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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0 03:11:17 作者: 子澤華
    於是戰場又從浴室轉回到房間。

    ? 本來,整個白天汪清林都在想著如何告知丁雲康,他們的關係要結束了。但,結束了那場音樂會後,她覺得自己需要一個情緒的出口,而丁雲康是那個最好的出口——為了不讓宋致遠察覺她全程走神,她偽裝得很好,也因此,在努力強撐了2個半小時後尤其累。

    宋致遠送她回到公寓後,不到五分鐘,她便打給丁雲康,丁雲康那邊似乎鶯聲燕舞:「嗯?」

    她知道這代表現在丁雲康的私人時間。他尤其賊,如果接到她的電話時,身邊是同事是客戶,他會在接起電話時第一時間叫她「汪總」,如果不,那麼代表他是可以和她說一切私人事情的。

    而她和他之間的私人事情,只有一件。

    丁雲康當然明白她夜裡十點半打電話給他的意思,他說:「你得過來接我,我喝了酒,今晚原本打算——嗯,素一點。」

    如果丁雲康吃素,那她就是仙女。她想掛斷電話,卻轉念答應去接他。

    接人的地方在丁雲康住的公寓附近,最後她把車停在了負二層。

    ? ? 丁雲康的地方,她也來過。但從沒留下什麼,不像丁雲康。

    她是一個很擅長抹除痕跡的人,前一晚無論如何瘋狂,第二天早上她能把所有屬於她的東西都帶走。汪清林裹著大浴巾,把散落在地上的衣物收起,明天早上她會穿著同樣的衣物,下負二層,回她的公寓,洗澡,上班。

    丁雲康已經洗完澡,剛才經歷一番激烈的博弈他便去了浴室。出來之後拿著手機坐在落地窗邊講電話:「我醉得不行,糊裡糊塗上了計程車,糊裡糊塗回了家,有什麼辦法?」

    計程車司機汪清林坐在床上,靜靜看著丁雲康胡說八道。

    丁雲康掛了電話,見汪清林看著他,挑眉:「我帥嗎?」

    汪清林把自己放在床頭的手機拿起,暗下的屏幕對著他:「你自己照照。」

    丁雲康聳聳肩,走了幾步,拉開衣櫥,找了一件短褲套上:「你要衣服嗎?」

    汪清林不作聲,丁雲康丟給她一件他的灰色T恤。汪清林把浴巾丟在床尾的腳凳上,換了T恤。

    她穿T恤他穿短褲,看起來是一套衣服。

    ? ? 汪清林坐在床上,拉過薄被蓋住自己的雙腿,想今晚的約會,在察覺自己在想什麼之前已經問出口:「你喜歡聽音樂會嗎?」

    丁雲康拿著浴巾擦頭髮,不甚在意地回答:「什麼音樂會?」

    汪清林只得繼續這個話題:「交響樂,就是一個人指揮,其他一班人拉的拉,吹的吹——」

    丁雲康下巴往床尾點點,那裡是她接到宋致遠的邀約之後特意換上的魚尾長裙:「你今晚去聽音樂了?」

    汪清林不回答,也不否認。

    「今晚我也接受了音樂的薰陶,你聽過陳奕迅的歌嗎?」見她不語,他哼唱起來,「從前從不懂,全程能相擁,仍然藏著暗涌......」他站起來,「無論日夜是如何經過,寧願在極樂當中的我,沉迷或放棄,亦無可不可,毫無代價唱最幸福的歌......」

    汪清林打斷他:「別唱了,很難聽。」

    「難聽嗎?」丁雲康丟掉浴巾,上床,坐在她旁邊,「今晚我唱歌時,有個1米8的女孩衝過來,抱著我狂吻,叫我歌神,幸好你電話來得及時,不然,哼。」

    汪清林不想聽他的廢話,警告他:「我說過我不想得病,請你注意一下。」

    「我也沒有和別人分享我的女人的習慣。」見她面色不豫,他解釋,「和我保持穩定關係的女人。」

    ? ? 她躺下,拉過被子蒙住下巴:「睡覺。」

    丁雲康伏近她:「今晚你和誰去聽音樂會?」

    汪清林閉上眼睛:「自己。「

    ? 他語氣不信:「自己?」

    「不可以嗎?」

    他低聲,語氣似真似假:「下次想聽的話,叫我,最多我不跟公司算加班費。」

    汪清林覺得自己有些人格分裂,在其他人包括吳敏如面前,她自信、自如甚至強勢,唯獨在汪永華面前,她永遠是一個唯唯諾諾、患得患失的小女孩。

    周一下午她和陳治、丁雲康回總公司開會,但會議上她表現得並不好。當汪永華問到下一次預售的情況,她突然卡殼,大腦一片空白。

    雖然丁雲康很快接過汪永華的問題,解釋說資金仍然有缺口,正在籌措,預計還需要半個月到一個月,但汪永華的表情明顯不悅。

    會議後,汪永華叫她留下,她以為自己會被批評。沒想到汪永華問的是宋致遠的事。

    「你們最近有聯繫嗎?」

    汪清林誠實回答:「見了兩次面。」

    「他不差。他的爸爸和我認識很多年了,退伍之後,他爸爸從政我從商,交情一直很好。據我所知,宋家家風是很好的,至於宋致遠本人,可能談過幾次戀愛,但這很正常,沒什麼需要特別指摘的,應該不上升到品行問題。」汪永華看著她的眼睛,「你認為呢?」

    汪清林低頭:「我沒有什麼意見。」

    「他爸爸也問過他的意見,應該挺喜歡你的。如果你沒有不同意見,我建議你可以和他好好相處。」汪永華拿起茶杯,「你28歲了,當然以現在的人普遍晚婚的情況來說,年紀並不算老,但是,假如要結婚也適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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