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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1 16:59:15 作者: 亦舒
電話鈴又響。
是世健。「怎麼還不來?裝什麼蒜、發什麼脾氣?快快快!這裡都快散了。」
「世健……」
「什麼事?別婆婆媽媽的。」那邊音樂聲震天。
「世健,你回來好不好?我有話跟你說。」我懇求地說。
「-怎麼了?」
「回來好不好?」我同他吵過,但很少要求他。
「不行,我的好朋友全在此,我不能離開他們。」
他的朋友、他的事業、他的家庭……我在什麼地方?
我很虛弱。
「快來吧,大家等。」他又掛了電話。
我捺熄香菸。
反正沒辦法再睡,我索性化好妝,換上一套新做的衣裳,神志恍惚地出門去。
夜涼如水,計程車在我身邊停下。
一個人,一旦走上一條路,就難以回頭。
街上的人仍然很多,香港人根本不肯待在家中,滿街跑。第二天照樣上班,這是什麼心理?
自己又何嘗不是一樣?
家裡有什麼在等我們?
車子到了目的地,付了車資,我下車。
一打開吧門,就聽見喧譁聲,世健喝醉了酒,在彈琴唱歌,他唱來唱去都是那幾首,我已經聽得膩透。但很明顯,在他身邊,仍然擠著陶醉他歌聲的小妞。我有什麼好說的?
我一到,眾人便上前歡迎我。
「又遲到了,」其中一個說。「還好我們都已習慣力群是個遲到大王。」
有人斟上酒來,我接過,一飲而盡。
世健像是看不見我,拔直喉嚨在唱。
無聊。
多少晚上與清晨都是這樣度過,世健一直在逃避我,他怕與我面對面討論生活上的問題。
明天不過是另外一天,他不再關心我的安全感。
我非常的悵惘。
不熟的朋友趨向前來說:「力群,-吸菸的姿勢最迷人。」
我淡淡一笑。「是嗎?你肯為我迷人的吸菸姿勢而娶我嗎?」
「什麼?」他一愕。
「沒什麼?」
他訕訕地走開,顯然是吃驚了。
任由他當我喝醉了吧。
一個男人在女人身上花多少錢與心血都沒有用,男人對女人最大的尊重,是娶她為妻。
連我這個站在時代尖端的女人,都不得不承認這一點。
說穿了,我不外是一個小生意人的情婦。
世健終於過來了。
我卻站起來,避到洗手間去。
洗水間內有兩個女孩子嘰嘰喳喳。
「……那個鄧力群,聞名不如目見,好老!」
「嘻嘻嘻,尤其是脖子上的皮,都鬆了。」
「背部尤其是,還穿露背裝,肉仿佛隨時受不了地心引力似的。」
我若無其事地取起粉撲撲面孔,她們忽然發現是我,也不尷尬,反而相視而笑,
現在這一代是勇敢的、義無反顧的、放肆的、殘酷的。
當然,他們有青春作支柱,怕什麼?
我只好把粉盒放進皮包,走出洗水間。
世健迎了上來。「-怎麼了?」
我把他拉在一旁。「世健,我有話跟你說。」
他醉醺醺地,有股平時沒有的柔和。「有話留待明天說吧,別煞風景。」
我笑。「你怎麼知道一定是煞風景的話?」
「女人嘴巴里,全是那個調子。」
「世健,」我說。「讓我們結婚吧。」
「什麼?」
「結婚,我想要孩子。」
「我已經有三個孩子。」他向我靠過來。
「但是我沒有孩子。」我扶著他。
「結婚?」他仰起頭哈哈哈地笑起來,笑聲悽厲,像那種恐怖片中的配音。
我心中寒了一截。「笑什麼?」
他搖頭晃腦。「我已經結過婚,我是再也不會結婚的了!」
他並沒有醉,酒後吐真言。
我追問:「我對你不好?你對我不滿意?」
「不,-很好,力群,但是我不會再婚。」
「為什麼?」
「因為一紙婚書半點用也沒有。」他狡黠地用那句慣用的台詞。
我長嘆一聲。
「來,我們跳個舞,」他拉我出舞池。「別掃興,只要我愛-就得了,多少怨偶都是正式夫婦,來。」
