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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17:08:41 作者: 落雨秋寒
    摯郢工程集團辦事處

    周祁手裡拿著一份報紙沖了進來,「登報了登報了,儀水縣政府、公安局、檢查院以及法院聯合宣布:儀水縣法院將於十一月一號開庭,第一批審理韓海等人!歡迎各界人士到場旁聽以及見證庭審。」

    周徽嵐接過報紙迅速地瀏覽了一遍,這篇報導放在正版版面,大字印刷,非常的顯眼以及醒目。

    十一月一號,也就是七個工作日之後。

    這個消息,這樣的做法,釋放出來的信號,讓周徽嵐眼神異彩連連,韓海這次應該是再劫難逃,甚至極有可能會被豎為典型。

    一項運動的展開,總要豎立一些典型的。這次韓海自己跳出來,於公安局而言,就是一個非常好的殺雞儆猴的機會。

    十一月一日,是韓海案子的開庭日。

    韓海的案子,在周氏中有兩位原告人,周徽嵐和周郢,兩人是必須出席的。這兩件案子,周郢找了一個律師全權代理。

    這日,周氏這邊挑了十來人陪同周徽嵐周郢前往儀水縣法院旁聽。用永正叔的話來說,這叫不能弱了聲勢。   他們在法院門口遇到了韓家五口,韓永福夫婦、韓波夫婦以及周惠竹,鍾樹鴻沒有來。

    徐秋蘭見到周徽嵐,恨得不行,白眼翻得上天,她覺得他們家的災難都是她帶來的,如果她沒有回來,那一切不好的事都不會發生。

    李桂香可受不了她對女兒這副鬼樣子,她袖子一擼就要上前。

    被周徽嵐一把按下,「媽,別管她,一會有得她哭的。」在法院門前動手,贏了也不光彩,會讓人覺得他們恃強凌弱,輸了,萬一傷著老人家哪,心疼的還不是她?

    第48章

    庭審即將開始,法庭大門打開。

    被告席,原告席,庭審旁聽席位,陸續有人依次入場落座。

    緊接著,書記員,陪審員入席。

    周徽嵐和周郢坐在原告席上,對面則是韓海。

    一段時日不見,韓海憔悴了,看向周徽嵐和周郢兩人的目光里蘊含著刻骨的恨意。因為他們,他的海威沒了,老婆也跑了,累得家人為了他的事擔驚受怕之餘還要冒險。如果時光能倒流,他一定不會讓周徽嵐活著回來!他一定會廢掉周郢!

    韓海這件案子,因為之前治化市第三報社報導了二三十位被抓捕嫌疑犯的父母聯名實名舉報『儀水縣公安局為了誇大階段性嚴打成果胡亂抓人,隨意給人羅織罪名』的消息而備受社會各界關注。

    這次,不僅是治化市第三報社這個歪魔邪道來了,治化市日報、都市報都來了。

    韓家請來的律師曾律師,兩位上場後對視一眼,微微致意。

    在治化市地界上,兩人都不算無名之輩,都不是第一次打交道了。

    審判員最後出場。

    簡單而隆重的開庭儀式過後,庭審開始,審判長宣布:「現在開始法庭調查。首先由公訴人這邊宣讀起訴書。」

    韓海的案子,屬於刑事案件中附帶民事訴訟。在審判刑事訴訟案件時,由公訴人出庭。

    公訴人站了起來,「被告人韓海,男,1942年4月16日出生,現年41歲,身份證號碼略,漢族,蘇省人,初中文化程度,海威工程集團法人,住蘇省治化市儀水縣清水街八號。因涉嫌販賣婦女、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權利等罪名,於82年10月17日被儀水縣公安局刑事逮捕。」

    「根據檢查筆錄,被害人供述:十八年前,被害人周惠蘭的丈夫鍾樹鴻在部隊受傷,韓海當時與被害人是堂兄妹關係,他主動請求陪被害人前去粵省探望丈夫。因為路途遙遠,需要在外住宿一晚。一晚之後,被害人被販賣到了偏遠山村。當時被害人因為焦慮,一應吃喝皆是由韓海所準備。而且在當晚被害人隱約聽到『這當哥的真狠心連妹妹都捨得賣給人販子』這樣的話。毫無疑問,這賣妹的兇手不是別人,正是韓海。」

    「在往後的十八年中,為了杜絕被害人回來的可能,買主楊建平曾四次收到陌生地方和陌生人的匯款,數額在三百到七百之間。而且第一次匯款上面還附了字,說讓楊建平和被害人好好過日子。由此可推斷,寄錢的那個人顯然是認識被害人或者楊建平的。但楊家窮,以致楊建平二十五都說不上媳婦,由此排除了此乃楊建平親朋接濟的可能。就只剩下一個答案,那就是給楊建平匯款的人認識被害人的。」

    「此人認識被害人,匯款卻是匯給楊建平,並且還是偷偷摸摸見不得光的。楊建平並不是個好人,匯款人還讓他和被害人好好過日子,顯然匯款人居心叵測。特別是那句讓他們好好過日子的話,隱晦地提醒了楊建平『被害人是一顆搖錢樹』的意思,其目的也很明顯,就怕萬一楊建平沒有看牢被害人,讓人給逃回家,給被告以及他妹妹帶來麻煩。被害人當年人際關係簡單,並無與人結仇的情況。在此前提下,和她利益攸關的,又有那個經濟能力的 ,並且在那樣的年月里還能去到那麼多地方的,就只有當時開貨車的被告了。」

    「綜上所述,這是一起有預謀有目的的犯罪,被告韓海的行為嚴重侵害了原告被害人周惠蘭女士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權力。故原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向法院提出如上訴訟請求,望貴院依法秉公處理,依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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