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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00:22:00 作者: 含胭
    呃……這不是出塵,這是出戲。

    龐倩和顧銘夕從小一起長大,快16年了,他們從未分開過。哪怕現在不再做鄰居,到了學校,他們依舊是親密的同桌。他們見證了彼此人生中的幾樣大事,甚至是顧銘夕的意外截肢,龐倩都是從頭到尾目睹。

    在龐倩眼裡,顧銘夕的性別已經很模糊了。她有幾個同性好朋友,比如小學時的王婷婷,初中時的孫明芳,以及現在的鄭巧巧,她和她們都很聊得來,會湊在一起說些小女生的悄悄話,但是龐倩總覺得,最能分享她心中秘密的人,其實是顧銘夕。

    龐倩會對著顧銘夕說班裡某個女生的壞話,從不用擔心他會轉頭說出去。她也會對他吐槽哪個老師衣服穿得太醜,也不用擔心他會去告密。她每次來例假,肚子不算多痛,但總是脹鼓鼓的不舒服,她都會大大方方地告訴顧銘夕,叫他別惹她。連著家裡爸爸媽媽吵架了,龐倩都會抓著顧銘夕樹洞,傷心難過的時候,就在他面前狠狠地哭一場。

    龐倩對顧銘夕是那麼依賴,又是那麼放心。她承認,聽到顧銘夕說他有喜歡的女孩時,龐倩心裡是酸了一陣子的,但得知這個女孩不在一中,頂多就是每個周末和顧銘夕見一面,她又覺得很慶幸。

    最後,因為顧銘夕說,那個女孩喜歡的是其他男孩,龐倩又開始為顧銘夕抱不平。

    這麼好的顧銘夕!那誰誰誰居然不喜歡!實在太沒有眼光了!

    總之,龐倩覺得顧銘夕是自己最好最好的朋友,他於她的意義非比尋常,只是,這意義從來都不關乎男女之情。

    龐倩覺得,顧銘夕肯定也是和她一樣,絕對不可能會喜歡上她。

    ********

    放學的時候,龐倩要去球館練球,顧銘夕與她道了別,一個人往車站走。

    他在車站等了幾分鐘,來了一輛車,顧銘夕看著前門後門的人都已經貼在了門上,打消了擠上車的念頭。

    又等了一會兒,沒有車來,顧銘夕決定像來時那樣,走半小時去坐回金材新苑的車。

    半路又一次經過重機廠,顧銘夕心情很不好,垂著腦袋走得很慢,偶爾還會踢一腳路上的小石頭,全然不知身後已經跟上了兩個人。

    走到一個僻靜處時,那兩人追了上來,一左一右地擋住了顧銘夕的路,其中一個小平頭說:「小同學,過年時得了不少壓歲錢吧,拿出來給哥買包煙抽抽。」

    顧銘夕站在原地,抬頭看看他們,想要繞著他們走過去,卻被另一個黃毛擋住了:「小同學,把零花錢拿出來,哥不為難你。」

    顧銘夕說:「錢在我左邊褲兜里,你們自己拿。」

    平頭和黃毛早就注意到顧銘夕沒胳膊,所以哪怕他個子高,他們也不怕。平頭過來掏了顧銘夕的褲兜,他很配合,但是褲兜里只有20塊錢,平頭不滿意了:「同學,看你穿的都是名牌,兜里不會才這麼點吧。」

