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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1 17:03:18 作者: 亦舒
    「……我想不回去了,明天寫封辭職信,」我說:「回去收拾收拾,回家來了。」

    他沒有什麼驚異,「找到女孩子了?是的,年紀也差不多了,是該結婚了。」

    「是的,她是一個不錯的女孩子。」我微笑,可是原因不只那麼一點點吧?

    「你放心好了,大不列顛王國沒有你,沒有什麼關係,」教授笑,「回家是好的。」

    可不是?本來就是。

    我在路上踢著石子。一對新皮鞋也顧不得了。

    我笑著。

    明天我會去找她的,或者會得把莊子的蝴蝶夢好好的告訴她。或者會把名字說給她聽。

    我是決定留下來了。一張照片  一個炎熱的下午。

    我剛剛拖乾淨浴室的地板,透一口氣,倒了杯冰水喝,看著鍾,預備去接小明回來。小明上幼稚園,遲了去接他,他就哭。

    我坐在椅子上,看著露台的竹簾幌動,一陣好風。

    我們住在這裡已經有三年了。家明是公務員,在政府機關做事。好處是有的,像這層配給房子,如果在外頭租,還不知道是什麼價錢呢,但是生活太穩定了,家明不但有點壯志消沉,而且也懶了下來,不到一、兩年間,腰間就長了一圈肉,最近連肚子都凸出來了。

    我笑他財未發,身體先發。

    先一陣子女傭人又要求加薪水,我想一想,就咬牙把她辭掉了。一個月一千多塊錢,連洗衣機洗碗機都買了給她,小明出生那年開始做的,好幾年的賓主,說走就走,一點情義都沒有,也只好隨她去。

    現在凡事自己做,倒也無所謂,空的時候還可以去喝一頓下午茶,太忙了就把小明往外婆或是祖母家裡塞,反正她們都疼他。

    一天又一天的就此過了,沒有小明,我再也不想到日子過得這麼快。小明長得飛快,一下子褲子又要換松的,皮鞋不夠大了。沒有他,我還以為時光是停留不動的。日子乏味得很,天天是一模一樣的工作。我奇怪的想:這就是做人吧?想到當初中學畢了業還巴巴的讀了三年大學,如今也不過是刷地板。家明是大學裡的同學,雖然說大學間接也是婚姻介紹所,到底別的地方也找得到丈夫,做女明星就很好,撈得風調雨順,最後總還可以嫁得個金龜婿。何必去讀大學!女人可走的路多得很。

    我不大想得明白。

    我嘆了一口氣,腰實在有點酸,不想去接小明了。我打了電話給母親。

    「媽媽,麻煩你去接小明一次。」

    「小明有兩個禮拜沒來了,你爸想他想得緊,我把他接了來,索性吃了晚飯,才把他送回來好不好?」

    「有什麼不好的?如果他聽話,就玩久一點,你們吃不消,就把他轟走。」

    「你不出去?」

    「不出去了。」

    「腰酸好一點沒有?」

    「人到中年百事哀,媽媽,別提了。」我說。

    「啊,你算是中年,我們豈非成了老不死?」媽媽笑。

    「媽媽,我三十歲了。」

    「人生剛開始呢,好好的捱吧。」她還是笑。

    「再見。」我說。

    母親也掛上了電話。

    我坐在客廳里,動也不想動。

    當年我可沒想到日子會演變成這樣:帶兒子,理家務,伺候丈夫。我的天,我年輕的時候——我年輕的時候,可也很多姿多彩,男孩子的約會,吃喝玩樂,回了家就專聽電話,功課不行了,自有男同學搶著幫忙。

    那幾乎是十年前的事了。

    我微笑,現在這樣,也是應該的。一個女人,結婚生子之後,也該完了,我還冀望些什麼?如果以這種日於終老,在別人眼中,也就是一個幸福的女人。

    我少了什麼?

    我生活中還少了什麼?

    家明下班回家,就坐在沙發上看報紙,看完報紙吃飯,吃完飯看電視,看完電視與兒子玩一陣子,就該睡覺了。他很習慣家庭生活,很少抱怨,很少發脾氣,在別人的眼睛裡,他也就是一個很好的丈夫。

    他是一個不錯的人,不消說,我們的婚姻維持了這麼久,他沒有夜歸過一次。發了薪水,扣了一份零用,便整整齊齊的交在我手中。他弟妹多,但都是爭氣的孩子,我與他們有說有笑,相處得極好。

    但總少了一點點。

    照說我應該滿足了。

    當年那麼多的男朋友,最可靠最端正的也是他。

    這個下午真熱啊。

    家明好雖好,卻永遠只像一盤溫吞水,沒有脾氣,沒有刺激,跟他在一起久了,我也變了溫吞水,很糟是「不壞」,厭憎是「無所謂」,唉。

    我常常想,如果我沒有嫁他,以後的日子是怎麼樣的?說不定我找了一份工作,維持著自己的生活,租一層公寓,獨自住著,約會著許多男朋友,過著風流放蕩浪漫的生活。應該也很好。可惜在一般人眼光之中,良家婦女不是這樣的。

    我走到浴室去,洗了一個臉,恐怕也得洗一個澡,正用冷水潑著臉,就聽見門鈴響。

    我放下毛巾——是什麼人?

