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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1 16:59:15 作者: 亦舒
    電話鈴又響。

    是世健。「怎麼還不來?裝什麼蒜、發什麼脾氣?快快快!這裡都快散了。」

    「世健……」

    「什麼事?別婆婆媽媽的。」那邊音樂聲震天。

    「世健,你回來好不好?我有話跟你說。」我懇求地說。

    「-怎麼了?」

    「回來好不好?」我同他吵過,但很少要求他。

    「不行,我的好朋友全在此,我不能離開他們。」

    他的朋友、他的事業、他的家庭……我在什麼地方?

    我很虛弱。

    「快來吧,大家等。」他又掛了電話。

    我捺熄香菸。

    反正沒辦法再睡,我索性化好妝,換上一套新做的衣裳,神志恍惚地出門去。

    夜涼如水,計程車在我身邊停下。

    一個人,一旦走上一條路,就難以回頭。

    街上的人仍然很多,香港人根本不肯待在家中,滿街跑。第二天照樣上班,這是什麼心理?

    自己又何嘗不是一樣?

    家裡有什麼在等我們?

    車子到了目的地,付了車資,我下車。

    一打開吧門,就聽見喧譁聲,世健喝醉了酒,在彈琴唱歌,他唱來唱去都是那幾首,我已經聽得膩透。但很明顯,在他身邊,仍然擠著陶醉他歌聲的小妞。我有什麼好說的?

    我一到,眾人便上前歡迎我。

    「又遲到了,」其中一個說。「還好我們都已習慣力群是個遲到大王。」

    有人斟上酒來,我接過,一飲而盡。

    世健像是看不見我,拔直喉嚨在唱。

    無聊。

    多少晚上與清晨都是這樣度過,世健一直在逃避我,他怕與我面對面討論生活上的問題。

    明天不過是另外一天,他不再關心我的安全感。

    我非常的悵惘。

    不熟的朋友趨向前來說:「力群,-吸菸的姿勢最迷人。」

    我淡淡一笑。「是嗎?你肯為我迷人的吸菸姿勢而娶我嗎?」

    「什麼?」他一愕。

    「沒什麼?」

    他訕訕地走開,顯然是吃驚了。

    任由他當我喝醉了吧。

    一個男人在女人身上花多少錢與心血都沒有用,男人對女人最大的尊重,是娶她為妻。

    連我這個站在時代尖端的女人,都不得不承認這一點。

    說穿了,我不外是一個小生意人的情婦。

    世健終於過來了。

    我卻站起來,避到洗手間去。

    洗水間內有兩個女孩子嘰嘰喳喳。

    「……那個鄧力群,聞名不如目見,好老!」

    「嘻嘻嘻,尤其是脖子上的皮,都鬆了。」

    「背部尤其是,還穿露背裝,肉仿佛隨時受不了地心引力似的。」

    我若無其事地取起粉撲撲面孔,她們忽然發現是我,也不尷尬,反而相視而笑,

    現在這一代是勇敢的、義無反顧的、放肆的、殘酷的。

    當然,他們有青春作支柱,怕什麼?

