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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06:14:20 作者: Nico/萌萌噠湯圓
    「你想不想聽聽…關於我喜歡的那個人的事情?」智雨猶豫了半天,開口問道。

    承秀從來沒有想過,智雨願意對自己說,因為在他的眼裡,智雨可能一輩子都不會想對自己提起那個人,那個人就是他的獨家回憶,承秀知道,智雨終於看到了自己的努力。

    那天智雨說了許多的話,加起來比他們認識所有時間說過的話都還要多。

    從智雨高中第一天入學的事情說起,聊到時賢的時候,智雨總是先露出一幅幸福的表情然後又變得落寞。

    他講了他們所有的事情,包括時賢莫名其妙的不告而別。

    這個過程中,承秀一句話都沒有說過,靜靜地,靜靜地坐在那裡聽著。

    「我講完了。」智雨拍了拍大腿從台階上站了起來。

    「嗯」承秀也跟著站起來。

    「承秀,你知道麼?」

    「嗯?什麼?」

    「我們認識快2年了。」

    「噢,對諾,時間過得好快。」

    「你知道,這兩年的時間裡,你一共跟我告白了多少次麼。」智雨抬起頭,認真地看著承秀。

    承秀想了想,「50?100?200?哈哈,我幾乎每天都會說1兩次的吧,你都煩了吧?~」

    智雨搖了搖頭,「一共是364次,確實聽的已經免疫了。」

    承秀笑了笑,「我明白,我從來沒有想過替代你心中的那個人,我只是想陪著你罷了,然後讓你知道,你不是一個人。你有我。」

    智雨不說話,從口袋裡掏出他已經破舊到不行的手機,「你知道…這個手機,對我意義有多麼的重大麼?」

    承秀點點頭,「裡面存著他的號碼吧?」

    智雨打開手機,點進收件箱。「每次你對我告白,我就會看看他給我發的簡訊,回憶初次心動的那種感覺…」智雨眼神溫柔地盯著屏幕上的小字,「這條簡訊,我也已經看了許許多多遍了…每次看,每次想起我對那個人的感情,我就更加覺得…對不起你…」

    承秀搖了搖頭,「說什麼對不起,傻瓜。不需要顧及我的感受,時間會為我的感情作證的。」

    「你喜歡我什麼?你到底喜歡我什麼呢?」

    承秀想了想,「我也不知道呢,」他伸出一隻手摸摸智雨的腦袋,「我也常常在想,可能就是不停表白,說著說著,就離不開你了吧。」

    智雨合上手機將它放進承秀的手心裡,一個字一個字地鄭重對他說,「你幫我把它扔了吧,扔掉它,也許我的這段感情,可以從此放下了。」

    承秀聽了智雨的話,呆呆地愣住,不知所措地盯著手中的手機,他從來沒有想過,會有一天智雨將他感情的選擇權,交給了自己。這樣的智雨,反倒讓自己手足無措了。

    要知道,承秀已經習慣了那個,不斷拒絕自己的智雨了

    「你拿回去吧…沒有扔掉它的必要…」承秀將手機放進智雨的口袋裡,「就算你一直不忘掉,我也願意一直陪你,所以你不用在意阿。」

    智雨倔強地搖了搖頭從口袋裡再次掏出手機,「我已經厭倦傷害你了…」說罷,他將手機狠狠地甩了出去----!

    手機化作一條美麗的拋物線,咚的一聲掉進了漢江里。

    那一秒鐘,承秀想都沒有想就跟著跳了下去…對他來說,智雨對他的愧疚,不是他想要的感情。

    他等的,是智雨的心甘情願。是被自己感化後的熱愛。

    所以他跳了,他跳進漢江里尋找那部破舊的老手機。

    在深水下,那是他頭一次聽見智雨呼喊自己的名字,呼喊的那樣的撕心裂肺,那時候承秀想,還好阿,他至少關心自己阿。這不是很好麼?

    所以當承秀游出水面的時候,揚起手中的手機衝著岸上的智雨開心地揮舞著,那是打從心底地開心。

    你喜歡的,我也喜歡。

    因為我對你足夠喜歡。

    就是在那天,承秀濕漉漉地爬上岸邊時,智雨撲進自己的懷裡放聲大哭。

    他說,「你告白吧…再一次就是365次了…你的告白都能湊成一年了…告白吧…」

    承秀將懷裡的智雨拉出來,將已經進水壞掉的手機鄭重地放進智雨的手心裡,然後緊緊握住。

    「不知道還能不能修理了,對你珍貴的東西,就該一直留著,傻瓜。這麼冷的天,你不會再讓我跳一次漢江了吧?」承秀甩了甩劉海,「噢,對了。還有,我們在一起吧,我願意陪你一起等他----」

    就是那時候,智雨終於對承秀點了點頭。

    是阿,在一起吧。讓我用行動告訴你,我對你的喜歡,不比你對他的喜歡少。

    你感受的到麼?

    兩個人自然而然地在一起了,沒有什麼驚天動地的告白,沒有什麼轟轟烈烈的故事,就那麼平淡地在一起了,和做朋友的時候,沒有什麼不一樣。

    但是智雨還是為了一心一意地與承秀交往,將修好的手機鎖在了抽屜里,丟掉了抽屜的鑰匙。

    他不再等時賢了,即使,他沒有完全忘記時賢,他也不再等了。

    兩個人像普通的小情侶一樣約會,一起去看電影,吃飯的時候你搶我的食物,我把不愛吃的推給你,也會為這個月的零花錢是不是不夠而心煩,也逃課為了只見彼此一面而被處罰,簡單而快樂。

    每次約會結束之後,承秀也會把智雨送到家門口。

    但是每一次,智雨都執著地要看著承秀先離開才肯上樓,執著到一種病態。

    只有這一件事情,智雨沒有告訴承秀。

    那就是他曾經跟時賢約定過,拉開窗簾的話,他就會在下面等著智雨。

    所以智雨不想破壞這最後,也是唯一的承諾,窗戶下的位置,他永遠為時賢留著。

    春天到了,智雨也已經升入高三下半學期。

    如果沒有記錯,那也許是開學的第一天吧。

    「兒子,你還記得不記得,我們樓以前的那個收發室阿?」

    「記得阿!」

    「咱們換了收發室的地址,估計也有些老信件留在那裡,你回頭幫我去給帶回來吧!」

    「嗯!我知道啦~我出門了噢~」智雨叼著塊麵包就急匆匆地出了門,跑下樓的時候特意跑去了以前的地下收發室里,將舊信箱裡的信全部一股腦地塞進了自己的書包里,然後就衝著學校跑去。

    到了學校以後,智雨在整理書包的時候又隨手將它們塞進了桌洞,想著放學的時候再帶回去----

    但是他忘記了,那些信,就默默地躺在他的桌洞裡1整個星期。

    直到有一天媽媽在飯桌上問道,智雨才想了起來。

    第二天一早,當早課進行到一半的時候,智雨終於主動記起了它們,他伸出手將那些信從桌洞裡掏出來。

    粗略地一數,大概有7、8封的樣子。

    有銀行的催費單,有社區的物業保險單,也有老家奶奶寄來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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