    顧銘夕平靜地說:「真就這麼點。」

    平頭已經去拽他的書包:「讓哥看看現在的小孩書包里都有些啥,同學,說謊可不好。別怪哥把話說在前頭,只要沒錢,哥立馬放你走,要是給哥搜出哪怕是一毛錢,哼哼……」

    書包被拽到了地上,顧銘夕二話不說,轉頭就跑。

    平頭也不知怎麼想的,立刻就追了上去,重機廠附近自行車、電動車很多,路又窄,顧銘夕被一輛電動車擋了一下,平頭已經追來將他抓住了。

    顧銘夕注視著他:「錢在包里,全都給你們,你們放我走。」

    他的視線坦蕩,絲毫不含恐懼,有的只是一種隱藏的鄙視和憤怒,平頭與他對視片刻,「啪」一下就拍在了他腦袋上,又重重地往他腿上踢了一腳。

    「什麼意思啊?打發要飯的啊?」他抓著顧銘夕的後衣領,不顧他的掙扎將他拖到邊上一條小巷子裡,「現在的學生真是越來越不像話了。」

    顧銘夕大喊:「我錢全給你們,都在包里!你們自己拿!書包我也不要了!你們放我走!」

    「呵。」平頭冷笑一聲,一把把顧銘夕推倒在地上,他想要爬起來,平頭又一腳踢在他肚子上。

    黃毛趕了過來,背著顧銘夕的書包,一見這情形就有些怕:「打他幹嗎呀,不就是拿點錢用用,他就是個小孩兒。」

    平頭惡狠狠地說:「老子就受不了這貨看老子的眼神。媽的自己是個殘廢,看老子還像看垃圾一樣。」

    說罷,他又踢了一腳顧銘夕,顧銘夕只是弓著身子儘量保護自己,咬緊牙關不喊疼。

    平頭停了下來,開始翻顧銘夕的書包,搜出了300塊錢,發現其他都是文具課本,他不感興趣,就全部倒了出來,踩了幾腳泄憤。

    和黃毛一起經過顧銘夕身邊時,他突然發現了他的腳踝上,隱隱露出一根黃色的鏈子。

    顧銘夕的鞋子已經掉了,褲腳也因為掙扎而聳了起來,那條黃澄澄的鏈子一下子就叫平頭來了興趣:「媽的,金墜子藏在腳上,還真聰明啊。」

    ☆、第44章 萍水相逢

    顧銘夕記起自己小的時候,大概是7、8歲的光景,大院裡的小孩調皮搗蛋不懂事,有些也欺負過他。比如像一直和他不對盤的張佳琦和付亮。

    那時候龐倩也小,她總是和顧銘夕在一起,張佳琦帶人欺負顧銘夕時,龐倩會幫著他與他們打架。

    龐倩從小就很兇,真是不負她「螃蟹」的美名,橫行霸道得厲害,但是她再凶也打不過比她大幾歲的男孩子啊,於是到了最後,她總是和顧銘夕一起髒兮兮、灰溜溜地回家。

    他們統一了口徑不向父母告狀,最後還是曾老頭看到顧國祥後,悄悄地告訴了他。

    大院裡孩子們的家長很多都在金屬材料公司上班,職位基本都在顧國祥之下。張佳琦的爸爸突然從E市被調去甘肅蘭州出差半年,從那以後,張佳琦再也不敢欺負顧銘夕和龐倩了。

    這些記憶已經過去了許久,從小學三年級開始,就沒有人再欺負顧銘夕了,大家都記得老師和家長說的話,顧銘夕是個殘疾小孩,大家要讓著他。

    家長們對自己的孩子說:「沒事不要和他玩,萬一他摔了還要攤到你頭上。他爸爸很厲害的,千萬不要惹他。」

    所以,在大院裡,顧銘夕只剩下了龐倩一個好朋友。

    顧銘夕側躺在髒污的地上,衣服褲子早已弄得很髒,身上也隱隱地傳來了痛。他眼見著光頭和黃毛要走了,正咬著牙想爬起來,光頭突然又折身向他走來。

    後面的事出乎顧銘夕的意料,也讓光頭預料不到,他只是想扯下顧銘夕腳踝上的鏈子,那少年卻像發了瘋一樣,不僅不讓他得逞,還重重地踢了他幾腳。

    他依舊躺在地上爬不起來,嘴裡只是喊:「錢已經給你們了!不要搶我腳鏈!這不值錢!」

    光頭怒從心起,照著顧銘夕的腿就狠狠地踹了幾腳,顧銘夕也躲不掉,只感到腿上火辣辣得疼。光頭其實已經看到顧銘夕腳踝上的不是金鍊子,只是幾個不值錢的小珠子,但他心裡氣不過,非要搶下來不可,偏偏鏈子打的是死結,他一下子拆不開,又扯不斷,從腰間拿下一把彈簧刀,就要去割鏈子。

