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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00:46:27 作者: 西方蜘蛛
    哈特曼「哈哈」的大笑起來:「瞧,我的小朋友,為什麼忽然變得那麼沒有信心了呢?我可以向你保證,如果真的到了那一天,我一定會死在你的前面的。啊,到了地獄裡,也許我們還可以做個伴。」

    「你少來了。」雷歡喜的臉上再次展露出了笑容:「得了,我們離開這個鬼地方吧,這裡讓我非常的不舒服。啊,這次史蒂芬先生也幫了我很大的忙,我想去拜訪一下他。」

    「你去吧,我就不去了。」

    一聽到自己哥哥的名字哈特曼的臉色立刻沉了下來!

    第1898章 20年前就已經知道了

    哈特曼沒有陪雷歡喜去見史蒂芬先生。

    他似乎特別不願意見到自己的這個哥哥。

    雷歡喜是一個人去的。

    史蒂芬先生依舊是那麼的威嚴,有氣度、有風度。

    他根本就是一個完美男人的代表。

    不過老實說,雷歡喜知道自己在內心深處更願意和哈特曼在一起。

    史蒂芬先生太完美了,完美到讓人只能仰望。

    而哈特曼卻更像是一個普通人。

    「事情解決了?」一看到雷歡喜,史蒂芬先生便立刻微笑著問道。

    「是的,解決了。」雷歡喜也淡淡的笑著回答道。

    「我知道一定會解決的。」史蒂芬先生似乎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你總會能夠逢凶化吉,這一點我一直都對你充滿了信心。」

    「我是來感謝你的,史蒂芬先生。」雷歡喜認真地說道:「我完全沒有想到你居然會出現在那裡。」

    史蒂芬先生卻搖了搖頭說道:「不,你不必感謝我。你知道嗎,即便沒有我,我想我的那個弟弟也一定有辦法解決的。他和我最大的不同在於,他可以不擇手段的達成自己的任何目的。而這一點卻是我始終都無法做到的。」

    雷歡喜承認這一點。

    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哈特曼根本就不在乎採取什麼樣的手段。

    「我那個親愛的弟弟不願意看到我,我理解。」史蒂芬先生有些無奈的輕輕嘆息了一聲:「這麼多時間了,我一直想找他好好的聊一聊,可是即便我們都在曼徹斯特,他也不願意看到我。也許只有在每年一度家庭聚會的時候我們才能夠見面吧?雷,你一定要記住我的話,不要和我的弟弟聯繫的太深,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分一秒都會充滿了危險。」

    雷歡喜情不自禁的點了點頭。

    可不是嘛,和哈特曼在一起總是在那裡冒險,天知道明天一醒來他又會想出什麼主意了。

    「說到家庭聚會。」史蒂芬先生的臉上忽然露出了微笑:「我記得我以前答應你,一定會邀請你和安妮去我的莊園做客的。這次的聖誕節,我誠摯的邀請你和安妮去我的莊園做客。」

    史蒂芬先生的莊園?

    雷歡喜居然變得無比的期待起來。

    那可是史蒂芬先生的莊園啊。

    裡面會有多麼的神奇?

    無法想像。

    「我接受你的邀請,史蒂芬先生。」雷歡喜幾乎沒有一秒鐘的遲疑就答應了下來。

    「那時候,我的弟弟也會去的,儘管他很不願意。」史蒂芬先生臉上的笑容消失了:「坐下來,雷,我想我該和你說一些你不知道的事了。」

    雷歡喜不知道是什麼事,小心的坐了下來。

    史蒂芬先生給他倒了一杯酒,在他的對面也坐了下來:

    「有一年,大概在20年前,就是3億美金大劫案發生的當年吧。那一年的聖誕節,哈特曼終於回來了。那天他喝了很多的酒,有些醉了。大劫案雖然外界無人知道,但是我們這些人都已經從不同的渠道得知了。那是他們鑽石聯盟的事,和IFO沒有任何的關係,可我還是忍不住問了我的弟弟一下關於這些劫案他都知道一些什麼……」

    那一天的哈特曼真的喝的有些多了,人一喝多話自然而然的也就多了起來:

    「很神奇的一起劫案,絕對是內部人做的,而且和鑽石聯盟的核心權力機構沒有任何關係。我總是在好奇,到底是誰做的?到底是誰能夠把一些細節知道的那麼清楚?我想了很久也想不通。前幾天,我去了一下倫敦,發現了一個人,啊,這個人也許你不認識,他是我們鑽石聯盟內部事務調查部的總裁,一個早就已經過氣的傢伙了,他叫巴恩斯。他去倫敦是參加一次宴會的,一個流行歌星舉辦的宴會。你知道可笑在哪裡嗎?巴恩斯居然穿戴著晚禮服去參加這場宴會的,天啊,在那裡他顯得是如此的格格不入,簡直就像是從外星球來的。我很想取笑他,可是我忽然想到了一個問題,一個看起來之前從來都不參加這種宴會的人,為什麼會忽然出現在這裡?所以我特別去找人問了一下。」

    本來這次宴會根本沒有邀請到巴恩斯,那個流行歌星也根本不認識什麼巴恩斯,是巴恩斯委託自己的一個朋友讓自己來的。

    而且在此之前巴恩斯幾乎沒有離開過曼徹斯特。

    這一點就讓哈特曼覺得更加的奇怪了。

    「一個幾乎不離開自己居住的城市的人,跑去參加一個自己本來根本沒有接到邀請的宴會,而且還穿的那麼滑稽,為什麼?」端著酒杯的哈特曼那天是這麼說的:

    「我想,他是不是故意這麼做的?讓很多人都知道這段時間自己在哪裡?從而掩飾著什麼?比如自己一些不在場的證據?我繼續仔細調查了一下,發現他是在大劫案發生的前幾天就來到了倫敦,然後一直住在這個城市裡,他每天都在參加大量的宴會,甚至又一次還在某次宴會上和別人發生了口角進而還動了手而進了警察局待了一個晚上。我親愛的哥哥,你能夠想像到巴恩斯這樣的人會和別人發生口角甚至還要動手而進警察局嗎?IAI雖然早就日薄西山了,但進警察局這種小事很快就能夠搞定了,他是故意這麼做的,是的,是故意的。他最終的目的要所有的人都知道,自己和這起大劫案沒有任何的關係,因為在發生大劫案的時候自己一直都在倫敦,他有證人,有很多很多的人可以為他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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