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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0 16:58:17 作者: 蝦寫
    波比道:「爺爺幫孫子頂包。」

    梁襲點頭:「想頂包也要有實力。我們為什麼去牛津?我就想知道肇孫有多少資源,很顯然肇孫本身資源不多,但是他女友有背景,女友的父親是大法官,母親是商人。本案各方面都沒有問題,只有一位鄰居的口述有一點點的毛病。這份有問題的口述並沒有出現在資料中。」

    貝蒂道:「有人抽掉了這份口述。」

    梁襲補充:「或者沒有記錄進檔案。」

    貝蒂:「因此受害者父親將自己女兒的遺物做成彈炸送給了那些人。還有律師,律師有可能知道實情,她選擇了緘默。還有兩名警探,甚至可能有檢察官。這些人聯手耍了受害者的父母,放過了兇手。」

    貝蒂道:「還有一個重要的人物。受害者父親在郊外生活,女兒的去世對他是個巨大的打擊,他不可能發現其中的問題,是誰告訴了他呢?這個人是不是就是送彈炸的人?還有兩盒彈炸將會送給誰?」

    梁襲道:「雷妮是關鍵人物,她要麼是彈炸客,要麼是抹掉了那份重要資料。」

    貝蒂問:「蘇特呢?」

    梁襲道:「蘇特值得懷疑,但這樣一來他手捧彈炸就是苦肉計。我們知道第三枚彈炸和之前構造不一樣。不排除排爆員發現機關,也不能排除排爆員未發現機關。」

    貝蒂道:「技術部門做了實驗。實驗結果如同專家所說,在液化氮起作用之前,彈炸會先被觸發。我想普通人沒有這個勇氣去賭這一把。」

    梁襲同意,但是又保留自己的意見:「能做彈炸客這種事的人不是普通人。我看了蘇特資料,他從警三年,同事和警察大學師生對他的評價是富有正義感。」

    波比:「喂,兩位。我問個問題,案件發生在一年前,半年前做出判決,期間一直沒有問題。為什麼在肇事司機死後出現了問題?」

    梁襲無法回答這個問題,只能道:「或許……」

    梁襲眼睛一亮:「禮帽,葬禮的禮帽。或許有人出席了司機的葬禮,聽說或者看見了什麼,才得知肇事司機另有其人。又或者是肇事司機的獄友在其死後,把事情告訴了誰。」

    貝蒂站起來道:「我要申請雷妮和蘇特的搜查令。」

    梁襲點頭,是個辦法。

    貝蒂問:「我們能不能直接找受害者父親呢?他得知我們發現其女兒遇害的真相,他會不會配合我們呢?」

    梁襲道:「不建議這麼做,父親對神秘人存有感激之心,要父親出賣神秘人,你手上籌碼不夠。此外,真相已經被掩蓋,現在不可能找到支持我們說法的證據。鄰居說肇事司機六點三十分才離開他家,時間過去一年多,她的證詞不可能被採納。即使被採納,也可以從時間理論上來解釋。除非掩蓋真相的人主動坦白,否則一年前的舊案永遠沒有真相。」

    貝蒂又坐了下來,思考一會道:「就算我們抓到掩蓋者的證據,也不能證明他有罪。雷妮和蘇特是掩蓋者的可能性很大,他們都是司法人員,知法懂法。只要他們不坦白,不開口,我們就奈何不了他們。」

    梁襲很遺憾道:「我只是一名偵探,缺乏收集證據的能力。」

    貝蒂:「最後兩個盒子,一個也許是為雷妮準備的,一個應該是為肇孫準備的。」

    梁襲不置可否,貝蒂再次站起來:「我去辦事,有最新情況會聯繫你。」

    梁襲禮貌站起來:「再見。」

    目送貝蒂離開,梁襲緩緩坐下,波比一邊道:「以我對你的了解,你有話想說,但最終沒說。」

    梁襲道:「以彈炸客的表現來看,盒子彈炸不會再出現。受害者父親少了兩個盒子,警方潛意識認為都做成了盒子彈炸。肇孫和雷妮肯定會收到警示信息,讓他們特別注意盒子大小的東西。」

    波比問:「那你為什麼不提醒貝蒂?」

    「生死有命,富貴在天。本案沒有給報酬,我不管太多的閒事。」

    波比道:「你是認為肇孫該死吧?你不會去懲罰他,但是你也不會去救他。」

    梁襲反問:「那你呢?」

    波比道:「如果我們能證明肇孫是真正肇事者,我會聯繫貝蒂讓她特別注意非盒子彈炸。既然我無法證明肇孫有罪,我又憑什麼能幫助他逃脫懲罰呢?如你所說,把一切交給上帝,由上帝來裁決。但是……」

    梁襲驚:「你都會猜了。」

    波比不屑:「我幫你說完:既然彈炸客拉我入局,又殺害了那麼多無關人氏,得把他挖出來。」

    梁襲無語翻白眼,表示波比說的沒錯。

    梁襲道:「我們分析下禮帽,戴禮帽不合適,說明禮帽有象徵意義。受害者父親用女兒生前玩具製作彈炸,這是一種象徵意義,代表他的哀思與怒火。那禮帽代表什麼?金髮俠,這件事一個偵探搞不定,需要你來查。」

    「哦?」波比問:「我看上去是不是特別喜歡被人利用?」

    第四百二十九章 錯誤

    梁襲大笑:「不能這麼說。你有資源,你有貝蒂和錢,也有人手。我猜想禮帽與葬禮有關,禮帽有象徵意義。我們再推測彈炸客的思維,為了金錢嗎?」

    波比道:「未發現有人可以盈利。」

    梁襲道:「十有六七是因為正義感。第一起,目標是一個流浪漢,是一個警示,他並認真對待流浪漢。這種人是什麼人呢?不是普通人,普通人如我會看不起流浪漢,但不會鄙視他們,把他們看做垃圾,看成社會的蛔蟲。。第一種,極端思想,這種人非黑即白,沒有自我觀點,不尊重事實,無比強硬捍衛自己的想法。這種人成不了大器,我不認為這類人有智商搞出一系列案件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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