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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13:46:31 作者: 少地瓜
「他一向貪財,毫無廉恥之心,那日是說好了讓我花錢嫖的!」
這話倒有些令人刮目相看,顯然戴佳婉的腦子相當靈活,這麼短的時間內就想到對自己最有利的說辭:
不管是通/奸還是強/奸都屬於犯罪,但花錢嫖,那就不一樣了。
妓,也是正當職業,要向朝廷納稅的。
但是很快的,這個說法就被駁倒,因為戴佳婉根本拿不出付嫖資的證據。於是,她第二次改口,說自己與楊小水通/奸。
因大祿朝的商業繁榮、民風開放,幾代統治者又來自關外,男女關係方面也不像前朝那樣苛求,在通/奸方面的懲罰跟強/奸差不了多少,根本區別是前者罰兩個,後者罰一個。
戴佳婉從小就不是吃虧的主兒,一口咬定是通/奸,指責楊小水貪戀自家錢財勾引在前,後索要財物未果,這才翻臉。
楊小水見她倒打一耙,氣得七竅生煙,也顧不上什麼羞恥與否,當即在公堂上大喊,「你簡直不要臉,胡亂污衊人!大人明鑑,分明是她奸/污!」
肖明成:「……」
不得不說,場面一度相當混亂,作為主審官員的肖明成心理和精神壓力都很大。
而且最要命的是,法律條文中關於奸/污的判定,歷朝歷代都只有男奸女,沒有女奸男!
也就是說,哪怕戴佳婉真的做了什麼,也告不成!如果楊小水死活不承認是兩人通/奸,那戴佳婉很可能最後什麼事兒都沒有!
他用力捏了捏眉心,拍了一把驚堂木,將堂下吵個不停的男女鎮住,再次提醒楊小水,現有證據對他相當不利,還不如痛快地交代了。
你一個大男人,突然跑到別人家裡去,那就很有問題啊!非奸即盜!
現在擺在楊小水面前的只有兩條路,但結局對他而言都不算樂觀:
第一,楊小水堅持自己與戴佳婉沒有私情,保住最後一點遮羞布,可因為相關法律條文的不健全,哪怕有證據證明戴佳婉曾囚/禁、毆打楊小水,她也可以聘請狀師為自己辯護。而楊小水確實有擅闖他人住宅並意圖盜竊的行為在前,戴佳婉作為一個女人反應過度也情有可原,而且並未造成嚴格意義上的重度身體傷害,頂了天賠幾兩銀子算完。
第二,楊小水承認自己與戴佳婉有不正當男女關係,兩人一起「死」。
但無論如何,楊小水前面五起盜竊案證據確鑿,罪名成立,已經有杖八十、徒六年的刑罰保底了。如果再加上一條通/奸,只怕要把牢底坐穿,這輩子都別想再翻身。
所以兩種選擇的根本區別就在於:楊小水夠不夠狠,到底敢不敢,或者說願不願意賠上自己的後半輩子拉戴佳婉下水。
因為從金子達和戴佳婉證詞的相符性,以及楊小水支支吾吾的情況來看,第一次非正常男女關係發生時他確實是自願的……這就讓他後期的否定很不硬氣。
可能連老天爺都想不到,原本一起平平無奇的盜竊案,最終的糾結點竟然在一個「奸」字上……
這起走向詭異的案件一直拖到白露當日才判了:
最先頂不住壓力的是楊小水的老婆,她無論如何都想不到那個顧家的男人竟然是個賊,而且還在外頭亂搞。雖然因尚未結案,案情詳細經過暫時還沒對外公開,但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人們對這種百年難得一遇的奇葩案件嗅覺驚人,城中早已傳得沸沸揚揚,是個女人都受不了。
她直接跑來衙門要求和離,孩子都不要了。
這一段插曲直接將楊小水的心理防線擊潰,他迅速承認了通/奸,跟戴佳婉一起正式入住大牢,開始了漫長的牢獄人生。
他本以為自己可能會崩潰,但神奇的是,真正踏進陰暗的牢房那一刻,他心裡竟然有了片刻久違的釋然。
或許當初他心中升起不勞而獲的念頭時,就早已註定了今天的結局。
正式結案的當日,下了一場雨,所有人都狠狠鬆了口氣,覺得空氣都舒爽許多。
事後眾人紛紛表示,如果有的選,他們寧肯去跟惡徒搏鬥,也再不想遇到這種令人作嘔的案子了。
作者有話要說: 麻蛋,因為被鎖了,反覆修改耽誤了碼字時間,今天更新可能會晚幾分鐘,抱歉……
恭喜讀者「sky」提供的角色「楊小水」刷新作案方式!
也恭喜讀者「金子達」,出演柔弱無助的倒插門!!鼓掌!
PS,白天可能有點事,提前更新了哈!
PPS,「戴佳婉」這個名字,是我今天中午刷碗的時候,無意中掃到廚房用的夾子,兩項組合……天吶,我可真是個平平無奇的起名小天才!
第66章 你好我好大家好
正如度藍樺所料, 區區一系列盜竊案,統共也沒多少積分獎勵,倒是因為在實際辦案中推廣了提取指紋的方法, 來了個大頭。
盜竊案每起只給25積分,五起算下來才125,楊小水的囚/禁、強/奸案折算50積分,加起來一共不滿二百, 而光是這幾起案件中耗費的磁性粉末成本就超過三百, 完全的入不敷出。
好在還有後面的:
「推廣指紋在案件偵破中的實際應用, 大大縮短破案過程,進行了史詩級創新,改變社會固有觀念,影響深遠, 獎勵積分1000;
促成技法傳承,開創新流派, 意義深刻, 獎勵積分1000。現有積分合計22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