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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11:02:40 作者: 漫漫行
    「我沒規矩?」崔銘浩剛回家就被親生女兒指責沒規矩,他自覺臉面下不來,特別是旁邊的蘇若淑和崔媛媛看著,他向蘇若淑母女保證過一定會照顧好兩人,不讓兩人受一點委屈。可還沒剛進家門,他就被喬微接連反駁,連一個小丫頭都壓不下,以後還怎麼保護妻子和女兒?

    在崔銘浩心中,蘇若淑和愛女崔媛媛都是天真善良的人,很容易被人惡人欺負。這個惡人自然指的就是聞氏母女了。

    崔銘浩並不把聞氏和喬微當作自己的妻子和女兒。

    「原來老爺也知道自己的錯,我還以為老爺沒有自知之明呢。」喬微面對崔銘浩氣急敗壞的反問淡淡地道,仿佛真的覺得崔銘浩剛才的話是承認了自己沒規矩。

    聞氏見到崔銘浩那要吃人的目光,趕緊拉了拉旁邊的女兒,「阿微,別說了。」她知道女兒是在為自己出頭,可是她不願女兒為了她得罪丈夫,不為別的只為自己的女兒以後能在崔家過得好些。在聞氏的概念里,姑娘在家要靠父親,她怕以後崔銘浩生氣把喬微隨便嫁了那可怎麼好?嫁人就像是姑娘家的第二次投胎,嫁得不好就會像她一樣。

    她的日子太苦了,她不想女兒過她這樣的日子。

    喬微拍了拍聞氏的手,一笑道:「為什麼不說?我這可是為了老爺好,老爺可是以後要當官的人,新派不要緊,沒規矩也不要緊,重點是不能觸犯律法,不然可是會成為別人攻擊老爺的把柄呢!」她不喜歡談規矩但是喜歡聊法律。

    「你一個黃毛丫頭,連書都沒念過,還說什麼律法?」崔銘浩對喬微的說法嗤之以鼻,他不信一個不到七歲的幼童還能談法,簡直是謊話連篇。

    「若是不讓你說就罰你,也估計也不服!我今日就讓你說上一說,若是說的不對,就依照崔家的家規處置,誰也保不了你!」崔銘浩朝著旁邊一座,看著喬微的眼中沒有半點慈愛,全是厭惡。

    「說之前,我要請問老爺打算如何處置帶來的兩個家室?」喬微一邊扶著自己母親聞氏坐好,一邊說道:「姨太太?庶女?還是其他?」

    這本是聞氏該過問的,可聞氏懦弱的性子哪裡能反抗崔銘浩?事實上也是如此,原主的記憶中崔銘浩不願意委屈真愛母女,將兩人捧上平妻的位置,甚至說蘇若淑和聞氏不分大小,很多時候更是默認蘇若淑是嫡妻,崔媛媛是嫡長女。

    果然在喬微剛說完這句話後,崔銘浩就果斷道:「一派胡言!我和若淑是舉辦過婚禮的,若淑是我明媒正娶的妻子,媛媛是我的嫡長女。」

    旁邊的蘇若淑聽後也高傲地抬起了頭,對著喬微和聞氏道:「我不會給人做妾,做姨太太。」

    崔銘浩握了握旁邊蘇若淑的手,安慰道:「你放心,我絕不會委屈你們母女。」說完後又對著對面的喬微和聞氏厭惡道:「收起你們那些小心思,只要你們在崔家老老實實的,崔家不會少你們一口飯。」他本來今天不願意就說此事,還想給聞氏留些面子,可喬微先提此事,迫不及待地就想要壓若淑一頭,這讓崔銘浩對聞氏和喬微更反感了。

    「那可就不好了。」喬微看著對面的崔銘浩眼中划過一道冷光,「民國實行的《民法·親屬編》中明確規定了民國實行一夫一妻制,當然如果您娶姨太太也就是妾,按照司法解釋『娶妾並非婚姻,自無所謂重婚。』,如果您認為這位蘇女士是您的姨太太那她就是老爺你的家屬。可若是老爺將蘇女士認為是妻,那就是重婚罪,輕則罰款,重則判刑。」

    「老爺馬上要當政府官員,想來以後政敵不會少,若是他們拿住這個把柄對老爺的仕途下手……」喬微說完後看著崔銘浩眼中有些慌亂,旁邊的崔老太爺和崔老太太看向蘇若淑的眼神更加不喜,喬微嘴角勾了勾。

    「我這也是為老爺著想,不是嗎?」喬微道。她真的不喜歡民國,民國是真的很奇葩,連婚姻法都很奇葩,當然這也和當時從封建社會剛剛過渡到資本主義社會有關。華國的古代實行的一直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妾是合法存在的,但是民國後實行一夫一妻制,但納妾的風波一直屢禁不止,這個時候妾不合法但法律將妾卻定義成了親屬。

    民國的一些立法解釋中這麼說,「妾雖為現民法所不規定,惟妾與家長既以永久公共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依民法第一一二三第三項之規定,應視為家屬」,所以民國時期才有這麼多的姨太太。民國將養姨太太的行為不定為重婚罪,只定為「通姦」,通姦算是作風為題,不算是犯罪,這也是喬微為什麼說民國律法奇葩混亂的原因。

    按照民國的婚姻法,也就是說如果崔銘浩將蘇若淑定義為「姨太太」,那就頂多算是作風問題,甚至還算不上作風問題,因為民國養姨太太很正常,一些軍閥甚至都會養上幾十房姨太太。崔銘浩這種情況,甚至還有可能被誇一句「潔身自好」。

    可如果崔銘浩將蘇若淑定為「妻子」,那崔銘浩就確確實實犯了重婚罪,畢竟一夫二妻到哪裡都是辯無可辨的重婚,在民國也是犯法犯罪。

    喬微說完,當事人崔銘浩還沒說話,一旁的崔老太太就有些坐不住了,她對著自己兒子求證道:「這說的都是真的嗎?」

    崔銘浩不說話,只是他看向喬微的眼中有些陰蟄,他不明白一個小姑娘怎麼還懂法律了?不是說聞氏不識字嗎?怎麼能教出這麼一個女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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