我甩掉他的手。
「力群,真的,我很高興,別使小性子。」
我看著他。「世健,但願你肯聽我說一、兩句話。」
「改天。」
我轉頭走。
「力群,」他在我身後很清醒地說:「-能到哪裡去呢?還不是要回來,鬧什麼意氣?」
我若忍了,我就不是鄧力群,我轉身還是走了。
今天真不知道搞什麼鬼,往日我是最忍耐的,任得世健瘋。人家拋妻棄子來跟我在一起,就是為了要過這種不羈的生活。
但是今夜我心情特別的壞,人特別的浮躁,也許是緣分將盡。
我跟他說:「你如果還重視我,就跟我來。」
他終於隨我走出酒吧。
冷風一吹,他更鎮靜。
我苦笑。「你心中在想,我比你老婆還要厲害,是不是?」
「-知道我們是不會分手的。」
我看著他。「我們要同居到幾時?」
他的頭髮長且油膩,小腹微微凸出,面孔極端憔悴,他怎會變成這樣子?這不是我認識的周世健,以前的世健充滿活力,朝氣、勇氣、面對現實。但是現在,除了工作,他就縮在朋友堆上大來酒色財氣……
「或許……」他說。「再過幾年,力群,-總要給我時間。」
「已經六年了。」我輕輕說。
「結婚與否,還有什麼分別?」
「有分別的。」我堅持著。
「回去吧,天都快亮了,明天再說。」
我不說什麼,他開動車子,我們回家。
到了公寓,他也不洗臉,就倒在床上,一下子就睡著。
遠處天色已明,是一種很淡的灰色。
我對著天空,有種恍若隔世的感覺。那時候在英國讀書,冬天早起上學,天色剛亮也是這種情景。
那時剛談戀愛,忙不迭的穿好衣服,奔到男生宿舍去,用小石子扔向男朋友的窗口吵醒他……
至今二十年了。
時間怎會過得這麼快?我想來想去不明白,竟二十年了。
我並沒好好利用這二十年,邢燕的大女兒已進了大學,而兒子明年也要出國,難怪她看見我穿迷你裙要吃不消。她有一個略微沉悶、愉快、幸福的家庭,丈夫是個大好人,有些不解風情,但忠厚負責,邢燕這二十年來過得風調雨順。
我用手掩著臉。
原本跟著若安,我也可以平安無事,但那時為了要證明自己的存在與魅力,做出許多傻事。
時間過去,當時的價值觀念在今日已經不管用,也許又是從頭開始的時候了。
在這個世界上,真正可以幫助我揚眉吐氣的人,還是我自己。
如果我們兩人一旦分手,吃虧的是我,不是世健。他可以再尋找情婦,一個接著一個,生活跟現在一般無憂無慮:有事業、有家庭、有孩子。我不必理虧心虛。
我決定了。
拉開衣櫃,裡面塞滿衣服,都是鑲一條金邊、加一顆金星是那種時髦的款式,根本不是我自己的品味,不過在那種場合、在那些環境中,需要這種裝扮。
我取出護照、支票簿、存摺、身分證、駕駛執照,以及幾件簡單的替換衣裳,就
是一夜之間來的勇氣,抑或已經積聚多日,到今日才發作起來?
在世健的心目中,我並不是他的情婦,他尚未有資格養得起一個情婦,讓她舒舒服服地吃喝玩樂。他太「尊重」我,我只是他的朋友、他的夥伴,他對我不必負任何責任。
我輕輕地掩上門。
我打算先到外國旅行一、兩個月,清心地把自己的前途想清楚再作其他打算。我先要埋頭睡個夠。
天已經完全光亮。
學生、小販、貨車、娃娃車已全部出動,我伸手召來一部計程車,叫他開到最近的酒店去。
從今天開始,我不再是周世健的人。
天亮了。死角 大嫂曾經跟我說:「不要把男朋友帶著去見-的女同學,防人之心不可無。」
一直覺得這種想法老派,一笑置之。
老式女人對自己沒信心,為求鞏固地位,只有排斥別人:不讓男人見到更好的,他們便不會見異思遷,於是花一輩子的力量在男人眼上蒙黑布,不是歪曲事實詆毀他人,便是自抬身價,千方百計證明自己勞苦功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