    我去開門。

    門外站著個年輕人。一頭的捲髮,瘦長個子,肩膀很寬,一張臉曬得紅紅的,穿件芝士布的襯衫,被汗浸濕了,都貼在胸膛上,那種青春、朝氣,撲人而來。他有點喘氣,漂亮的眼睛看著我,帶點猶疑。

    我也好奇的看著他,他一定是找錯門了。

    「找誰?」我先問他。

    我們這裡門戶非要小心不可。

    「我想向你打聽一個人。」他說:「你是王太太是不是?」

    「是,請進。」我說。

    他進來,向我笑了一笑,坐下來,腳上穿著一雙球鞋,沒有襪子,深藍色的粗布褲已經洗得發白了,但在他身上,還是顯得那麼自然,調和,比起家明硬繃繃考究的西裝,巴利皮鞋,不曉得好看多少!

    我失笑了。

    多麼不公平!家明已經三十二了,這個男孩子最多不過二十歲左右,如果家明拿我去比十六七歲的女孩子,我的臉也就很黃。

    我倒了一杯果汁給這個男孩子,他道了謝,一飲而盡。

    「真熱。」他說。

    「是的。」

    「我姓孫,叫孫家明。」他報上了姓名。

    此家明不同彼家明,我笑說:「我丈夫也叫家明。」

    他說:「啊?真巧,不過這是一個普通的名字。」

    「普通是普通了一點,不過卻是個好名字——孫先生,請問有何貴幹?」

    他為難的低下了頭,想了一想,然後從褲袋裡摸出一隻皮夾子,掏出了一張紙片,鄭重地遞給我。

    他說:「請問王太太,你有沒有見過這個人?」

    我接過了那張紙,卻是一張照片,我看了一眼,詫異的問:「咦,這張照片,你是從什麼地得來的?」

    他興奮的問:「你見過?」

    「自然。」

    「她是誰?我找她很久了!」男孩子的聲音是快樂的,「你知道她在哪裡-」

    我細細的看著他,「我不明白,你為什麼要找她?」

    他坦白的說:「我喜歡她。」

    「你見過她嗎?」我問。

    「沒見。」

    「既然沒有見過這個人,你怎麼可以說喜歡她?」

    「呀,王太太,這說來就長篇了,我不介意再重複一次,但是希望你有耐心聽。」他看著我。

    「請說。」我倒想聽聽他的故事。

    這麼熱的一個下午,除了午睡,還有什麼比聽故事更好?

    「請先把照片還給我。」他說。

    我把照片放在茶几上,他取了過去,拿在手中,細細的看著,當珍品似的。我真是驚奇莫名,看樣子這張照片他很寶貴的呢。怎麼一回事-

    他開始說:「我第一次看見這張照片,是在加州,美國加州柏薩典娜,一個朋友家中,朋友姓陶,你認識嗎-」

    我搖搖頭,我不認得姓陶的人,在美國我們以前只有一家親戚,是我嫂子的弟弟兩夫妻,姓李的。這張照片怎麼會到姓陶的人家去了?

    「沒關係,反正這是兩年前的事,我當時在加州理工學院念原子物理。」

    哦,還是原子物理學家,真看不出來。

    「偶然去陶家作客,沒事做,大家便翻照相簿子,我看到了這一張照片。照片裡的女孩子神采是那麼好,馬上吸引了我,我便問陶家她是誰,陶家說不認得,這照片是無意中得來的,夾在一大堆其它的照片當中,他們見照得很好,就順手夾在照片簿里,沒丟掉。」

    他歉意的笑,仿佛是怕我沒聽清楚。

    他的長腿伸在玻璃茶几下,握著雙手,左手腕戴一隻極薄的白金表,右手腕一條銀鏈子。他隔一些時候便伸手去撥他那一頭捲髮,這個男孩子,風采是不可多得的。

    他說:「我一直追問他們,他們說照片是夾在姓李朋友的信里來的,他們大概認得她。」他嘆一口氣,「不過姓李的博士住波士頓,在東部呢。」

    這就是了,相信是李博士寄自己的照片給朋友,一不小心,把沒相干的照片也夾進去寄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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