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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08:14:45 作者: 曲小蛐
    「……」

    寒時聞言,瞥了宋帥一眼,鬆手推開了方嫣。

    他轉身,拉起身旁女孩兒的手腕,把人重帶向圓桌區。

    迎著那些各異的目光和視線,距離原本的桌子只剩下幾步的時候,他步伐戛然停住,同時眉宇間微積聚了些鬱氣。

    然後寒時鬆開了女孩兒的手。

    一路都在「掙開」和「裝傻」之間搖擺的丁玖玖愣了下,隨即心裡浮上點說不清道不明的預感來。

    而就是她這預感浮現的下一刻,安靜的食堂圓桌區中間,身形修長的男生站在那兒,聲音平靜而清晰----

    「你們丁組長跟我之間只有一種關係,就是追求關係。----我不打女生,但再有敢說她一個字謠言的,別怪我分不清你們是男是女。」

    說完,寒時目光冷沉地側過視線掃了方嫣一眼,便轉回身,拉著丁玖玖坐到桌旁。

    旁邊保鏢要上前,被寒時揮了揮手退走了,他自己則俯下身,手臂撐著桌面,「你吃什麼,我去給你取。」

    丁玖玖感覺自己現在不想吃飯,更想找條地縫鑽進去。

    而就在這時,隔壁桌不知道誰小聲問了句----

    「追求關係?……你們誰是被追的那個啊?」

    寒時聞言,輕一挑眉,目光都沒往旁邊落,只嗤笑了聲----

    「如果是我,還會需要她追?」

    「……」

    臉頰已經通紅的丁玖玖撐著桌面起身,「昨天阿木不是說阿依生病了麼,我今早約好了去烏蒙家一趟,就先不吃了。」

    她抬頭,剛要走,又猶豫了下,轉回去看身旁站著那男生,柔軟的杏眼裡暈著惱意和警告----

    「你別跟來。」

    說完,女孩兒像是被狼追似的跑了出去。

    她的身後,男生懶洋洋地站直了身,單手插進褲袋裡,看著女孩兒逐漸跑遠的背影,他輕眯起眼來。

    停了幾秒,寒時還是邁開腿,不緊不慢地走向了食堂外面。

    剛到門外,他的步速卻驀地降了下來。

    「……周深?」

    看著食堂正門旁邊站著的人一步攔到自己面前,寒時挑眉,「有事?」

    周深笑了笑,「方嫣的事情我聽到了。盧老師那邊,你自己去說,還是我幫你告訴他一聲?」

    寒時沉默兩秒,輕嗤了聲,「我們有什麼交情麼?」

    周深只笑著,沒有回答。

    寒時側身,繞過周深繼續往院子裡走,而這邊兩人擦肩過去剛沒幾步,他便聽見伸手周深輕飄飄地說了句。

    「美術組暫時停課,你作為他們的助教組,應該收到通知了。」

    「……」

    寒時步伐一頓。

    半晌後,他輕眯起眼,未回身卻也不耐煩----

    「有話直說。我不喜歡跟除了我家小領導以外的任何人拐彎抹角。」

    轉回來的周深愣了下,隨即失笑地搖了搖頭----

    「這件事,你不妨順便問問盧老師----畢竟關乎『你家小領導』。」

    第37章

    「篤----篤。」

    臨時會議室隔壁, 盧平浩辦公室的門被人叩響。

    「……進。」

    正在電腦上敲報告的盧平浩下意識地應了一聲,隨即回過神, 不接地扭頭看了一眼旁邊牆壁上掛著的鐘表。

    ----

    時間正是正午,他實在想不到會有什麼人這個時候來辦公室找他。

    這個問題也沒困惑他多久,壓著他話聲尾音,辦公室的門已經被外面的來人推開了。

    一道修長挺拔的身影走了進來。

    甫一看清這人, 辦公桌後的盧平浩就本能地想皺眉。

    但他還是努力壓住了這種衝動。

    「寒時同學, 有什麼事嗎?」

    寒時直身走進屋內,一直到了盧平浩身前的辦公桌前才停住, 他雙手撐住桌邊,俯下身去, 打量著盧平浩桌面一側的幾份表格, 「盧老師,一組有個叫方嫣的女生……唔,這個。」

    他伸手指向其中一張花名冊里的一行信息,隨即抬眼,薄唇勾著笑, 眼神卻冷。

    「她多次在貴校的學生間傳播沒有任何實質證據的謠言,且涉及人身攻擊和名譽毀損----我以受害人的身份, 建議老師您將她取消支教資格,錄入檔案, 遣返回校。」

    盧平浩壓著想撫平的眉心還是皺了起來。

    他定眸與寒時對視了兩秒, 發現對方雖然在笑, 但卻半點玩笑的意思都沒有後, 不由地嘆了口氣,伸手拎過旁邊裝著學生信息的資料袋----

    「我能問一下,她傳了什麼樣的謠言,中傷程度如何嗎?」

    寒時唇角弧度揚了揚,聲音薄涼。

    「無可奉告。」

    盧平浩眉心皺得更深。

    「取消資格、遣返回校都還不算是什麼大事,但錄入檔案……寒時同學,你應該清楚,這對於他們這些普通學生來說,錄入檔案就意味著可能是要追隨一生的污點。」

    「盧老師。」

    寒時不為所動,收回撐著桌邊的手臂,同時笑道:「這裡不是幼兒園,她也不是不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的未成年人----既然已經成年,也已經具備承擔任何民事刑事責任的能力,那說錯話、做錯事,就必須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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