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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1 07:13:44 作者: 紅葉似火
    沈大江和沈寶安兄弟倆得知這事,不知是處於什麼居心,居然跑過來勸沈躍:「阿躍啊,這余香香怎麼說都是余家的人,你把她領回來幹什麼?人家老子來帶女兒走,天經地義的事,你這說出去都不占理啊。」

    是不是他上次回來沒收拾他們,以至於他們都好了傷疤忘了痛。

    沈躍要笑不笑地看著他們:「大伯,你回去問問建明哥古樹溝的水好喝嗎?他要喜歡,下次我請他喝個夠。」

    沈大江當即變色。

    沈躍又看向沈寶安:「三叔,聽說東坡頭的王二麻子一直挺想你的,什麼時候去做客啊?」

    這下輪到沈寶安變臉了,他飛快地擺了擺手:「哎呀,阿躍,你三嬸好像在叫我,我先回去了。」

    餘思雅看著沈家兄弟明明來當說客,結果才開個口就被沈躍給嚇得落荒而逃,訝異地挑了挑眉,輕聲問沈紅英:「他們怎麼這麼怕你哥?」

    沈紅英不擅說謊,支支吾吾了一下,說了實情:「我哥有一次把建明哥按在古樹溝的水裡,一會兒拉起來,一會兒按下去,聽說那次建明哥喝了一肚子的水,回去做了三天噩夢,後來見到我哥就繞道跑。三叔嘛,好像他跟那個王二麻子有仇,被我哥騙去王二麻子的地盤上,被王二麻子打得渾身是血,最後被人抬回來的,好像在家裡躺了半個多月吧。也是那次之後,大伯和三叔才同意咱們分家的。」

    好傢夥,借刀殺人用得溜啊,餘思雅很是詫異,又覺得不對勁兒:「這是什麼時候的事?」

    沈紅英抓了抓頭髮:「記不大清楚了,好像是我五六歲的時候吧。」

    那時候沈躍才多少歲?十幾歲的少年吧。餘思雅意外極了:「你爸媽呢?」

    那會兒他們父母還在吧?什麼時候分家這麼大的事竟然輪到一個十三四歲的少年用這樣狠辣的手段去出頭了?

    沈紅英小聲說:「我爸一直很聽我奶奶的話,奶奶說什麼就是什麼,奶奶向著大伯和三叔,有什麼東西都給大伯和三叔家了。小時候,我媽一直讓我要讓著建明哥他們,別跟他們爭,我們一直沒分家,我記得小時候好事總輪不到咱們頭上,我們家吃得最少,幹活最多,還經常挨罵。」

    餘思雅無話可說,沈建明比沈躍還大,比沈紅英大了十幾歲,讓小姑娘去讓比她大十幾歲的哥哥,這是什麼道理?如此逆來順受,難怪一聽說沈躍在部隊出了事,沈大江和沈寶安就像惡狼異樣撲了上來準備瓜分二房呢。

    這裡面還不知道有多少事,餘思雅打算等有空的時候好好問問沈躍。

    說話間,余大慶帶著烏泱泱的人擠進了沈家的院子。

    看到這情況,余香香瑟縮了一下,小臉發白,牙齒死死咬住下唇,面露擔憂。

    餘思雅讓沈紅英將她帶進屋,然後關上了門,走到沈躍旁邊。

    余大慶脾氣本來就暴躁,被關了幾天,出來後,更是惱火,他不怪罪魁禍首田中志,反而將一切怪到了兩個女兒身上。

    「香香呢?讓她出來,我要帶她回去,我是她老子,誰也無權攔著我。」余大慶一進院子就趾高氣揚地吼道。

    餘思雅厭惡地看著他:「是嗎?你帶她回去,然後呢?讓她嫁給那個傷害她的狗東西?」

    余大慶陰沉地盯著餘思雅:「是又怎麼樣?她都被田中志扒了衣服,不嫁給他還像嫁給誰?老子這輩子的臉都被她丟光了。」

    說得這麼難聽,一點都沒顧及女兒的心情。

    餘思雅冷笑:「可惜你的如意算盤打錯了,田中志出不來了,他這輩子怕是沒機會禍害女人了。」

    余大慶不信:「不可能,你,你以為你能隻手遮天,你說了算啊?」

    餘思雅掃了一眼眾多聽到動靜跑來看熱鬧的鄉親,大聲說:「當然不是我說了算,而是法律說了算,欺負女人犯了強姦罪,輕則坐牢,重則吃槍子,他想出來,做夢吧。」

    這話她是說給所有人聽的,田中志之所以能屢屢騷擾婦女還沒事,就是因為很多人不懂法,很多吃了虧的女人怕傳出來被人非議,所以才讓田中志屢屢逃脫法律的制裁,橫行霸道。

    她要讓所有人知道,香香並沒有錯,錯的是田中志,法律宣判他有罪,國家判他有罪!法律都站在香香這邊,香香有什麼錯?

    這話成功地震懾住了眾人,不少人悄聲議論,田中志真會判刑嗎?也有親戚被他騷擾過的聽到這個消息特別高興,暗戳戳地吐了口唾沫,道一聲「活該」,這種敗類早該被收了。

    只有餘大慶不大相信,他還覺得是餘思雅在嚇唬他。

    但很快他就不得不相信了,因為周部長帶著一隊民兵趕了過來,大聲道:「余廠長說得沒錯,強迫婦女是犯法的,但凡有這樣的行為,可以到公社來舉報,公社會報案,將犯案人員交給公安。」

    有周部長出來作證,由不得大家不信了。

    但余大慶還是不甘心失了面子,而且他骨子裡覺得女兒不乾淨了,應該嫁出去,於是拉著周部長說:「周部長你來得正好,我把我自己的女兒要回去總是應該的吧?你們大家評評理,他們沈家憑什麼扣留余香香?」

    文英站了出來:「余大慶,作為公社婦女主任,在這裡我要嚴肅批評你。如今是新社會了,不興解放前的老一套。婚姻法規定,結婚自願,離婚自由,余香香還沒滿18歲,沒有成年,不到法定結婚年齡,不能結婚。而且嫁給誰,什麼時候嫁人,她自己說了算,你們家長不能強迫她,現在不時興包辦婚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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