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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07:49:10 作者: 空夢
而鍾苟覺得對張家忠心的瘳之量,就他個人來說,他從十幾歲到現在的快近四十歲,給張家做了二十多年的財會,經歷了一次完全算得上驚濤駭浪的財產過渡,而現在,是他的第二次了。
他估計做完這次,他就能輕鬆不少了。
至少,把鍾苟培養出一,以後他也會成為另一個鼎力的助手,能為張家的王國分去一部份他現在肩上承擔的壓力。
張歡華差不多三個月後才算養好了一半身上的傷。
she過來的子彈雖然並沒有穿過心臟,但卡在身體裡的子彈卻壓迫到了神經,取出子彈後因有休克性神經受累(注1),他暫時性癱瘓,不得不在床上躺了兩個多月,之後還在只能起身的時候,收到消息,要與某出訪在此國的人進行一次面對面的交流,所以他必須在愛荷華州的他的私人療養院出來,與人見面。
張歡華現在的身體比不得前面幾個月,甚至比不得被關押的那陣子,他身上的麻痹並無完全消失,可以說他現在是手無縛雞之力。
而為了不被人覺察到他的行蹤,被人認出他是假死,他必須得慎重行事,現在他身邊也只有一支人員為6的親信隊伍,除去兩個文職,只有四個是保鏢,這次的出行他算是拖著殘廢的身體支上談判桌,而為了掩人眼目還不得不巧裝上陣,到達會議地點。
畢竟,那人出訪的某個地方與他現在所在的州隔得不是千百公里,而他也不能搭乘私機等目標性太大的交通工具,於是一行七人只好偽裝身份,開了輛旅行車佯裝一群旅行者前往目的地。
而在開了三天的車,到達地點,與那位重要人物短暫的半小時的秘密見面之後,他又得重新布置回去的線路之餘,還得因大人物見面後的結果更改他下面的計劃。
[休克性神經受累(注1):是指神經受到外力直接或間接的傷害發生麻痹,在一周到三月左右能自行獲得恢復的病症。]
事先,張歡華本沒有要把鍾苟拖下水的意思。
他想讓鍾苟的強大,但並不是想讓一夕就成功,他只是想讓鍾苟慢慢接觸他的世界。
但,那天他確實過於擔心鍾苟了。
讓鍾苟坐飛機過來見自己之後,他收到他即將會被暗殺的消息的時候才想到,那位大人物的對手並不跟他前面的那個對手那樣愚蠢又缺乏耐性,那人早就不動聲色地盯上了鍾苟,而他卻一時失去理智就給自己惹了個大麻煩。
所幸,對方派來的槍手並不是不認識的人。
為了不輸得一塌糊塗,他必須重新安排出一個計劃出來。
因他現在跟大人物是一條船上的人,他要是死了,對大人物是很大的麻煩,對張歡華本人來說,他也並不想就此死去成為犧牲品,所以計劃里,鍾苟的不知情跟迅速的被迫承擔過多是無論如何都是鍾苟必須擔負的。
為了他們都能擺脫現在屁股後面纏著的那條毒蛇,必須如此。
計劃里,他們需要鍾苟的傷心欲絕跟行屍走肉一般的表現來證明張歡華真的已經死掉。
而且鍾苟被推到台前,可以吸引走相當一部份的注意力,好讓暗中的張歡華好行動。
張歡華太長時間裡都是個心很硬的男人,下了決定後也沒有多想鍾苟的想法──他知道鍾苟喜歡他,依戀他,瞞著他一切是再殘忍不過的決定,但這又如何,這就是鍾苟跟他在一起必須付出的代價。
受到了就在一起,受不了,一次這樣的傷害怎麽說也可以讓他徹底看清他們之間的關係。
怎麽樣都好,張歡華並不為鍾苟再多考慮什麽了。
這並不是什麽可以萬般情纏的時候。
命都沒有了,談個鬼的情,說個屁的愛。
這世界就是如此,是黑是白還是灰色地帶,鍾苟必須學會跟得上他的腳步。
要不,他再喜歡他,也沒用。
世事就是這麽殘忍。
生活並不是有飯吃,有衣穿,你想太平就太平得了的,張歡華以前這樣想過,但他在被背叛的那刻就已經完全不再那麽的想了,他的身份註定他要背負起前人遺留下來的影響,好的如是,壞的,更是如此。
鍾苟如果就此事完全認清了他的殘忍,也好。
以後要走要留,都隨他的意。
這次之後,自己總歸是虧待不了他的。
