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頁
2023-09-21 17:09:32 作者: 亦舒
他的廠是一個美麗的地方,我當它是名勝區。
孩子們若能來到這裡,不知道要高興到什麼地步。
方中信同我說:「你沒見過新鮮的可可果吧,象榴槤,味道似喝花蜜一般,只有當地土著才享受得到,我在巴西的巴哈亞郡住過一星期,吃過一個,畢生難忘。「可可離開本家就身價上升,本廠採用的原料來自紐約的交易所,位於世界貿易中心。」
(人離鄉賤,物離鄉貴)「來,我們進入第一號廠房,在這裡,發酵後的可可經熱力壓力變為巧克力醬。別老縮鼻子嫌落後好不好,什麼,香?當然。」
「巧克力作為糖果吃是一八四七年才開始的事,富麗斯、吉百利、高達華、雲豪頓,這些都是舉足輕重的名字。」
「別象一根木似,來看,在這裡,加了可可白脫及糖的溶醬要攪拌七十二小時。象不象童話世界?自小我就期待承繼父業,我愛巧克力。看得出來?哦。」
「還有,請坐,你知不知道巧克力最神秘之處在什麼地方?讓我告訴你,巧克力含一種化學分子,當人墮入情網,他的腦子會分泌同樣的分子。」
「真的?」我問。
「真的。」
「我相信。」
「來,試一試我們的巧克力吻。」
「什麼?」
「吻。」
一小顆一小顆的尖頂巧克力攤在鏤空花紙上,剛自機器間出來。
吻。第五章 真浪漫,他們還有這種閒情逸緻替糖果取這種名字。
我取一顆放進嘴裡,沒有取錯名字,真如嬰兒之吻那麼芬芳甜蜜,帶有一絲橙香。
如果我能回去,一定要帶一些給兩個孩子嘗一嘗,還有母親,她是那麼懷念巧克力。
「好過得多了吧。」方中信問我。
我點點頭,答謝他的關懷。
他按鈴,女侍取來兩杯飲料,用銀杯盛著。
「喝下你會更舒服。」
我知道這是可可粉沖的飲品,忙不迭的喝一口,燙了嘴,但還是值得的,真不愧是諸神之美食,我舔舔嘴唇,無限滿足。
「還可以吧。」
「這樣的美食,是否只有你可以供給?」
「通街都有,兩角半一杯。」
「孩子們也喝得起?」
「自然。」
「太好了。」
「過獎過獎,所以,只要鑽研一下,你會發覺我們也有些好處。」
我向他微笑。
他在他的世界裡,恐怕是個吃香的王老五。
他當著我面簽署了不少文件,沒把我看作外人,我只覺自己身份曖昧,這算得是什麼?我算是他的什麼人?
在急難中,我與他認識才兩天,已成為莫逆。
在這裡,我只有他一個熟人。
「現在,讓我們談比較嚴肅的事。」
「是的,」我說:「我怎麼回去?」
他狡猾的說:「這個不算重要,剛才你說,可可要絕種,而我方氏的事業會得崩潰?」
「我沒說過。」
「陸宜,你對我要老實。」
「你是聰明人,我怎麼教你。」
「這間廠有三代歷史,職員共三百零七人,要結束也不是這麼簡單的事。」
「或者你可以安然步人廿一世紀,用化學品代替巧克力。」
「化學品?我不喜化學品,對我來說,不香的花不是花。」
「那你活該頭痛。」
他點點頭,「能知未來,不一定能夠防範,並非好事,簡直是不幸。」
他說得對。
方中信開始有心事,是我不好,我不該告訴他那麼多。
我問道:「該說說我的事了。」
「我只是個糖果商,陸宜。」方中信說。
「你太蹩腳了,我知道許多故事,有很多地球人肯拼死命把天外來客送回家鄉去。」我抱怨。
「哼。你指那位先生,是的,他肯。」
「誰,你說誰?」
「這件事很複雜,要從長計議。」
他在推搪我。不過他也說得對,這件事不能糙率,這象是古代鄉間受了怨辱的女子,要去到京師告御狀,談何容易。
要一步一步來。
他把桌子上的文件一推,象是一天的工作就此完畢,好大的派頭。
我們,我們要做到發昏才能拿到一點點薪水,,老闆連寫字樓也不設,發一套工具,人人坐在家中做,每分鐘動腦筋,根本沒有下班的時候。我羨慕方中信的生活方式。
