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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0 11:11:36 作者: 蘇幕幕
為了彌補自己「哪壺不開提哪壺」的過錯,楊釗很快另起話題:「說起來,咱們城裡這施大夫還真有些脾氣,我兒的滿月酒,我也請了她,是我夫人一力要求的,說這孩子能平安生下,全靠她,結果我讓人將請帖送過去,她竟推說沒空,說那一日已經定好了要去許村義診,我這滿月酒,倒比不上她去一個窮村子義診!」
楊釗想迅速換個話題,心裡也的確為這事不悅,所以就在這當口說了出來。
陸璘在案牘中停了一會兒,抬頭道:「她今日能為一個窮村子的平民百姓而拒絕楊大人,它日也能為替楊大人診病而拒絕趙知府的宴請,這證明在她心裡,病人比一切都重要,楊大人該感謝我們安陸縣內有這樣一位濟世救人的好大夫。」
楊釗被他的話說動,立刻道:「陸大人說得對,倒是下官氣量小了,下官不該怪罪施大夫,該欽佩她才是。」
陸璘不再多說,收好了文書,整了衣冠,前去公堂審案。
第一樁案,親兄弟兩人,卻在分家時為一個柜子打起來,告到縣衙,都覺得那柜子該是自己的。
第二樁案,一人偷了另一家的耕牛,卻死活不承認,被判了歸還耕牛,還十分理直氣壯地要原告還他半個月的草料錢,說是自己餵了牛半個月。
陸璘按律判了被告十杖。
到第三樁案,陸璘卻看到個熟悉的名字:張大發。
他知道鄉人的名字多有重複,也許每個村都有個「大發」或是「富貴」,但再看訴狀,卻當真看到了施柏仁、施菀的名字。
這張大發,竟是那日在船上唐大娘說起的那個惡人,而他要告的,正是施菀。
他聲稱,七年前,大夫施柏仁因醫死了自己的兒子,答應將孫女嫁給他,還立了婚書,結果施柏仁死了,他孫女施菀竟悄悄賣了房地田產逃去了京城,如今她已回來,所以他請求衙門主持公道,勒令施菀履行婚約,嫁給他。
與訴狀一起遞上來的,還有個裝了八兩銀子的錢袋。
陸璘第一次在鄉鄰間雞毛蒜皮的案子裡生起那麼大的怒氣。
他將那錢袋舉起來示眾道:「公然賄賂官員,先打二十杖。」
衙役上前按住張大發,先將張大發打了二十杖,打得那張大發哭爹喊娘,等打完二十杖,陸璘才問:「你說這是施柏仁與你簽定的婚書,可能證明這字真是施柏仁所寫?又是否有證人?婚書可曾上過衙門登記蓋印?」
「這確實是施柏仁的字跡,證人……證人我也有,是我侄子,他在德安府做捕快。」張大發一邊疼得齜牙,一邊說道。
陸璘冷哼:「侄子?此人與你為親屬關係,作不了證。另外據本府所知,你早在施菀離開安陸時就已經續娶,如今又有什麼臉面再提出娶施菀?」
「草民是續娶了,可那施菀也另嫁了啊,她也在京城嫁人了,我們這是互相抵了!我都不說她,難不成她還要來怪我?」張大發立刻道:「再說,回頭我馬上把我續娶的婆娘休了,再娶施菀,不就成了!」
陸璘緊緊盯著他,半晌吐出兩個字:「無恥!」
說完便直接宣判道:「施柏仁已去世,婚書死無對證,不能作數;男女雙方早已各自婚嫁,互不相干,原告不可再尋釁滋事。」說完便吩咐衙役:「帶下去!」
張大發不服地喊道:「怎麼不能作數,白紙黑字,當然能作數!」
「我要去德安府找我侄子,讓他來給我作證!」
「我是在施菀逃去京城後再娶的,就算有錯也是她錯!」
……
陸璘看著他,忍著怒意深深吸了口氣。
待散衙,他回後院房中思慮片刻,沒叫長喜陪同,也沒叫馬車,就自己出了縣衙,往雨杉巷而去。
施菀的院子,就在雨杉巷。
天氣晴好幾日,她院前那幾棵杏花都開了,正是日落時分,落日餘輝灑在那白色微粉的花瓣上,讓那□□染上了一層淡淡的金黃,美得不可方物。
他久久站在那裡,看得出神。
然後不知過了多久,施菀從藥鋪後門出來,往這邊而來。
她的院子與馨濟堂就隔一條巷子,從馨濟堂後門出來便能看到。她走了幾步,抬眼就看見他站在自己門前。
她在原地停留一會兒,似乎愣了一下,隨後才繼續往這邊走,到他面前,說道:「陸大人。」
陸璘早已收斂神色,朝她道:「我有事同你說。」
施菀回答:「陸大人但說無妨。」
她的院子就在後面,但看她的樣子,並不準備請他進去坐著說。
如今兩人只能算沒有任何關係的孤男寡女,確定不適合同處一室。
陸璘便站在她面前,正色道:「今日有人來衙門告狀,名為張大發,告的是你和你爺爺,說你爺爺在過世前曾給他寫過一封婚書,替你和他訂好了婚事,如今你回來,他要你履行婚約。」
「這不可能,我爺爺不可能給他立什麼婚書,他是誣告。」施菀很快道。
陸璘回答:「我已將他的狀告駁回,逐出縣衙,他後面若再來公堂糾纏此事,我也會將他打走,我來這裡,只是要提醒你小心,平日留意著他,怕他起什麼歹心,對你不利。」
施菀誠心道:「謝謝陸大人提醒,我會注意的,還有今日張大發告狀之事,都感謝陸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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