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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1 17:03:18 作者: 亦舒
    所以我逃避,連看一次電影都儘可能避免,免得引起不良後果。但這次我英雄被困旅行團,還有三份之一的地方要逛,真沒想到要對牢這個人。

    「你在香港一個人住?」他想知道關於我更多的事。危險。

    「是。」我說:「一層小小公寓,七百-,隔成一房一廳。」

    「開銷很大。」他說:「你的收入那麼好?」

    本來我想說笑地告訴他,我偶然也客串「一女一樓」「小姐徵友」來幫補開銷,但終於沒說出口,他不是那麼有幽默感的人。

    我只說:「我很努力賺錢。」

    「那麼你是一個能幹的女孩子。」他說:「比男人還能幹。」

    他的口氣很老派,仿佛男人是一直應該比女人能幹,偶而有個女人出色,已經像奇蹟。

    他不是我那杯茶。

    回到香港,偶而出去一次看場戲,或者是可以的,但我很懷疑他是否會喜歡看我選擇的電影,天天勉強著遷就一個人,沒多久就厭倦了。

    無疑他想再婚,第一,因為他前妻已經再婚了,第二,已婚的人不習慣孤單的生活,他們習慣身邊有個人出雙入對。

    我們的年齡外表或者很相配,但是心境完全不同,難怪他嚮往我的自由。

    很多男人嫌離婚婦人,我也嫌離婚男人。結過婚的人都沒新鮮感,做事過活都像習慣,把新伴侶也往他們的老習慣裡帶,有窒息感。

    像陳,誰做他的二任妻子還得兼任醫生,醫治他一顆破碎的心。再遲三五年吧,我現在還能穿牛仔褲,何必妥協於他這樣的男人,錯過這個機會,損失也不算大。

    因為前途如水晶一般清,所以我對他冷淡下來。像他這樣的男人,不必擔心沒人嫁,他月薪是不會低的,也不會高到什麼地方去,我把自己的生活負擔得很好,結婚是尋伴侶,沒有好的伴侶索性寂寞一點算數。

    我一冷下來,他很快覺得了,馬上放緩步子,他也知道對女人太急進是不行的,除非那女人渴望結婚,或是她正在戀愛中。

    在羅馬,我已經歸隊,所以兩人交談的機會很少,客觀地看陳君,我覺得他不是沒有好處的,他很老實,很有涵養,耐性佳,教養好。

    有些男人簡直離譜。不久之前有個人約我吃茶,約過七八次,幾乎沒眼淚鼻涕的懇求,總算答應下來,完了他硬要送我回家,在樓下又說要送到樓上,在樓上他一個身子硬是塞在鐵門口不肯走,蠢里村氣神經兮兮的咕咕笑。這麼高大的一個男人,令我毛骨聳然。只好推他出去,我記得我嚴詞說:「再不走,我大聲叫嚷。」他總算退出鐵門,我關上大門時聽見他用英語粗口罵我。

    這個癟三。

    比起這種男人,天文館的陳某自然是文質彬彬,不同凡響。一個獨身女人在婚前會碰到各式各樣的男人,但好的男人不一定就是未來丈夫,兩個人如果不是多方面配合得天衣無fèng,很難做一輩子的好夫妻。

    陳是好人,毫無疑問,但缺乏生活情趣。毫無疑問,這就是他前妻離開他的原因。我也不喜歡這種男人。

    女人喜歡的男人是風趣的,有學問,有事業,經濟異常具基礎。最主要是討人歡喜。陳某這樣的男人,與他在外國生活是不錯的,香港太過多彩多姿——我是怎麼了,人家又沒向我求婚,我想得太遠太多,這證明我對他也有點意思。

    我們兜一個大圈子,乘飛機返倫敦,他在機場幫我搬行李,同行諸人發出會心微笑,我覺得我們很俗氣——兩個單身男女出門旅行,結識,在短短時日中便感情萌芽,回到家中可以結婚……比流行小說更不能忍受。

    我們到海德公園坐長凳被遮在大而不知名的樹下,樹葉有風吹得沙沙聲,一條沙地有人騎馬。

    就要回去了,我想。

    一條牛仔褲穿足三星期,味道不大好,布料穿得軟綿綿地搭在腿上。就要回去了,陳在中環遇見我,他不會把我認出來。在中環,我穿絲襪高跟鞋,中等價錢的洋裝,頭髮樣子做得保守,乖乖地上午九點坐到下午五點半,日日風雨不改……他再也不會認得我,我自己也不會認得自己。

    陳還是老話:「歐洲很美麗。」

    「是的,吸過這陣新鮮空氣,回去再工作,又可以熬一段日子。受上司氣的時候,想想遙遠的名畫與風景……做人就是這樣子的吧。」

    「你很消極。」他說:「你一定是念文科的人。我們觀星宿,認為冥冥中自有主宰,因此我把大部份的時間埋頭工作,這次若不是被妹妹拉著來,我也不會到歐洲,我很鈍,不大用腦筋。」

