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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0 16:58:17 作者: 蝦寫
    梁襲道:「第五步,歹徒需要對當天住院的人進行盤查,找到合適女歹徒挾持的對象。問題出來了,歹徒是怎麼查到住院者的身份?瑪麗亞醫院的醫患保密措施做的很好。就算知道某某律師在住院,他們怎麼就知道律師是最合適挾持的對象呢?他們怎麼知道律師有知覺?或許律師在昏睡呢?」

    梁襲道:「問題又來了,當時在三樓住院的人,律師絕對不是最有身份的人,為什麼選擇律師?作為和司法機構打教導的律師,通常更難對付。整個恐襲計劃關鍵點在於,需要病人把他們的歹徒帶入醫院,從醫院內部瓦解醫院安保。」

    梁襲道:「我相信女歹徒去了律師病房,我相信女歹徒威脅了律師,我甚至相信女歹徒不認為律師是自己同夥。樓道的監控錄像等無疑都說明了這點。」

    伊莎道:「律師的情況我們查了,和聖教沒有聯繫。」

    梁襲道:「聽黑松的錄音可以發現,黑松並不是非常尊重對方,感覺不像是同夥,更有一點要挾和逼迫的味道。黑松自殺,讓我判斷黑松不是聖旗的老闆或者高層人物。再看這名律師做什麼的?他是專門為英黑辯護,打官司,擺平事情的律師。這種人被抓到把柄並不奇怪。另外,我們都知道做為英黑的律師,工作風險很大。這類人通常都視錢如命,在有把柄,還有高報酬的情況下,能說服他嗎?」

    梁襲道:「作為律師很了解法律,你們就算懷疑他是恐份的同夥,但是你們沒有證據。我認為可以做兩個實驗。第一個實驗,由刀鋒實驗,如果你們是恐份,能不能在今天之內確定一個合適的挾持對象。女歹徒是一錘子買賣,是計劃的重點,沒有太多的容錯率。第二個實驗,只要知道一件事,近期律師是不是有住院的打算?」

    梁襲道:「對了,有一點我忘記問了。歹徒最頭疼是門,律師和門有沒有關聯?如果沒有關聯,律師應該是個好人。」

    羅伯特回答:「門由漢米安保公司負責,漢米安保的大老闆曾經是倫敦幫的老大,因自己兒子死於仇家報復,退出了倫敦幫,開辦了以他死去兒子命名的漢米安保公司。律師名叫威爾,今年四十八歲,在漢米安保老闆金盆洗手之前就是他的律師,現在威爾是漢米安保公司的常務法律顧問,專門處理保鏢和保安在日常工作中一些違法的行為。比如保鏢為保護名人將路人推倒,比如保鏢阻擋警察,讓僱主逃離等。」

    畢竟是英黑出身,金盆洗手後,漢米老闆風格還是很明顯。不過就因為此,漢米安保在短短的十年時間成為倫敦有名的安保公司。

    梁襲道:「聖旗找上律師威爾原因是,律師威爾有可能幫他們打開門。威爾做不到,或者是不想做,聖旗不會這麼放過他。於是威爾轉職為內應角色。成為女歹徒挾持的對象。但是襲擊因為門的原因沒有達到最終的目的。因此本次襲擊,聖旗一定要找到打開門的辦法,律師威爾可以說是他們最有效的一件武器。」

    伊莎道:「邏輯說得通,不過沒有依據。」

    梁襲道:「我不擅長提供依據,我建議進行實驗以驗證我的推測是否正確。第一個實驗完全可以免掉。就盯著律師的話,不會浪費太多的司法資源,可以直觀得知律師是不是奸細。」

    卡琳插口:「假設律師拿到打開門的辦法,律師就不用去住院了吧?」

    梁襲回答:「有道理,以上是我的個人想法和看法。第二屆網紅節舉辦期間,聖旗不甘寂寞,肯定要在警方資源投放到網紅節時,在瑪麗亞醫院來一波。所以我建議給卡琳批假。」

    卡琳笑,開口道:「他開玩笑,我不需要。」

    羅伯特問:「梁襲,你認為這次聖旗會採取哪種襲擊方式?」

    梁襲道:「我如果是聖旗,在黑松自盡等情況下,我仍舊會襲擊瑪麗亞醫院,這畢竟是我的信仰。但是我不會襲擊瑪麗亞醫院診療部門,我會襲擊瑪麗亞醫院住院部。住院部貴賓病房不僅沒有門,而且有不少有身份的人。」

    梁襲道:「或許放出黑松,放出錄音,就是要我們盯著診療大樓?不,黑松錄音應該是真的。如果我的猜測是對的,我認為在黑松死後,律師會被他們扔出來。」

    梁襲想法拓寬後,整理道:「歹徒要發動第二次襲擊,本打算再打擊瑪麗亞醫院診療部。但是黑松出了不可預見的情況。黑松被管理員敲詐,黑松知道自己被錄了什麼內容。在這種情況下,第二次襲擊等同胎死腹中。但是如果將律師扔出來,把他們第一次襲擊的資源交給我們,我們會認為他們放棄第二次襲擊,或者是沒有能力進行第二次襲擊。轉而他們襲擊了瑪麗亞醫院的其他建築。」瑪麗亞醫院有多棟建築,診療大樓是門面,主要建築,但不是唯一建築。

    卡琳小聲道:「是不是有點過了?」推測律師是奸細已經很腦洞,推測歹徒二次襲擊的腦洞讓卡琳有點難以接受。

    梁襲解釋道:「我是偵探,只管推理。」歹徒只管殺人,警察只管抓人,法官只管判案。

    卡琳一聽忍不住又笑,菲奧娜眯眼問:「很好笑嗎?笑點在哪?」

    三人中又出現了一點火藥味,好在刀鋒那邊很快有情況。

    羅伯特道:「南區刑偵部在十分鐘前剛剛逮捕律師威爾,原因是有人匿名舉報威爾參與到一起殺人案中。死者是為了賺錢的女中學生,她的僱主是威爾,因為服藥的原因導致女生犯病。威爾為了自己的前途,沒有選擇報警或者是聯繫救護車,自行開車離開,最終導致女生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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