鍾苟一天二十四小時裡近二十小時用來工作,然後每餐花個十分鍾左右填肚子,睡個四小時的覺,他也沒有覺得有什麽不好。
除去瘳之量的親手指導外,張歡華的秘書長親自帶領一個組的智囊團成員對他進行有關公司各個方面的惡補。
偶爾,他們也領著鍾苟去見那種一簽單就上億的大場面,還好鍾苟早已對一切都無動於衷了,只在確定合同沒問題,再大的單他也簽得下手。
要是換以前,合同他得看十次,數字他得數百次才下得了手。
哪像現在,看一遍之後,看沒什麽出入就可以拿筆畫他的名字……他自己的名字。
對,確實是他自己的名字。
不是張歡華的。
原來,張歡華早在很久前,就把這些遺產放到他名下了。
鍾苟接過這些之後,麻木地想,要是早知道張歡華真這麽有錢,當初他也就不出去工作了,能在這人面前多留一秒鍾就算一秒鍾,就算他罵自己沒用也沒事,反正他厚臉皮,罵不走,也趕不走,就算打,張歡華也是休想打走他的。
當條自食其力的看家狗,還不如當條賴皮狗來得好,這樣,天天跟在他身邊,坐牢也跟著去,知道他有危險也能第一時間知道,他別的本事都沒有,給他當溫床暖被,給他跑腿逗樂,給他擋擋子彈的本事還是有的。
鍾苟麻木地跟著瘳之量跟著見過世面,又被他領著回了那間巨大的辦公室。
處理事情到半途,聽到瘳之量在一旁的小辦公桌上跟著一個秘書下指令,讓他今天用合成聲音去給張歡華的母親打一個電話。
又到了給那位夫人打電話報備的時間了啊……要是被她知道了,隔幾天跟她通個電話的兒子不是她兒子,而是別人經由電子合成的聲音假裝是他兒子在跟她說話,知道她兒子死了的她,是不是也會跟著去死呢?
恐怕會的吧,那位夫人看起來很愛張歡華的樣子。
要是讓他知道,他是死在他的狗身邊的,可能還得打死我這條老招她心煩的!髒狗呢……想到這,鍾苟嘴角翹了一點起來,文件上的數字也就沒那麽冰冷得像異世界來的那樣了。
錢,權……這些東西,又算得了什麽。
他要是知道自己得到這一切的這天卻又還是一無所有,他寧肯從一開始就死在那條!髒的街上,也不願意事到如今必須這樣一個人硬挺著活著。
他還真希望張歡華他媽能把他打死,這樣他要是下了地獄,也有好理由去繼續賴著張歡華了──他可以理直氣壯地對著人說:你媽打死我的,你得對我負責!
真是可惜了,他現在還不能這麽做。
鍾苟冷酷地翹起嘴角,看著文件上那一長串一長串可以帶來可觀利益的文字──這樣的速度還是太慢了,他這麽掙就算掙十年,也難以掙到瘳之量給他的數字。
初九帶著眾位合夥人的責罵,還有黑老三單獨的慰問到了美國。
而讓接待他的人,一個金髮碧眼的英俊小生目瞪口呆的是,這人還帶了兩隻活雞過來了……活的!
怎麽過的海關,完全不知道!
它簡直就是個謎,事到多年後,張歡華集團那邊有人問起時,初九也只是嘿嘿兩聲,還是不告訴人,打算憋死那群精英孫子。
誰讓他們一個個都欺負他們鍾老大呢。
反正就那樣,當時初九一手拿著一隻雞歡騰地出現在了金髮碧眼的丹尼爾面前,背上還背了一個巨大的登山包,那高度差不多比初九本人還高……他就這樣出現在了丹尼爾面前,把這個哈佛畢業的高材生嚇了個半死,完全不知道自己現在頭上老闆的親友到底是哪個神經病醫院出來的……他是事先真的一點關於這個人的通知也沒收到,如果有收到,他不會穿得衣冠楚楚地來接機,穿得還是他那套最貴的西裝,三萬六美刀一套的那種……總之,丹尼爾受到的驚嚇不少,也就臨時忘了問他是怎麽過的安檢,把人領到車上,無語地開車,無語地把人帶回來了他們新老闆的住所。
作為見多識廣的集團智囊團成員中的一員,丹尼爾當時回去就跟他們組的組長說,他又再次領教了中國人那種神秘得讓人目瞪口呆的氣質──穿著單獨設計的手工制的衣服,手上拎著兩隻雞,背著個土得掉渣,冒泡的黑色帆布登山包的貨,他是生平第一次看到。
丹尼爾表示,他對這種兩種衝突到極致的感覺完全不能接受,並且一點也不能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