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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13:46:31 作者: 少地瓜
銀子和銀票花用起來倒不打眼,但那些首飾卻不同,成品價格遠超單純按重量算錢,楊小水盜竊就是為了錢,勢必要找法子出手。
一般人的第一反應就是去當鋪,可如果這麼做了,一旦事發,當鋪也是衙門走訪的第一站,太容易露馬腳。楊小水常年在酒樓幹活,消息靈通,三教九流的人也接觸不少,自然不會這麼蠢,所以他選了第二種方法。
世上總有那麼一部分人遊走在灰色地帶,專門打擦邊球幹些鑽空子的勾當,比如說銷贓。
在馮三之前破過的案子裡,就有許多罪犯為掩人耳目將贓物賣給當地潑皮,然後那些潑皮就會給出一個高於當鋪,低於原價的價格收購,再轉手賣給過往的商人。
那些商人不知道這是贓物嗎?不,他們知道,但這既不是他們偷來的,也不是搶來的,不過是有人上門低價推銷,他們貪便宜買了而已,又有什麼錯呢?
如此一來,罪犯銷贓,潑皮空手套白狼賺差價,外地商人則可以用一個相對低廉的價格入手商品……而贓物,則會在第一時間神不知鬼不覺遠離地方官府的視線。等衙門的人順藤摸瓜查到罪犯時,那些贓物早就分散到天南海北去了。
核實?怎麼核實?
在當鋪和銀樓走空後,馮三第一時間就朝城中的潑皮撒網,當天就抓到了一個叫魚仔的。
「魚仔?」度藍樺愣了下。
肖明成沖她點點頭,充分發揮人型行走掃描儀的作用,「就是上次你破獲的舊案中,與死者葛大壯生前有瓜葛的那個潑皮。」
馮三道:「大人好記性,正是。」
原本魚仔還嘴硬:他就是靠這個吃飯的,若是給人知道曾向衙門漏口風,豈非自毀招牌?以後誰還敢找他銷贓呢!
可如今楊小水生死不明,馮三又流露出要抓替罪羊的意思,魚仔權衡利弊後,爽快交代說這一個月來楊小水確實曾有幾次找他銷贓,其中就有一個薄金片的長命鎖和一副金耳墜子,只是買主都走了半個月了。
他們幹這行的也有職業道德,那就是只管交易,絕不多問,所以只要買賣雙方離開視線,再想找就很難了。
度藍樺和肖明成對視一眼,都默默地替幾個失主掬了一把同情淚:
他們倒是把楊小水當做朋友,奈何這個朋友轉頭就坑了他們一把不說,如今失物也十有八/九找不回來了。
馮三也帶人去過楊小水家,楊家人死活不肯相信他是賊。
一開始楊小水的家人什麼都不肯說,但馮三敏銳地察覺到楊小水的老婆神色有異,二次登門時直接拉了臉。
他的樣子本就不算多麼平易近人,多年來在雲匯府的名聲也跟和善仁慈不沾邊,一旦刻意耍狠,連高平都要先在心裡打個哆嗦,尋常民婦又怎麼扛得住?
據楊小水的老婆交代,過去一個月中楊小水確實曾往家裡拿過三回錢,加起來足有小六十兩。最初她也嚇了一跳,生怕來路不正,就質問銀子的來歷。但楊小水信誓旦旦的說是他得了一個財主的歡心,因為伺候得周道,人家賞的。
楊小水辦事利索周道是實情,熟客都知道那個眉清目秀的小子會來事兒,就連聚雲樓的掌柜都十分欣賞他,甚至還曾流露出要提拔的意思。
自家男人有出息,楊小水的老婆比誰都高興,所以只是略擔心了下,很快就用興奮替代了心中僅存的一點疑慮。
不過這會兒,她高興不起來了。
因為馮三當場就讓她把銀子交出來,當面貼了封條、列了單子,說如果後期找到楊小水,若能證明他與本案無關,那麼銀子如數奉還;若不能,那就要作為贓款,按照損失多少返還給幾位失主。
楊小水的老婆是個財迷,聽了這話當真心如刀絞,可又敵不過馮三的威視,只好綠著臉按手印同意了。
但是現在問題又回到原點:
楊小水到底去哪兒了?還有其他的贓物去哪兒了?
他的失蹤太過突然和蹊蹺,並不像有意為之,大家都覺得楊小水要麼是因潛藏中的同夥內訌,要麼是第六次犯案失手,結局可能非死即傷。
對此,同知吳雲當場表示:「楊小水一定還在城中!」
不管是哪種可能,同夥或第六名失主肯定不可能無緣無故將他藏匿,若要偷偷送出城,必然已經造成無法挽回的結局,比如說失手殺死,所以不敢報案。
但吳雲的手下把守城門十分嚴密,每一座城門內外還配備有兩條訓練有素的狼犬,沒有任何血腥味可以逃過它們的鼻子。
而在過去一個月中,沒有任何一條狼犬表現出異常,所以楊小水不可能在重傷或死亡的情況下出城。
所以,楊小水很大可能仍在城中。
但之前馮三也曾動用過狼犬,藉助楊小水的貼身衣物進行搜索,但府城真的太大了,每日往來人口也太多太雜,夏天氣味來得快,散的也快,狼犬追了一陣後就失去了方向。
案件順到這裡,似乎又陷入僵局,一時間誰也提不出建設性的想法,肖明成也只好暫時宣布散會,並準備啟用笨辦法:
拿著楊小水的通緝畫像挨家挨戶詢問。
吳雲也表示會再次交代手下,讓他們每日例行盤查和巡邏時再仔細些,絕不放過任何一絲風吹草動。
回正房的路上,度藍樺和肖明成一邊討論案情,一邊回味馮三戴眼鏡的新造型,冷不丁在山茶園的拐角處碰見了探頭探腦的猴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