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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07:49:10 作者: 空夢
而鍾苟一直站在旁邊看著他們說話一言不發,張歡華送他母親出門他也跟在身邊,毫不怯場,人走後,他更是抬起頭,對著張歡華大咧咧地一笑,伸出雙手,把張歡華的手拉到眼前,仔細地看了看,然後抬眼說:「我會跟你一輩子的,你打我,我躲起來就是,你要真想打死我,我就讓你打死,啥都別怕,我不會害你的。」
他信誓旦旦地跟張歡華保證,儼然忘了,面前的這個人才是給他新開始和新未來,和一個天堂的那個人。
第4章
報告出來,小孩除了營養非常不良,發育完全沒有之外,其它還好。
沒什麽艾他媽的什麽的病。
鍾苟表示不信,被張歡華冷眼一瞪,立馬改口:「老子信。」
小鬼表示信,張歡華冷哼一聲,沒幾天就帶著人飛美利堅眾和國了。
就這麽認識沒幾十天,就要負擔一個人的責任了──換別人這事可能得考慮考慮,但張歡華這人實在是前二十來年人生過得太他媽複雜了,複雜了這麽久,複雜到再複雜的事情到他這裡,都只是他的想要做就去做了。
什麽?這話太繞口?好吧,意思就是他張歡華想養人就養個人,哪天要是不慡了,他買個方圓百里無人煙的地方炸著玩,也是誰也管不著他……他就是這麽個人,也不覺得自己是個好東西,他有得是為隨欲為的本錢,也沒打算壓抑自己,當然,他沒那個打算多高調自己。
鍾苟16歲,身高140CM,體重30公斤。
他胡吃海喝了兩個月,身高迅速拔高20厘米,劇烈的成長發育讓他每天都骨頭疼,但他實在是個二貨,不會哭的人當然也不會喊疼,痛得死去活來也只是趴在地板上傻笑,頭上豆大的汗在腦門冒出,人還是滿不在乎的神態。
要是張歡華回來,他還能爬起來,立馬跑過去給人脫鞋換鞋,然後又立馬滾去洗手給人倒水。
所有的一切他都做得很好,一點麻煩也沒給張歡華惹。
關於張歡華給他請來的老師,他是知道花了天價請的,媽的,每天六個小時的課他只要一個字沒聽到耳朵里他都想對老師咆哮。
他知道,張歡華在他身上是花了大價錢了,錢多得讓他喝口水都算著算著抿著喝,媽的,這全他媽是外星人的地方,連口水都貴得賊要他的老命,他每天都在肉疼。
而張歡華偶爾帶他出去買趟東西,鍾苟每次都在呲牙咧嘴,張歡華買啥,他就扔啥,決計不讓這人去付錢。
娘的,敗家子哦,那麽多的錢買那麽少的東西,簡直就是在吃人哦……所以,帶他出去轉轉的張歡華每次買回來的東西要少一半。
另一半,得讓保姆自己去買帶回來。
帶回來,其實鍾苟也沒少鬧騰,買了有多少,非得逼那個華傭一一跟他對帳。
張歡華乾脆換了個只會說英文的。
可那小子更他媽絕,沒兩個月,迅速把對帳的詞彙跟老師學了,然後又照例對帳,一分錢都要對上帳,不該買的,劃掉,下次休想出現在家裡。
不過,張歡華要吃的,要喝的,一點也是不會少的,少的也只是鍾苟要吃的那些肉啊補品什麽的,只要他覺得沒必要的,下次誰要是買回來,他必扣掉自己下次要吃的。
省錢省到令人髮指。
省得讓張歡華對他也不得不另眼相看──無奈之下,找了個經濟學的老師來教他正確的經濟理念。
鍾苟在老師瞎咄吹吹的教育下昏頭昏腦了半年,期間覺得自己思想確實是太狹隘了,錢該花的時候一定要花嘛,就算肉疼也一定要花,因為省是省不了多少錢,要去掙更多的那才是解決之道……可到了半年,他掌握了不少知識之後,又立馬恍然大悟了起,娘的,他被涮了,狗屁什麽掙的多才是最好的省錢方式,靠,那些浪費了的錢難道就不是掙的了嗎?不浪費,把它省下來,他媽的就不是錢了嗎?
於是他迅速覺醒,任憑那個想教他要有大局觀,宏觀理念的老師再怎麽苦口婆心,堅決不再浪費一分錢。
同樣是能吃飽肚子的東西,能用一毛錢解決,休想他用一塊錢解決!
他媽的,誰也休想!
