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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1 06:01:00 作者: 暖陽春
    苗琴琴:「……」

    苗琴琴好心提醒:「我現在還是學生,未成年,你想感受一下刑法的威力嗎?」

    木輕舟淡定道:「我會等你大學畢業的那一天。當然,你想考研,讀博,哪怕三十歲、四十歲畢業,我也會一直等著你。」

    苗琴琴嘴角抽搐,神經病啊這是。

    她已經很久沒這麼無語過了。

    木輕舟目不轉睛地看著苗琴琴,眼神柔情似水:「答應我,好嗎?」

    苗琴琴起身,戀戀不捨地最後看一眼還沒怎麼動的飯菜,心疼!

    「抱歉木先生,咱們不合適。」

    木輕舟看著苗琴琴離開包廂,直到那背影看不見。

    他靠在椅子裡,單手支額,遮住了眸子裡翻湧的瘋狂。

    作者有話說:

    來啦~

    --

    第29章 尋親節目

    苗琴琴走出飯店, 微風吹在臉上。

    「卿本佳人,奈何做賊啊!」

    苗琴琴踏入夜風裡。

    她,是不會給「佳人」犯錯的機會的。

    縹緲的嘆息消散在風中, 明亮的飯店門口, 一道坐著輪椅的身影浮現。

    木輕舟望著消失在夜色中的纖細背影,眸色深沉。

    他從衣兜里掏出一面精緻的小圓鏡, 對著鏡子照了照自己的臉。

    鏡中的男人膚色蒼白,臉部極瘦,然而骨相很美,因此並不顯得難看,甚至還有一點病弱美。

    木輕舟勾唇笑了笑,有時候,美色也是一種利器。

    過來接木輕舟的保鏢看見坐在輪椅中的清瘦男人攬鏡自照, 猝不及防之下, 衝擊極大。

    保鏢本著專業的態度, 繃住了表情沒有讓自己露出失態的模樣,然而心中已經是瞳孔地震。

    木先生什麼時候有了這種特殊的嗜好?要不要報告趙女士?

    *

    網上罵陳一水持續了一天,之後熱度有所下降。

    苗琴琴沒再關注網上的發展, 她已經準備找律師把關思遠和陳一水都給告了。

    這天是周六,放假。

    苗琴琴睡了一個懶覺,下午簡單收拾了一下, 準備出門買手機。

    這時, 苗琴琴還不知道,一個尋找走失、被拐親人節目的視頻衝上了熱搜。

    視頻的主角是一位蒼老的婦人,她自稱是苗琴琴的母親--苗翠芬。

    今天是休息日, 網上吃瓜的人多, 尋親視頻一出, 頓時掀起了軒然大/波。

    視頻中,苗翠芬白髮蒼蒼,聲淚俱下。

    主持人:「您這次上我們節目,是為了找女兒對嗎?」

    苗翠芬抹淚,哽咽地點頭:「嗯。」

    主持人:「您女兒叫什麼名字,幾歲走丟的?走丟多久了?」

    苗翠芬:「她叫苗琴琴,走丟的時候才不到十二歲,到現在已經走丟五年多了。」

    主持人一瞬間面色有異:「苗琴琴?您有女兒的照片嗎?」

    苗翠芬搖頭:「家裡是個偏遠的小村子,沒有照相館。」

    主持人面向觀眾,面露難色說道:「沒有照片,也沒有明顯的特徵,這對節目組來說,尋人的難度無疑增加了數倍。

    「不過,只要是最近關注過熱搜的網友們,相信對苗琴琴這個名字都不陌生。然而,最近網上頻上熱搜的苗琴琴是這位可憐母親要找的女兒嗎?

    「欲知後事,我們廣告回來之後揭曉。」

    正在看節目視頻吃瓜的網友們頓時哀嚎一片。

    【怎麼還有廣告!!!】

    【我八百年沒看過廣告了,請問付費能去廣告嗎?】

    【太缺德了!怎麼可以斷在這裡!】

    廣告總共就三五分鐘,很快回到了節目上。

    主持人:「歡迎回來,接下來我們有幾個問題需要詢問苗女士。」

    面向苗翠芬:「苗女士,您的女兒走失五年了,請問您為什麼現在才來我們節目求助?」

    節目視頻里是可以發彈幕的,剛才還寥寥無幾的彈幕,在主持人問出這句話後,彈幕瞬間激增。

    【開始了開始了!節目搞事開始了!】

    【垃圾節目,也就靠這種找罵話題吸引人了。】

    【我只想知道兩個苗琴琴是不是同一個人!】

    【我忍著看完了廣告,為什麼沒有繼續!不是說廣告回來揭秘嗎?】

    面對帶刺的問題,苗翠芬仿佛沒有聽出來,只是神情更加悲傷:「不是的,自從女兒走失後,我一直都在找她。

    「當年,琴琴走失的那天晚上沒回家吃晚飯,我沒多想,只以為她在外面玩兒……琴琴總是喜歡跑到山上玩兒,我當時以為她又跑的忘了時間,我嗚嗚……如果當時我出去找她,琴琴可能就不會丟了!是我的錯,都是我的錯啊!」

    主持人安慰了幾句,苗翠芬好不容易情緒才緩和下來。

    主持人:「後來你就出來找女兒了嗎?」

    沒想到苗翠芬竟然搖了搖頭,沉默了一會兒後,有些艱難地開口:「我是三個多月後出來的。」

    主持人直覺有秘密,帶著些迫不及待道:「為什麼是三個多月後才出來找人?

    「要知道一個孩子丟失後的二十四小時內是最關鍵的,錯過了最佳尋回時間,很可能就再也找不到了!

    「當然,您可能不知道這個二十四小時最佳時間,但孩子丟了,再心大的父母也不可能三個多月後才開始找孩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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