他笑,「我知道你在想什麼,我也不見得日日這麼舒服,有時十點鐘還在廠里。」
「你的父母呢?」
「他們在外國。」
年少力壯的當權派,不用說。日子是過得逍遙他。
「來,我們可以走了。」
「我想看看我的車子。」
他有點不好意思。
我馬上不悅,「你把它拆爛了是不是?破壞,你只會破壞。」
「你且別忙著罵我,我只不過開著它去兜了一次風。」
「不問自取,是為賊也。」
「咦,你還懂得用這一句成語?」
「一路流傳下來,怎麼不懂?」我瞪他一眼,「我告訴過你我是地球人。」
我逼著他把我帶到車房去。看到車子無恙,才放下一塊大石頭。
我說:「不准你的至親友好再來玩我的車。」
「咄,要同樣做一部出來,也不是難事,只是我們還未找到大量生產的辦法,你稀奇什麼?」
奇怪,這大概是我的錯,在二0三五年,丈夫一開口便與我吵,在一九八五年,方中信也同我吵。
我從前一向沒有檢討自己,看樣子是我的不是。
「算了,回去吧。」他說。
在回程上他把車子開得飛快,象是炫耀。
我仍然想回家。
將來,當科學進步到可以在空間自由來往的時候,或許我們可以參加五天十天旅行團,隨便挑選一個年代去做客人。但來了不能口去,滋味可大大不同。
到了方宅,甫推開大門,便有一隻花瓶摔過來,差點落在我的頭上。誰?人沒有出來聲音已經先奪人。我已經夠煩惱,不要再叫我應付多餘的人、多餘的事了。
方中信把門踢開,象是應付殺手一樣。
我看到一個妙齡女子站在大廳中央,叉著腰,雙眼圓睜,瞪著他,當然也瞪著我,她怒火中燒,咬緊牙關,誓死要與我們算帳的樣子。
要命,我想,這一定是粉紅色浴袍的女主人,好,如今我水洗不清。我很疲倦的坐下來。
那女郎與方中信攤牌,嘩,性如烈火,一手扯住他的領襟要請他吃耳光,而阿方也妙,一二三伸出手來擋,同她對招,純熟得不得了,分明是練習過千百次,這是他的老情人,毫無疑問。
怎麼這麼凶,我與丈夫雖然唇槍舌劍,卻從來沒有動過粗,太過不堪。
一邊嘀咕,一邊又怕花拳繡腿會落在我身上,痛不會很痛,不過一世英名就此喪盡。
我想表自,又不知這種時候說什麼話,驚駭莫名。
只見他們扭在一堆,醜態畢露,似乎還沒有進化為人。
刺激過度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來。
她放開他,目標轉向我,「你這騷貨,笑什麼?」
我,騷貨?
我說:「我不是他的什麼人,你別誤會。」
阿方罵我:「沒義氣。」
那女郎氣呼呼的坐下來,「你別讓他騙到你,他甜言蜜語,低聲下氣,什麼都來得。」她傾訴。
「不會的,我不會受騙。」
「你別誇口,他花樣多著呢。」她警告女同胞。
「不是的,你弄錯了,我是他長輩,我們不是那種關係的。」
那女郎靜下來,她似乎有點明白。
我留意她的神情,知道危險時期已度過,再轉頭看方中信,只見他臉上被她抓起幾條細痕。
真窘,這傢伙已醜態畢露,不知還有什麼弱點未經暴露,難為我第一眼看見他,還把他視作英雄。
唉,這年頭,女人越來越美,英雄卻不復再見,原來五十年前,猛男已開始消逝。
「大家坐下來慢慢談好不好?」我大膽建議。
那女孩子坐下來,拉一拉扯爛的衣袖,攏一擾長而鬈曲的頭髮。
到這個時候我才看清楚她,多麼奇異的打扮:這麼長而毫無用處的頭髮,不知要花多少時間來打理,還有,十隻指甲上搽著鮮紅的顏色,這又有什麼作用?難道她以為這便是美?腳上穿著一雙古怪的、有高跟的鞋子,把她身體的重力全部傾向前方,是以她走路的時候,非要把胸向前凸,挺直腰板來平衡不可,比踩高蹺更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