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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1 17:02:09 作者: 亦舒
這麼倔強,我很吃驚。
「為什麼不買一輛車呢?我這輛車三十五鎊。開到倫敦,就送給一個好朋友算了,乾脆之極。」
「呀。但是我母親扣留了我的車牌不還,我撞過車,她怕我丟了性命。」
我搖搖頭,她真是野馬。而且她也沒有告訴我她的名字,為什麼?怕我吊她膀子?我不會登徒她,她也應該知道,那麼到底是為了什麼?
我不想再問她,她有權不告訴我。
我問她:「你會唱歌?唱個歌,以免我睡著了。」
她怔了一怔,她說:「多少年了,我乘一個男孩子的車子,他說:『跟我說話,不然我渴睡,會撞車。』我只乘過他的車子一次。他是個可愛的男孩子,可惜所有可愛的男孩子都已經有女朋友了。」
我說笑,「我很可愛,但是我沒有女朋友。」
她看我一眼,「你戀愛過?」
「有。」
「她在哪裡?」
「不知道,分了手沒有再見過。」
「她可美?」她問,非常有興趣的樣子。
「對我來說,是的,她有非常圓的眼睛。」
「發生了什麼?」她問,「為什麼分手了?」
「她到夏威夷念大學,我來了英國,我們沒有吵架,只是信越來越少,越來越少,後來就完了。奇怪的是,我極想念她,但是我沒有寫信。完了就是完了。」
我從來沒與人說過這一段故事,但是忽然之間,在車子裡,我對一個陌生女孩子說起。
「你不惋惜?」她問。
「有什麼用呢?我吐血也沒有用,這年頭的蝴蝶是毛蟲變的,不是梁山伯祝英台。」
「我也愛過一個人。就是那個叫我不停說話。好讓他半夜清醒地開車的男孩子。我愛他。我們只見過兩面。也許見得多了,少不免吵架,少不免也鬧翻。但我們只見過兩次。他不知道我愛他。那不重要,我愛他就行了。」
我邊問:「他長得好看嗎?」
她說:「他有真清秀的濃眉,我後來再也沒有見過那麼好的眉毛,真的。」
她怔怔的笑了,甜的苦的無可奈何的一個笑。
「你想念他?」
「無時不想。」
「唱一首歌。」我說。
她唱:「如果你要離去。
在一個夏日。
你不如連陽光也帶走,
我現在告訴你,
當你掉頭而去,
我漸漸失去生命,
直到下一個再見……」
「可愛的歌。」我說。
「是的。」她說,「你也唱一個。」
「我不會唱歌,我背一首詩給你聽聽。」
「好,你背。」
「如果我再見你,
隔了多年,
我如何招呼你,
以靜默以眼淚。」
她把頭轉向車窗,很久不出聲。
公路上車子漸漸少了。兩百哩。我離家足足八千哩。媽的八千哩。後天就回去了。在機場上有什麼人在接我呢?父母,親戚,沒有女朋友。就是沒有女朋友,有個女朋友就好了。
我臉上應該掛個什麼表情?大喜欲狂?哭?擁抱?還是什麼,我不知道。
我說:「再唱一首歌。」
「我不能再唱了。」她說,「歌是不能唱得太多的。」
「再為我唱一個,我是陌生人,不要緊。」我說。
「陌生人?」她注視我一會兒,「多年之後,在街上碰見我,你會認得我嗎?」
我一呆。她的問題為什麼這樣特別呢?為什麼她要人記得她?為什麼?當然我是會記得她的。相信我,她是一個美麗的女子,不容易忘記。
我因此問:「多年?多少年?」
「五年?十年?」
「是的。」我答,「我會記得你。我會說:『你好嗎?』提醒你,有一次在外國,你搭過我的順風車。十年是很短的日子,時間,時間是很奇怪的因素。但三十年之後,五十年之後,我就不肯定了。」
「誰活得這麼老?」她索然問。
「有些人還真活到八九十歲。」
「真痛苦。我怕死,我不大想這個問題,有時候怕得尖叫,但是老,老是可以避免的,反正只有一死,老是可以避免的。」
「別說這種可怕的話,有些事情,多想是無益的,最好不想,你明白?」
「我明白。我明白得很多,只是我做不到。」