    「我的腦筋全用在鑽牛角尖上,」我說:「陳先生,你是對的,我是錯了。」

    他深深注視我一眼,雙目中充滿智能,科學家自有他們的天地,不是常人可以了解。

    「鑽研宇宙的啟發性很大吧。」我找話說。

    「日日夜夜看著望遠鏡?這是我失去妻子的原因。」他笑,「我們說些愉快的事。」

    「也好。」我說:「今天天氣哈哈哈。」

    他被我逗得笑起來。

    「你喜歡我什麼?」我坦白的問:「抑或因為我是團中唯一的單身女子?」

    「我喜歡你的氣質。」他說:「你知道,是有氣質這回事的。」

    「謝謝你對我好。」我說。

    「不,謝謝你對我好。」他說。

    「認識你很高興。」他說:「我可以有你香港的電話嗎?」

    我把公司的電話告訴他。「你有空打來。」

    「你會接聽?」他微笑。

    我也微笑不語。

    在街見到我,他不會認識我,他不會喜歡香港的我。三十萬女白領中的一名。芸芸眾生。在區區薪水中我早已迷失了自己。

    就有這幾天我是真的。

    回到香港,化好妝,入了模型,跟其它庸脂俗粉完全相同,什麼氣質都埋沒在五斗米之中,他為什麼還會對我有興趣。

    可憐。

    我們回航的時候,沒坐在一起。下飛機後,人一混,我自己取了行李,也沒等他們,轉身就走,揚手搶部計程車回家,我渴望用蒂婀肥皂洗澡,痛痛快快浸上大半小時,然後睡到天亮,假期很緊,明天就要上班的。

    陳會不會打電話給我?

    或者會,或者不會。

    他是天上的一團雲,偶然投影……信  我不知道六月在舊金山竟然還得穿大衣。

    但是我喜歡舊金山。

    你指給我看:「這是貝橋,這是金門橋,那是奧克蘭橋。」

    我們還去看了脫衣舞。我記不清楚了,也許不是在舊金山看的,但是我們的確看了一場脫衣舞。舊金山是一個很漂亮的地方。

    開始的時候我很諷刺,我說:這就是美國人把心留下來的地方?然後現在想起來,還是美麗的一個城市。它美麗,因為在它那裡,我對你還不是十分熟稔。

    我穿大衣,與你坐在銀行門口。

    「不要爬欄杆,」你喝道:「欄杆上有防盜鈴。」

    我笑了,你在騙我。然後你坐下來,你抽了一枝煙。你常常遞過煙來,讓我在你手中吸一口,你不肯把香菸給我,這樣的動作,我到死不會忘記。

    那天有太陽,很溫暖。星期日,沒有店鋪開門。我想我是愛你的。我很容易愛上一個人,也許不太容易,也有些人我認識了一輩子,沒怎麼與他們交談。不過我知道我愛你愛得很容易。

    我們一定坐了有二十分鐘,只是坐著,也沒有講話,早上,星期日。

    然後你花兩角五分買給我看一份黃色報紙。

    舊金山在晚上是比較像舊金山的。

    我們坐電車上山。然後走下來。我喜歡與你走路,你在白天走得很快,在晚上倒是走得慢的。你甚至不微笑,常常很沉默的走著。我喜歡看你的側臉,你走路有點吊兒郎當的嚴肅,叫我慚愧。

    你是一幅好看的風景。

    有時候你會問:「你可開心?」

    是的,我答:「噢,我快樂。」

    我喜歡舊金山,因為那時候我們的日子剛開始,我喜歡開始,所以我快樂,我沒想過結局會怎麼樣,我沒有時間,你沒有給我空閒。我快樂。

    現在完結了,我想了又想,我是不後悔的。

    現在每個晚上我看大本大本的漫畫——「花生」,「超人」。

    對自己大聲背一首詩——勃郎寧,伊伊甘明斯。我不介意。

    我想回來看你,我想見你,但是我甚至不知道你是否在香港。我只在空餘的時間想你,我一天有廿四小時空餘的時間。

    我喜歡你的毫不掩飾。就算你撒了謊,連那個謊都是百分之一百很真的謊,這叫人啼笑皆非。

    你毫無掩飾的自私。「我不想你跟其它的男人出去。」

    我很高興你是這樣的自私。

    我想回來跟你說:舊金山真好看是不是?但你可在香港?

    我想你。

    我問你是否還會向我求婚,抑或要想一想。

    你說:「或者想一想,我喜歡你,但是你的脾氣……」

    我笑了,每個人都在怨我的脾氣,原以為你會兩樣:豈知你並沒有什麼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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