    我只好把粉盒放進皮包,走出洗水間。

    世健迎了上來。「-怎麼了?」

    我把他拉在一旁。「世健,我有話跟你說。」

    他醉醺醺地,有股平時沒有的柔和。「有話留待明天說吧,別煞風景。」

    我笑。「你怎麼知道一定是煞風景的話?」

    「女人嘴巴里,全是那個調子。」

    「世健,」我說。「讓我們結婚吧。」

    「什麼?」

    「結婚,我想要孩子。」

    「我已經有三個孩子。」他向我靠過來。

    「但是我沒有孩子。」我扶著他。

    「結婚?」他仰起頭哈哈哈地笑起來,笑聲悽厲,像那種恐怖片中的配音。

    我心中寒了一截。「笑什麼?」

    他搖頭晃腦。「我已經結過婚,我是再也不會結婚的了!」

    他並沒有醉,酒後吐真言。

    我追問:「我對你不好?你對我不滿意?」

    「不,-很好,力群,但是我不會再婚。」

    「為什麼?」

    「因為一紙婚書半點用也沒有。」他狡黠地用那句慣用的台詞。

    我長嘆一聲。

    「來,我們跳個舞,」他拉我出舞池。「別掃興,只要我愛-就得了,多少怨偶都是正式夫婦,來。」

    我甩掉他的手。

    「力群,真的,我很高興,別使小性子。」

    我看著他。「世健,但願你肯聽我說一、兩句話。」

    「改天。」

    我轉頭走。

    「力群,」他在我身後很清醒地說:「-能到哪裡去呢?還不是要回來,鬧什麼意氣?」

    我若忍了,我就不是鄧力群,我轉身還是走了。

    今天真不知道搞什麼鬼,往日我是最忍耐的,任得世健瘋。人家拋妻棄子來跟我在一起,就是為了要過這種不羈的生活。

    但是今夜我心情特別的壞,人特別的浮躁,也許是緣分將盡。

    我跟他說:「你如果還重視我,就跟我來。」

    他終於隨我走出酒吧。

    冷風一吹,他更鎮靜。

    我苦笑。「你心中在想,我比你老婆還要厲害,是不是?」

    「-知道我們是不會分手的。」

    我看著他。「我們要同居到幾時?」

    他的頭髮長且油膩,小腹微微凸出,面孔極端憔悴,他怎會變成這樣子?這不是我認識的周世健,以前的世健充滿活力,朝氣、勇氣、面對現實。但是現在,除了工作,他就縮在朋友堆上大來酒色財氣……

    「或許……」他說。「再過幾年,力群,-總要給我時間。」

    「已經六年了。」我輕輕說。

    「結婚與否,還有什麼分別?」

    「有分別的。」我堅持著。

    「回去吧,天都快亮了,明天再說。」

    我不說什麼,他開動車子,我們回家。

    到了公寓,他也不洗臉,就倒在床上,一下子就睡著。

    遠處天色已明,是一種很淡的灰色。

    我對著天空,有種恍若隔世的感覺。那時候在英國讀書,冬天早起上學,天色剛亮也是這種情景。

    那時剛談戀愛,忙不迭的穿好衣服,奔到男生宿舍去,用小石子扔向男朋友的窗口吵醒他……

    至今二十年了。

    時間怎會過得這麼快?我想來想去不明白,竟二十年了。

    我並沒好好利用這二十年,邢燕的大女兒已進了大學,而兒子明年也要出國,難怪她看見我穿迷你裙要吃不消。她有一個略微沉悶、愉快、幸福的家庭,丈夫是個大好人,有些不解風情,但忠厚負責,邢燕這二十年來過得風調雨順。

    我用手掩著臉。

    原本跟著若安,我也可以平安無事,但那時為了要證明自己的存在與魅力,做出許多傻事。

    時間過去,當時的價值觀念在今日已經不管用,也許又是從頭開始的時候了。

    在這個世界上,真正可以幫助我揚眉吐氣的人,還是我自己。

    如果我們兩人一旦分手,吃虧的是我,不是世健。他可以再尋找情婦,一個接著一個,生活跟現在一般無憂無慮:有事業、有家庭、有孩子。我不必理虧心虛。

    我決定了。

    拉開衣櫃,裡面塞滿衣服,都是鑲一條金邊、加一顆金星是那種時髦的款式,根本不是我自己的品味,不過在那種場合、在那些環境中,需要這種裝扮。

    我取出護照、支票簿、存摺、身分證、駕駛執照,以及幾件簡單的替換衣裳,就

    是一夜之間來的勇氣,抑或已經積聚多日,到今日才發作起來?

    在世健的心目中,我並不是他的情婦,他尚未有資格養得起一個情婦,讓她舒舒服服地吃喝玩樂。他太「尊重」我,我只是他的朋友、他的夥伴,他對我不必負任何責任。

    我輕輕地掩上門。

    我打算先到外國旅行一、兩個月,清心地把自己的前途想清楚再作其他打算。我先要埋頭睡個夠。

    天已經完全光亮。

    學生、小販、貨車、娃娃車已全部出動,我伸手召來一部計程車,叫他開到最近的酒店去。

    從今天開始,我不再是周世健的人。

    天亮了。死角  大嫂曾經跟我說:「不要把男朋友帶著去見-的女同學,防人之心不可無。」

    一直覺得這種想法老派,一笑置之。

    老式女人對自己沒信心,為求鞏固地位,只有排斥別人:不讓男人見到更好的,他們便不會見異思遷,於是花一輩子的力量在男人眼上蒙黑布,不是歪曲事實詆毀他人,便是自抬身價,千方百計證明自己勞苦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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