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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0 13:57:57 作者: 薔薇照雪
長久的分離造成了疏離,他曾以為他們之間的某些羈絆好像因為時間空間而慢慢地變淡了,可是感覺卻不會騙人。
再見到孫遠均的那一刻,炙熱的眼神和慌亂的呼吸和心跳聲無一不訴說著愛意,他無比確認彼此之間的感情不僅沒有變淡,反而好像更深了。
孫遠均好像從來沒有說過為什麼要對他這麼好,但是有些話根本不需要說。看看眼神就知道了。眼睛是從來不會騙人的。
作者有話要說: 先說一句,請不要站在道德制高點評價他們哦,小說中的人也不是聖人,不可能凡事都符合大家的三觀。
第17章
實迷途其未遠,覺今是而昨非。
孫遠均不知怎麼就想起了這句話,其實一直都知道自己不是那種標準意義上的好人,他覺得自己應該是那種為了達成某種目的而不在意中間過程是如何達成的人。
他從十八歲開始參加各種選秀,開始半隻腳踏入娛樂圈,明白了這個看起來光鮮亮麗的圈子有多少不成文的潛規則。看到別人的上位,他不是沒有羨慕和嫉妒,但他從來沒想過要出賣自己。
當年學校里風光無限的「迷藏」樂隊,沒有了宋昱,就像失去了靈魂主唱,但其實也並不是毫無機會。
宋昱和李思都不知道的是,其實有不少娛樂圈的經紀公司有私下來打電話找過他,問他要不要單飛,說願意捧紅他,卻不願意讓他以樂隊的身份出道。甚至有國內比較著名的幾家大公司也有人來單獨找過他。
很明顯,他們只是看上了他的那張看起來光鮮亮麗的臉。孫遠均的心裡很清楚,如果看重的只是這幅皮囊,總會有看厭的一天。
他也許會出道,也許能短暫的曇花一現,但是他走不了多遠,就像當年很多紅極一時的選秀歌手,很快媒體和公眾就會對他們審美疲勞了,然後他們的消失就和他們的走紅來得一樣的快。
當然,他也不想背叛李思,這個中學時代一路陪伴他長大的最好的朋友。明明心裡討厭同性戀討厭得要命,卻硬是接受了他和宋昱之間偷偷摸摸說不清道不明的感情。
甚至每當他和宋昱吵架或冷戰時,他還願意做和事佬,在中間和稀泥,想盡各種辦法,讓他們和好。
高三一年,孫遠均收心學習,終於以年級第三的高分,考上了北京最有名的985院校之一。李思則上了北京一所沒什麼名氣的一般本科,但好歹湊到了一起,樂隊還是得以延續。
孫遠均除了偶爾消失一段時間去看宋昱之外,每天都在琢磨著寫歌,譜曲,練樂器的事兒。到了大學,他依然是雷打不變的學校風雲人物,毫不誇張地說,喜歡他的女孩兒可以從學校的大門一直排到學校的宿舍樓。
和在中學一樣,從沒見他和哪個女孩一起去看過電影,一起去吃過飯。同寢室的男生,甚至發現他連黃片都不看。因為每次大家一起聚眾狂歡的時候,他要麼出門,要麼把自己裹進被子,蒙頭大睡。
再加上他平日裡少言寡語慣了,和同學之間也沒有什麼表面上的寒暄,因此大家都覺得他怪得要命,不合群得要命。
因為他平日裡就很神秘,所以學校里關於他的種種傳聞特別多,各種版本的讓人聽得雲裡霧裡的。
有人說他在三里屯酒吧唱歌的時候,被星探發現了,簽了經紀公司。但是也就是傳聞,沒人聽過他出過什麼歌,也從沒見過他上過電視。
甚至有些事,連宋昱都不知道怎麼回事,比如孫遠均為什麼一進那家簽他的娛樂公司就被雪藏那麼久。
有些事情不是孫遠均想要刻意向他隱瞞,他確實是不知道該如何開口。
他要怎麼可以和他說呢?他能告訴他那個在酒吧里信誓旦旦保證要簽他的樂隊,要捧紅他,說欣賞他才華的女人其實就是個拉皮條的?
而所謂演藝公司的頂層,是個喜歡鮮肉的變態老gay。那個人才華是有的,要不也不會不到四十就能爬到這麼大公司的最高位置。然而卻色厲內荏,一肚子壞水。
難道他能告訴宋昱,他和大boss第一次見面,那人就故意把紅酒倒在他身上,要幫他脫襯衣嗎?當那人順勢要往下摸他下身的時候,他噁心得不行,就把他暴打了一頓嗎?
再後來,被大公司雪藏的人,小公司也不敢用。孫遠均不知道自己的未來在哪裡。每一次給唱片公司寄的音樂小樣,都無一例外的石沉大海。
那時,孫遠均生平第一次懷疑了自己的才華。
他甚至開始考慮自己的人生是不是還存在著另一種可能:是不是要趁著還沒大學畢業,要不要重新好好學習,把之前翹課太多而缺失的學分補上來,然後收心做一個踏實上進的上班族?
也就是那時,在那間北京的地下室里,宋昱陪他度過了他人生最灰暗最無助的時光。那確實也是他人生最美好的記憶之一,但是孫遠均是個有野心的人,他要的不是這些!
他不要宋昱陪他吃苦,他要成功,年輕氣盛的他要向這個世界證明自己不是籠中鳥,池中物。
然而這個世界上有才華的人太多了,有野心的人也太多了。乾乾淨淨的,一身清白的人也可以完成自己的夢想,但是這樣的例子真的太少太少了。
叢林法則告訴他,只有成功的人才有資格談自尊,否則一切都是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