「砰……」
是一聲厚書砸在人腦門的聲音。
鍾茗蹲在地上,任由他家飼主打。
張歡華無語地看著地上蹲著猛地長大成人的狗,一時之間完全不知道說什麽才好。
這小子狗膽包天得很,拿了買筆記本電腦的發票,把電腦給退了,然後去買了一個少十倍錢的山寨機。
電腦是給他用的,張歡華也就隨他去了,結果山寨機壞了,這廝就面目猙獰地去唐人街找店主算帳去了,順帶還砸了人家半個店,結果得意洋洋地捧著台新筆電出來時,被剛到的警察逮了個正著……張歡華冷笑著帶了律師去找人,結果這小王八蛋一見面就問請律師那價,聽完了之後瞪大著眼,蹲在那就打算不出來了──這幾個月他學了本事了,他還不到17歲呢,未成年著呢,頂多關一陣子就出來了。
張歡華被氣得笑出了聲,把人帶回來就一陣猛打。
鍾苟也不反抗,任他打得滿頭都是包,滿臉都腫了也不在乎地蹲在那,瞎叨叨說:「我會掙回來的啦,媽的,鬼子老是撈你的錢,你別怕,我以後給你從他們那裡掙回來。」
張歡華翻了個白眼,已經沒有力氣再跟這小子講什麽了。
再過了幾個月,吝嗇小子已經學會了語言,把幾個老師辭退,誓死要去考公立學校。
張歡華哼了一聲,也答應了他。
然後這小鬼真的去考了公立學校,還拿了獎學金。
當然,他不知道,他高中三年拿的獎學金,還不如張歡華把他弄進美國公立高中所花的錢的百分之一──他要是知道,這書也肯定是不願讀了的。
鍾苟不到一年,就長高30CM,從140長到了170CM,不過就算營養跟得上,這一年他也抽筋抽得沒過個幾天好日子。
但身體再疼痛不堪他也天天忙得團團轉,人勤奮無比不算,也用很快的速度在跟著張歡華的生活節奏……他知道這人不喜歡吵鬧,所以平時他也只認真看看他,其它的,他也忙著自己的事情去了,但端茶送水之類的事情他再忙也不假手他人。
他覺得伺候這人的事理所應當就是他幹的,要不然,他養自己不就是白養了麽?
所以鍾苟在一年之內不僅把人給伺候上了,連家裡家務也包幹了,煮飯擦地板洗衣服,無一不通無一不精。
傭人沒多久就用不上了。
他每天除了睡覺,每一秒鍾都在忙,有時候他覺得自己去上學這事都挺扯蛋的──如果不是在家裡請老師貴得太他媽離譜,他才不願意去學校浪費時間呢。
當然,錢是花了的,每節課他都很認真上,下課的時候也不浪費時間,看看煮飯書之外也看看能掙錢的書,他誓死要把那些洋鬼子從他家天神那裡掙的錢要翻倍賺回來。
開玩笑,他家天神的錢,那些人都敢掙,簡直就是沒天理了……不翻倍掙回來簡直就是讓他太生氣!
先是當狗,後是當人養的人忙於他的生活,積極得像他度過的每一秒鍾都好像在絢爛綻放,張歡華先是沈默,後來漸漸不由把眼光真完全投擲到了他身上。
他不知道那小孩是用怎樣的毅力對付這一切的,從最貧瘠的土地到達一個富饒地方,不是誰都可以處理好的,尤其像這小孩那種完全無關一切,只有關於他以為的那種處理,真的讓張歡華這個平時處變不驚的人驚訝了一翻。
他積極得就像拓荒者,把這塊讓他驚嘆極了的地方當一塊他可以吞噬的土地,貪婪又不急不躁地蠶食著,小心謹慎又得意洋洋,不怕任何艱難險阻,你就算是剝了他的皮,下一刻他都能站著爬起來站得穩穩地跟你叉腰長笑,什麽話也不說都可以讓你明白,什麽也打不到他!
第5章
張歡華忙於畢業論文,每天不是呆在圖書館,就是呆在書房裡,睡覺時間都少得很。
鍾苟心疼得很,每天騎車去唐人街買新鮮的菜回來做給他吃。
為了省車費和油錢,他在美的交通工具就是一輛自行車,去哪都騎著,再遠也不怕。
騎到唐人街得一個小時,他早上還要去學校,所以他每天就五點爬起來,回到家,給張歡華做好早餐及中午的便當,恰恰好能趕得上七點半的校車。
中午的時候怕張歡華忘了吃,會發簡訊過去提醒,要是沒收到回信,怕張歡華沒看到,他又不得不肉疼地打電話過去提醒一下。
對此,張歡華倒也不覺得他煩人。
主要是這摳門的人一般除了提醒他點什麽事之外,其它的,為了省手機費,他就算是在外被別人打了個半死也不會打個電話跟他求救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