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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0 16:25:09 作者: S颯
    找到了!

    他立刻將信封揣進兜里,放回檔案盒,開門閃身出了館長室,站在走廊的瞬間卻不知該往哪兒躲。

    人已經上來,等於把自己堵在了四樓。回辦公室?和館長室一樣不安全。

    蔣今明看向那扇窗戶,底下是平靜的江面。

    他幾乎沒有過多思考,打開有些發緊的窗栓,把信封扔進樓下的灌木叢中,隨後直接跳了下去。

    趙飛和高成峰趕到時,只瞧見開開合合的窗欞。

    5

    「這窗戶不太牢固,所以我們晚上都是關掉的,人肯定就是從這兒跑的!」

    蔣今明剛到四樓,就聽到辦公室大姐的嗓門,見她被幾位民警圍著,講得吐沫橫飛。

    「怎麼了?」他假意關切。

    「今明,昨晚咱們館裡進賊了!館長室被翻得亂七八糟,走廊這窗戶也開了,我說賊肯定是跳窗跑了,會游泳,跳進江里唄。」

    「啊。丟什麼東西了嗎?」

    「你問館長,還在確認呢。」她說。

    蔣今明側身走到館長室門口,靜靜看史志勇翻找著東西,開口道:「史館長,聽說昨晚進賊了,沒丟什麼東西吧?」

    史志勇頹然地抬起頭,表情又很快恢復平靜。他作勢翻翻抽屜,說道:「手錶沒了,其他沒丟什麼,可能也沒找著什麼值錢東西。」

    「嗯,那就好。」

    「跟外面的同志說一下,辛苦他們了,沒丟什麼東西,夠不上立案的。」

    「好。」

    蔣今明答應,目光還停留在他臉上,好一會兒才挪開,轉身出門傳達。

    不敢吧,不敢說丟了什麼吧,畢竟那也是自己受賄的證據。蔣今明心裡苦笑,昨晚游上岸,找回信封,還是在薔姐的歌廳悄悄確認了內容。

    他怎麼也沒想到所謂的證據竟指向史志勇,他親近的人,敬重的人,一直以來努力營救的人,為了金錢地位不惜同流合污,將檀園路 76 號推向深淵。

    第四十七章 9月29日

    1

    蔣今明忙活了好一陣,才將證據藏進地板龍骨里,然後蓋上地板,把床搬回原位,結結實實壓在了上面。

    做完這些,他在牆上留了言。

    明知不會得到任何回復,蔣今明還是鬆了口氣,順勢仰倒在床上,放空。

    「今明!」

    嗒嗒的腳步聲傳來,很快門被推開,季紅喊道:「幫媽跑個腿!」

    「……」他混混沌沌,好半天才反應過來,從床上躍起,緊張道,「怎麼了?」

    「幫媽跑個腿,送個戶型圖。」

    「哦。」

    距離 9 月 29 日越近,他就越心神不寧。慢吞吞趿拉上拖鞋,抹了把臉,說道:「什麼戶型圖,送到哪兒去?」

    「咱家的戶型圖,翻了半天總算翻到了。」季紅轉身把手裡的文件袋放到客廳桌上,遠遠地解釋,「就之前跟我們一起看房的家長,嫌江南太遠了,她想看看咱家這房子。」

    「……吉祥的家長?」

    「誒對,她家不遠,你跑個腿。」

    「啊……好。」

    傍晚時分,蔣今明拿著文件,按照地址來到一棟家屬樓下,反覆確認後,爬上樓梯,敲響一戶人家的門。

    沒過多久,門開了一道縫。

    蔣今明低下頭,才看到小小的女孩穿著校服,正警惕地看著他,握著門把手,好像隨時要關上。

    「你媽媽呢?」

    「……」她沒說話,緊抿著嘴。

    「家裡大人呢?」

    「……」對峙般,吉祥轉著眼珠,終於搖了搖頭。

    「大人還沒回來?你自己在家怎麼能給陌生人開門呢?」蔣今明說著蹲下了,正經道,「自己在家不能給陌生人開門,在外面也不能跟陌生人走,不能吃陌生人給的東西,這些你都不知道嗎?」

    她被教育得有點瑟縮,又想逞能,好半天才不得不扁著嘴,嘟囔了一聲。

    「這個是季園長給你媽媽的東西,拿進去吧,關門了,不要再給別人開門了啊。」

    蔣今明把文件袋交給她,慢慢推上門,啪嗒一聲,關嚴了。他起身離開,心想時間過得好快,吉祥上小學了,穿上了新校服。

    似曾相識。

    回家的路上才想起來,那就是樓下小學的校服。她始終與他生活在同一半徑內。

    2

    程禧撬開地板,看到了牛皮紙信封,拿出一盤微型磁帶,和一張軟盤。

    她手邊沒有設備能讀取這些東西,第一時間聯繫了程時。兩人在電腦城輾轉找了兩天,才終於轉換格式,看到了內容。

    磁帶里的錄音,聽起來是一場飯局的對話,人數在 8 人以上;軟盤裡的名單有 11 人,姓名後面附帶金額,包括史志勇。

    這 11 人收了錢,直接或間接參與了規劃修改。史志勇一直在推動檀園路 76 號融入市場,幾番奔走,自以為與檀盛房地產公司一拍即合,卻未曾料到,在他們眼中,檀園路 76 號只是一塊地皮而已。

    回去的路上,車裡氣壓很低,兩個人一時無話。

    還是程禧率先打破沉默:「現在怎麼辦?」

    「這證據對我們來說沒有意義,名單上的人……也大多不在了。」

    「今明會怎麼做?不拿出證據能留下檀園路 76 號嗎?但如果他交上去,史志勇……」

    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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