    顧銘夕大喊起來,身子不停地扭動,雙腳掙扎不休,光頭手滑,腳鏈沒割斷,卻在顧銘夕的右腳踝上劃了一條口子。

    鮮血立刻滲了出來,黃毛有點怕,上來拉光頭,光頭還是不肯走,這時,巷子口突然響起一聲暴喝:「幹什麼呢!」

    黃毛和光頭回頭看了一眼,轉身就跑了。巷子口的人剛要追,一看地上的顧銘夕,就停下了腳步,眉頭皺了起來。

    他蹲下//身將顧銘夕扶起來,見他腳踝上鮮血淋漓,立刻說:「小孩,能走路嗎?能走的話跟我去店裡,我幫你止個血。」

    顧銘夕抬頭看他,這人二十七、八的年紀,個子不高,身材卻很強壯,長一張敦厚的國字臉,皮膚黝黑,脖子上掛著一根小孩手指粗的金項鍊。

    他已經發現了顧銘夕沒有雙臂,嘆氣道:「這塊兒現在越來越亂了,以前那些混蛋還只是對著路過學生敲詐,現在都敢變成明搶了。」

    顧銘夕也不想這樣子回家,他不想讓母親擔心,看這男人雖然長得不和善,但他畢竟救了自己,顧銘夕點點頭,說:「能走,謝謝大哥了。」

    男人幫他收拾了地上的書包,把散落一地的書本文具都裝進包里,背在肩上和顧銘夕一起走出了巷子。他在邊上開了一家燒烤店,主做晚上生意,每天傍晚才開店門,此時店裡還沒客人,兩個夥計正在麻利地串肉串。

    燒烤店裡的人串食物、烤食物時時常會弄破手,所以男人備著一些急救止血的藥品。他讓顧銘夕坐在椅子上,自己蹲在他面前幫他處理腳踝上的傷。年輕的男孩狼狽得很,身上衣服髒得要命,有些地方還磨破了,他的兩條空袖子掛在身邊,引得邊上兩個小夥計不住地看。

    男人問顧銘夕:「小孩,你叫什麼名字?」

    顧銘夕怔了一下,說:「顧銘夕。」

    「小顧。」男人幫他綁著繃帶,笑著說,「我姓沙,你可以叫我鯊魚。」他又指指邊上兩個小夥計,「那是蛤蜊和生蚝。」

    顧銘夕「噗」一下笑了出來,鯊魚奇怪地看他:「笑什麼,我們的名兒很好笑麼?」

    「不是。」顧銘夕說,「我只是想到我一個朋友,很多人都叫她螃蟹,她還是個女孩。」

    鯊魚哈哈大笑起來:「小孩心挺大,這時候還笑得出來,哥喜歡。」

    他騎著電動車把顧銘夕送去了公交站,陪著等車時,鯊魚問了顧銘夕手臂截肢的原因。最後,鯊魚說:「小孩,你以後儘量坐公交上學,要是實在沒法子要過重機廠,碰到有人找你麻煩,你就說你是鯊魚燒烤店老闆鯊魚的弟弟,別的哥不敢保證,至少在重機廠這塊,沒人敢來動你。」

    顧銘夕坐著公交車回了家,到家時,李涵在廚房做飯,顧銘夕進了房間換下了外衣外褲,並且把染了血跡的褲子藏好,準備第二天帶出去丟掉。

    脫下長褲時,他發現自己的腿上到處是淤青,還是大片大片的,屈過腿用腳趾頭去碰碰傷處,刺骨地疼。

    顧銘夕坐在床上發了會兒呆,又低頭去看自己的右腳踝,鯊魚幫他做了消毒,還綁了繃帶,他說傷口並不深,應該不會有大問題。

    顧銘夕的視線落在那串腳鏈上,自從一年半前龐倩將它綁到他的腳上起,他就沒有將它拿下來過。幸好,它沒有被割斷,顧銘夕這樣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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