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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0 11:43:50 作者: 顧幾
    她祈禱著。

    所有能做的都已經做了。而且,90分鐘的比賽,她明明贏了,明明贏了,尼克應該知道,她90分鐘裡完勝了他,她不甘心……

    她抬了下頭,漫天繁星,漫天繁星啊。

    她只是不知道自己的手一直在抖。

    ****

    晚上11:15。

    諾坎普很大。所能承載的球迷人數是新女王公園的兩倍半。對於派崔克而言,這裡是那麼熟悉又那麼陌生。無論是當他身披紅藍7號球衣時還是此刻身披18號藍白球衣時。

    派崔克聽到了主教練的喊叫。她要他繼續留在中路。

    那就意味著,現在中路只有他一個人。

    本去協防左邊了,亨克去協防右邊了,皇馬正在竭盡全力地浪費時間。幾分鐘後比賽就會結束。黑色球衣的球員把球在兩個邊路間倒來倒去,少打一人的QPR拿他們毫無辦法。而且,他們在剛才那一次熱蘇斯的帶球之後,就不再進中路了。

    這樣的話,派崔克也拿不到球。

    幾分鐘前,球隊剛丟球時,也就是菲爾抽筋的時候,愛麗絲也跑了過來。愛麗絲快速跟他說了一句:

    「克里斯汀讓告訴你無論如何都要留在中路。」

    時間倒轉到四個小時前。派崔克坐在球隊大巴上,戴著耳機。天光仍亮,諾坎普熟悉的灰色外牆已經出現在視野里。

    主教練突然過來,把他的耳機摘掉了。他看著她,眼裡是疑問與笑意。

    「派特,我得跟你說一下,你知道這場比賽有一些時間段你可能會待在邊路,但你要記住,你始終是一名中路球員。足球裡面有一個最簡單也是亘古不變的道理,最好的球員……」

    「我知道,緹娜。」他看著心愛的姑娘,打斷了她。

    她還在說:「你在中路才能給對手製造最大的壓力,你一人可以產生相當於兩人甚至更多人的威脅……」

    我知道,緹娜。我也知道這場比賽的意義是什麼。

    派崔克在本方禁區弧頂附近移動。由於球隊已經沒有後腰(伊恩去補被罰下的格倫的位置),他必須要在這裡。這也是中路,他告訴自己。最困難的位置。最重要的位置。

    118分鐘。

    跟QPR不同,皇馬把兩個最強的球員分別放在靠近兩個邊路的位置。派崔克繼續固守在自己的位置。看台上的球迷開始躁動了。皇馬正在一步步邁向勝利。

    喬伊-弗里曼絆倒了熱蘇斯,吃到黃牌。皇馬又獲得了一個邊路的任意球。

    皇馬球員慢悠悠地把球擺好,他們沒有選擇把球往禁區給,他們當然不會。

    他們開始把球往角旗區帶了。

    119分鐘。

    球又一次倒回皇馬的後場。

    羅哈斯躲開菲爾的逼搶。菲爾一路追著他,羅哈斯依然輕鬆地出球,把球給到熱蘇斯。

    皇馬很快又打到了QPR的禁區附近。

    快沒時間了。

    派崔克盯著場上局勢。還沒有到放棄的時候。哨聲不響,比賽就沒有結束。一切就都有可能。

    記住,足球是個操蛋的運動,以糟糕的方式,也以美妙的方式。

    就在這時,派崔克看到在左路防守熱蘇斯的本,突然向前錯步移動,給巴西人讓開了一條通道。

    一條向中路的通道。

    是失誤還是有意為之?

    對手內切的路線就這樣暴露出來。

    決定權在加布里埃爾-熱蘇斯。

    巴西人做出了選擇。

    派崔克已經知道他會做出什麼選擇。此前基本留在右路和右肋部的巴西人,在本的身位明顯露出突破空間時,毫不猶豫地選擇了內切向中路!

    這極其危險。QPR實際沒有後腰。中路有對手一個中鋒還有一個前插的邊鋒在禁區里活動,帶球的熱蘇斯幾乎毫無壓力。

    派崔克快速移動過去。

    在他身後,伊恩和喬伊被姆巴佩牽制住了,大衛被阿隆索牽制住了。他是熱蘇斯面前唯一的屏障。

    他從沒忘記加布里埃爾的實力,在第一次交手時,他就知道了。

    但他也沒忘記自己是派崔克-安柏。

    熱蘇斯左腳向左踏,似乎是要反向把球向右撥開。

    派崔克的雙腳輕輕碎步踏著草皮,沒有移動重心。

    果然,熱蘇斯的右腿動作也是假象,只是跨過皮球。

    做完這兩次晃動之後,熱蘇斯猛地啟動了。強行從派崔克的右手邊越過。

    這下趟得以熱蘇斯的標準來說,有些太大了,派崔克沒來得及攔住球,但他意識到對手可能是故意的。

    要麼,派崔克伸腳犯規,那麼皇馬可以用這個任意球耗完最後的一兩分鐘;要麼,派崔克被過掉。

    派崔克選擇了被過掉。

    接著,派崔克快速以左腳為軸完成轉身,一步踏出,追向已經超車成功的熱蘇斯。

    熱蘇斯沖向禁區。由於對手占了身位優勢,派崔克很難直接碰到皮球。不過約翰正往這邊來,減慢了熱蘇斯向前的速度。伊恩此時也向這邊移動過來。

    不過,熱蘇斯又一個反方向撥球,直接閃開了兩人,隨即右腳準備射門。

    「如果你不踢球了,派特,你會做什麼?」

    「我從來沒想過,克里斯汀。」

    那是他多大的時候?十三歲?十四歲?

    那是在哪裡?薩瑟克公園?不,不是。斯戴普尼-格林的草地?愛德華七世紀念公園?還是在東倫敦的公寓裡?亦或是轟轟隆隆的地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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