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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1 17:03:18 作者: 亦舒
    他說:「我希望我的中文跟你的英文一樣好。」

    「過獎過獎。」我說:「但是我四歲進英文幼兒園,念英文小學、英文中學、英文大學,不好該槍斃。」

    「誰教你中文?」他奇問:「通常念了英文中文便差。」

    「我有一個哥哥,他中文好,我受他影響。玫瑰,別心急,慢慢來,我覺得你已經不錯了。」

    「玫瑰?」他笑,停下步來,「你真叫我玫瑰?」

    「為什麼不?我喜歡這名字。誰規定男孩子不能叫玫瑰?」我笑著反問:「而且路斯根本是玫瑰的意思。」

    「你可喜歡我?」他問。

    「嗯,不然為什麼跟你出來吃茶吃飯?」我也問:「你喜歡我?」我看著他。

    「彼此彼此。」他用得很恰當。

    我笑了。

    奇怪。我沒有當他是外國人。而且我喜歡他。一般的英國人惰性重。他沒有這毛病。他的幽默感是驚人的,可愛的,惹笑的.\n甚至孩子氣的。

    反正是暑假,我多留了三天,至少我打算多留三天。我向旅館預定了房間。因為他寫了一張字條給我,中文的—-「希望你多留幾天,為了劍橋,為了我的論文,為了你的假期。玫瑰。」看了這樣的字條,我笑得滾在床上——玫瑰。一個男孩子叫玫瑰。而且他簽著玫瑰。

    他一早來敲我的房門。我們劃了船,吃香腸麵包,走遍整個劍橋大學,在圖書館裡孵了半天,改他的卷子,到他的宿舍去坐。

    他的房間是三號A。老房子,恐怕有三百多年了。但是中央暖氣是新裝的,很暖和。從窗口看出去,就是那條河。這是一間美麗的房間,這也是一間美麗的大學,而菲臘尊路斯,他是一個美麗的男孩子。

    第二天我陪他打網球,我們在河裡游泳,再去看一場電影,吃了很多,他要付錢,我不讓他付。晚上他來我的房間,我們研究了半天國語,什麼字該是尖音!什麼字該是圓音。我教了他一苜詞。

    詞說:「今年花比去年好。

    只見明年花更好。

    知與誰共。」

    我問:「你看得懂嗎?玫瑰?」

    他說:「我或者不大會騎腳踏車,但是不至於笨到你想像的地步。我懂這詞。」

    「你喜歡嗎-」

    「我喜歡它,我也喜歡你。」

    「謝謝你。」我說。

    到了外國,我是寂寞的,沒想到可以與一個英國男孩子談辭,通常連中國男孩子都沒有這種興趣。我喜歡他,真的。我認識許多會講國語的外國人,他不過是其中之一,沒有什麼稀奇。但是他有一種獨特的味道—-孩子氣?廿五歲不算太小了,是什麼呢?我不明白。但是他那種氣質使我在劍橋多留了三天。