我用一隻手駕車,左手拍了拍她的肩膀。她想得真多,想這麼多有什麼意思?這世界上有很多事是不能想的。像這條路,起初有月色,後來下雨,現在降霧。這霧啊,遮住了前面的視線,車子仿佛駛往永恆,永遠不會到達目的地了,連我也害怕。
我與她在車子裡說著話,我真的連她的名字也不知道嗎?我好像是她最好的朋友。我們了解對方之極,可以一直不停的說下去,說下去。
「如果你疲倦,躺一下。」我說。
「不用。」
但她還是閉上了眼睛。她有很密的眉毛,黑髮垂在車椅背上。黑髮是全世界最美麗的頭髮。我要開車,我不能盯住她看,太可惜了,如果我早些日子認得她,我在英國這三年不會這麼寂寞。這三年來我什麼樣的女孩子都見過了,不過只限中國女孩子:新界來的女侍,開林寶基尼上學的千金小姐,自費半工讀的好學生,女護士,嫁過來落籍的新娘子,什麼都有,就是沒見過她這樣美的。
我這些年來,正在找她這樣一個女孩子。
如今見到了,卻遲了,我要走了。
車子漸漸駛入市區,天亮了。一種灰色的亮光,不是藍的。先看到的是海德公園,在一種朦朧下特別美。她好像睡著了,我不知道她要在哪裡下車。老實說,我不想她下車,下了車就是分手,分手幾時再見?
但是她睜開眼睛,她說:「到啦?」
「到了。」我說。
「你知道白朗寧街?我在那裡下車,青年會在附近。」
「知道。」我說。
她忽然哼:「你說你寂寞你要走,
但我會拉著你的手,
在倫敦街上逛一遍,
你或許會改變主意。」
倫敦是寂寞的。
這些歌,她唱的歌,也都寂寞。
時間過得快啊,四小時一下子就完了,我們到了倫敦。
我在白朗寧街停下來。
太陽出來了,太陽升得早,倫敦是一個別致的城市。
她把頭轉過來,她問我:「如果我約你出來,你會答應嗎?」
我毫不猶疑地點頭。
她笑了,一個很得意很喜悅的笑。「幾時?」她問。
我說:「我星期一要回香港。只有一日兩夜的時間,你說幾時呢?」
她呆住了。她沒有想到我會走。而事實上我連箱子都鎖好了。我上曼徹斯特,不過是說聲再見,回來把車子交掉,就走了。而她,她還要留在英國,她另有一套計劃。我們的緣分止於此,止於短短的談話,止於兩首歌。
她的笑容消失了,她把著車門,不知道說什麼好,我明白。我很明白。
終於她問:「後天回去?」
「是的。我不打算再回英國。」
「那麼你一定很忙,大概沒有空赴我的約。」她說,「謝謝你送我到這裡。」
「如果我把地址給你,你會寫信給我嗎?」我問。
她搖頭。
「我今夜可能見你?明天?」
她動了動嘴角,那顆痣在雪白的臉上太明顯了,好像隨時會掉下來似的,是一顆眼淚。她眼睛裡的鬱結與惋惜我看得懂的。
她慢慢把圍巾解下來,還給我。
清晨的風拂著她的長髮,她纖瘦、怯弱,我看著她,一直看牢她。
然後她說:「今夜,明早,我想不必再見了。大家都很忙。謝謝你。祝你……順風。」
我怔怔的看著她,她走了,帶著她的行李袋,她沒有回頭。
過了兩天我照原定計劃上了飛機,平安的到達家裡。我以後再也沒有見這個女孩子。我不知道她現在住什麼地方。我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字。我們只相處了四小時,在一部汽車裡,從曼徹斯特到倫敦,四小時旅程。因為她截住了我,她要搭順風車。她是一個臉上有淚痣的女孩子,憂傷而美麗。我不會忘記她。再隔十年,在街上我也必然可以把她認出來,只是我再也沒有見到她。
再也
沒有
見到她。家明與玫瑰 黎氏夫婦介紹我搬到那層空房子去。
他們說:」遠是遠一點,不過你有車子,不要緊.」
老實說我想賣了車子,汽油漲到這種地步,一加侖幾乎要一鎊,實在吃不消,然而沒有車子等於沒有兩腿,阿拉伯人之可惡,也就在這裡。除了實用,還有虛榮,如果沒有一部車子,叫女朋友們擠巴士?我周末還用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