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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13:54:26 作者: 非刀
    書名:筆下逃生

    作者:非刀

    文案

    當有一天突然有個陌生人闖進來要殺你,原因是他是你筆下的主角,而你在此之前將他虐的慘不忍睹,你會怎麼辦。

    甘藍拖著被掐得還剩半條命的經驗告訴你,不要怕,你死了主角一定會死,主角死了你卻不一定死,這麼一想是不是還有一點小激動呢?

    末世降臨,能依靠的只有兇殘的男主,是恨是愛是生是死,全憑一支筆來定奪。甘藍表示,男主你來求我啊,求我我就給你個HE。

    閱讀指南:

    男主由普通人變得強大兇殘變態;女主由普通小宅女變成淡定女漢子。

    結尾保證HE,過程應該不甜。

    不完全末世,前期主男主視角。

    內容標籤: 陰差陽錯 末世 懸疑推理

    搜索關鍵字:主角:甘藍,徐末 ┃ 配角:郎東平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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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徐末下班的時間是四點半,公司離家坐車半個多小時的距離,騎車子四十分鐘,開車卻要一個小時。

    在公司和家中間位置,有一個公園,公園環湖,平日裡人甚多,跳廣場舞的大媽們,下棋打麻將的大爺們,穿著溜冰鞋滿場跑的孩子們,還有談情說愛的小情侶們。

    公園西北角有個籃球場和一些健身器材,平日裡下班之後,徐末就愛和幾個朋友或者同事來這裡打籃球。

    上大學的時候,他就是校籃球隊的,雖然長得一般,但是架不住個子高打籃球有那個范兒在,迷得一群女生不要不要的。

    如今畢業兩三年了,在國企里只是個最底層的小職員,整日勾心鬥角兢兢業業忙的一團亂,也沒有磨去他的興趣愛好,反而讓他更喜歡做些運動了,偶爾興致來了,能早起一會,騎一個多小時自行車去上班也不覺得多累。

    今兒是夏至,路邊的薔薇花還沒有落下,一團團的粉色矗立在小花壇里,走過去就有一簇香味能將人淹沒。陽光像金子似得,直直地晃著人眼睛,真是難得的好天氣。

    徐末穿著短袖短褲的紅色球服,懷裡抱著籃球往籃球場走去,柔軟的黑髮服帖趴在腦袋上,襯得他那略白皙的皮膚,嘴角微翹的笑容,莫名吸引人眼球,只讓人不由得贊一聲好一個陽光的小伙子。

    儘管經常運動曬太陽流汗,也沒有成功讓他從奶油變成巧克力。

    好友郎冬平早就到了,正和四個人玩的火熱。

    郎冬平運球水平相當不錯,利落地躲開攔住他的陳鋒,一轉身跳躍就將球往籃筐扔去,暗紅色的籃球正正好好穿過籃筐,甚至連框邊緣都沒有碰到一點。

    他舉起手來蹦了三尺高大叫了一聲yes之後,轉頭看到徐末走過來,不由得快步走過來攬住他的脖子大聲炫耀起來。

    「怎麼才來,看看哥的投籃技術是不是又進步了,絕對比你要強了吧,你服不服?」

    「呵呵,那我就看你怎麼讓我服。」徐末不在意地笑道。

    郎冬平與徐末同歲,也是本地人,相比起徐末,卻是個不折不扣的富二代,其父郎鷹開著一家製藥廠,廣告打得全國都很有名聲。

    但他本人好像並沒有自己家世很好的感覺,長得俊朗待人熱忱大方,請客從來都是搶著付錢。獨獨有一條,就是人有些花心,換女朋友比翻書還快,看到合眼緣的就毫不猶豫地去追,鮮有能逃脫他魔抓的。

    徐末投籃技術比他好,前兩天兩人比賽投三分球,規定時間內,徐末足足比他多投了六個,郎冬平一直記在心裡,在家苦練了許久,自覺水平飛漲,於是一大早就約著今天他下班後來打球。

    徐末自然是欣然應邀,公司不是很忙,他也沒有女朋友,打球算是唯一的愛好了。

    六個人打了幾場對抗賽,最終還是憑著徐末精準的投籃,以四比三的結果小贏了一場。

    郎冬平不甘心地轉著球,抱著籃球一次次地站在線外投籃,十有八准,他還是不滿意地舉起手投籃。

    這時候天已經黑了,路燈昏黃的燈光將人的影子拉得老長,不遠處的廣場上響起小蘋果歡快又魔性的聲音,孩子的笑聲尖叫聲一直不間斷地插在嘈雜的聲音里。

    見郎冬平這個樣子,徐末開始反省自己是不是太要強了傷了好友的心,下次應該放放水給他找點自信。

    不過一轉身看到場外一直站著的一個穿著白裙長髮披肩的女人後,他的動作不由得一頓。

    而郎冬平顯然也看到了她,立馬放棄了籃球,興沖沖地衝到了對方身邊:「王宛音,你怎麼來了。」

    「沒什麼事出來走走,剛好看到你們了,就過來看看。」王宛音輕聲道,站在那裡就像夜裡盛開的梔子花似得,甚至就連身上撒灑的花露水也如此迷人,她總是這樣靜靜地,不說話甚至都沒有什麼存在感,但是一旦目光放在了她身上,就讓人久久挪不開眼。

    徐末沒有湊上去,只是遠遠地笑著跟她打了聲招呼。

    「已經七點半了,我們要回去了。你吃了沒,要不要一起去坐坐?」郎冬平露出白生生的牙花子圍著她問答。

    郎冬平自第一眼看到王宛音,就跟徐末說,這女孩絕對適合做老婆,一定要追來給他當嫂子。徐末追著他追了兩條街,還是沒有讓他放棄這個念頭。

    王宛音是徐末的鄰居,說是青梅竹馬,其實小時候並不熟,也是長大後因為王宛音家裡出了點事,他爸媽覺得她一個女孩子家的很可憐,有次她家裡搬東西,他過去幫忙,才熟了起來,漸漸地有了些話。

    因為離公園不是很遠,王宛音也經常過來散步,他們在這裡打籃球,一來二去的就認識了。

    徐末是喜歡王宛音的,也只是有好感的地步,一直都沒有進一步的動作。他在感情上有些被動內向,大學時候的女朋友,還是人家先主動追他,追了半學期才追到手。

    他從沒說過,所以郎冬平也從不知道他對王宛音有好感,追問了他幾次王宛音的事情,覺得她真是難得一見的好女孩,父母離婚一個人獨居,獨立堅強,一下子就讓他對她的好感上升了一大截。

    為此徐末也跟郎冬平吵過一次,說他對感情太隨便,不希望他耽擱王宛音,兩人不合適。

    郎冬平表示自己這次真的很認真,想結婚的那種認真。

    徐末被他的態度怔住,竟是沒有再說什麼。

    此時見郎冬平繞在王宛音身邊,兩人郎才女貌,站在一起倒是真的像金童玉女無比般配。

    王宛音沒有立即答應他,而是看向了徐末幾個,另外四個一同打籃球的,除了一個陳鋒是同一小區,另外三個,都是臨時湊過來,在公園認識的,要說多熟也算不上。

    見這樣子,那三個紛紛表示要回家了,便抱著籃球走了。

    陳鋒站在徐末身後撞了撞他的胳膊,瞥了眼站在一起的倆人低聲道:「咱還是回家吧,別當電燈泡了,我老婆還等我呢,回去晚了我怕要跪鍵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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