    我幫了他許多忙,關於功課上面的疑問。

    他說:「下次我見你,我們可以談秦可卿的問題了。」

    他還是對紅樓夢有興趣。

    後來下雨。我們靠在傘下去喝酒。附近有一間酒吧,專賣啤酒,開了大概有一百多年,我們兩個人買了瓶甜馬添尼,加了冰,就喝起來。他告訴我他的故事。

    他是獨生子,在德國留學兩年,德文好得離奇,功課一直不錯,畢業後暫時還沒有打算,不過以他那種才能,不怕找不到工作,然後他問我的故事。

    我答不出。

    他懷疑的問:「你家很有錢?」

    「沒有什麼錢。」

    「外國學生多數有錢。你父親開什麼車子?」

    「不過是麥塞底斯三五OSLC。」我笑。

    他白我一眼,「還說沒錢,你怕我綁你票?」

    我笑。

    「喂!你能不能喝,我不想把你灌醉。」他問。

    「當然能喝。」這不是假話。

    不過半瓶子馬添尼是多了一點,我有點昏昏的。我靠在他的肩膀上。我忽然知道他為什麼吸引我了。因為他有文學家的腦袋,卻有科學家的體格。

    我問,輕聲的問:「你愛過人嗎?」

    「愛過,很痛苦。」他也輕聲反問:「你愛過人嗎?」

    「嗯,後來鬧翻了。」

    「為什麼?」

    「因為他堅持蝴蝶是毛蟲變的,我說是梁山伯祝英台變的。」我解釋,「你明白?人各有志。」

    「梁山伯祝英台?」他問。

    「我明天把這個故事告訴你。」我說:「你的教授該自殺,連梁祝都不告訴你。」

    「我該早點認識你。」他說著用手點了點我的鼻子。

    「為了你的論文?」我取笑……

    他握住我的手,吻了我的臉。笑了,「你說是不是為論文?你在曼徹斯特,跟誰一起玩?」

    「玩?我沒有男朋友。」

    「我不相信。」

    「拉倒。」

    他又吻我的臉。然後是鼻子,然後是唇。

    我說:「玫瑰,當心,我們才認識了三、四天。」

    但是在這酒吧里,每個人都摟著每一個人,他們開始唱歌。我不會唱,只是默默的欣賞著。

    玫瑰抓著我的頭髮不放,仿佛一根根的在數。我轉頭看他。

    他說,「多麼奇怪的頭髮,這麼黑,這麼亮,幾天洗一次?」

    「你不是說以前也有過中國朋友?」

    「她染了頭髮,而且熨得一個個卷卷的。」他說:「告訴我。」

    「好,我隔天洗一次頭,而且直,而且黑,而且我沒有辦法,因為養下來就如此。」

    「你不大喜歡我是不是?」他問。

    「為什麼?」

    「你答我的問題,總沒有溫柔的感覺。」他說。

    我說:「玫瑰,劍橋達爾文學院沒有你不行,我沒你可絕對活得下去,別擔心,我不懂溫柔,否則早嫁出去了。」

    「至少這個微笑是溫柔的。」他說。

    「謝謝。」

    「你喜歡劍橋?」

    「嗯。」

    「你男朋友可寂寞了。」

    「玫瑰,」我說:「看,我沒有男朋友,而且我在這裡,也不想討論男朋友的事情,你不介意吧?」

    「如果你沒有男朋友,我可以吻你吧?」

    「這不是中國人的習慣;吻一個陌生男人,我已經頗為入鄉隨俗了。玫瑰。」

    他笑,「我真喜歡你叫我玫瑰,真的。玫瑰。我的天。」

    我把頭靠在他的肩膀上。他的肩膀很柔和,但是我靠過更柔和的肩膀,我認識很多男孩子,他是突出的。他在我耳邊說德文。我自然聽不懂,但是卻很悅耳。然後他說法文,我的法文還可以,他說:「……如果我們是愛人多麼好,你可以到我房間來睡一覺。」我用法文說;「滾你的蛋,你這隻大狗!」他笑了,搖著頭,然後他用他那略略京片子的口音說:「你真可愛,你真可愛。」

    他有點醉,他不承認。我也有點醉,我也不承認。我拿出煙來抽,他說是壞習慣。他真健康。

    我說:「你不但身體健康,思想也健康。」

    「不,」他說,「我的思想髒得很。」

    我笑了。

    他會是一個好男朋友。大方,坦誠,學識這麼好,人也長得帥!我喜歡他那種幽默感,他常常拿自己來開玩笑,卻不得罪別人。是的,我們認識才三、四天,那又有什麼關係呢?時間不是因素,人才是因素。

    我們談著談著談著。

    我覺得很累。我問:「玫瑰,我們回去吧。」

    「好的。」他扶起我。

    我們走回去。還在下雨。涼得很。英國就這樣,有太陽就暖和,沒太陽就陰,下雨馬上有秋天的感覺。他摟著我,送我回旅館。

    旅館的房間很小,他替我擦乾頭髮,等我換了衣服,把濕裙子浸在肥皂水裡,然後叫我上床,他替我把被子掖好,當我像小孩子一樣。我伏在床上,有點感動。我們是好朋友,我會寫信給他,不像一般人想像,我們沒有再擁抱接吻。

    他撥開了我的頭髮。「我愛黑頭髮,黑頭髮在白色的枕頭套上有一種說不出悲劇性的美麗,」他輕問:「你家裡的枕頭套是什麼顏色?」

    「家?哪個家?在台北家,我枕頭套是咖啡與米色條子的,另外,是橙色鐵鏽色的花。在曼徹斯特,是深淺咖啡色的格子。」

    「你喜歡這一類顏色?」

    「是的。豆沙色,米色,咖啡色,玫瑰謝了之後的顏色,我都喜歡。」我說。

    「你後天才走?」他問:「你走後我就謝了。」

    「不一定。」我微笑。

    「請多留幾天。」他說:「我把你搬到大學裡空的宿舍去,有些學生回家渡假了,不但乾淨,也便宜得多。」

    我點頭。

    「叫我一聲玫瑰。」他吻我的臉額。

    「玫瑰。」我說。

    「再見,好睡。」

    「再見。」我說。

    他走了。

    窗外是瀟瀟雨。我沒有睡好。我相信他一定睡得很熟。男孩子多數沒心事。我在想將來。我們之間有七個小時旅行車的空間。如果他真成了我的男朋友,周末我們來回跑,會累死,而且功課也做不好。管他呢,我翻一個身,現在是暑假,我還有一個多月空閒,一個多月後的事,誰去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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