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頁

2023-09-19 23:22:33 作者: 光度水文
    「這是公安部的判斷。」上司打斷了他的話。

    隨著日下部誠的反覆爭取,她的情緒已經從平和轉向了不耐煩。「具體的檢察究竟該如何展開,自然要受到公安方面因素的考量。」

    「……」日下部誠緊握雙拳。

    「這個公安部,是我們檢察廳的公安部,」他最後問,「還是警察廳的公安部?」

    上司沒有答話。

    一般來說,在公訴的環節里,警方應該處於被檢方監督的地位,這一點對於檢方的刑事部、特搜部都適用,可公安部卻是特殊的。

    檢方公安在人員和技術上抵不過警方公安,因此,只要警視廳公安部堅決地要求起訴唐沢裕,無論日下部檢察官能從中發掘出多少疑點,都必須按照他們的要求,在明天提起訴訟。

    「我明白了。」日下部誠低聲道,他鞠了一躬。

    就在他離開前,上司又說:「現在沒有律師願意接這樁案子,公安起訴的案件,辯護的勝率太低。唯一私選辯護人,現在應該已經見到他了,你放心,那邊不會有太多阻礙。」

    為這句話隱藏的含義,日下部誠愕然抬起頭。

    辦公桌的另一側,女上司悠然推過來一張資料:「你可以看看這個。」

    現在作為被告方的唐沢裕,唯一脫罪的希望,就寄托在他的辯護律師身上。

    可面對眼前辦公桌上的律師資料,日下部誠的眼睛卻微微瞪大了。

    一看到這個名字,日下部誠就知道:這位律師,絕不會認真為唐沢裕辯護!

    資料的照片上,一位短髮的女律師正在對鏡頭微笑,多年過去,她仍然穿著身不太合身的西裝,笑容看起來有些侷促,因為事業的不得志,眼角已漸漸浮出細紋。

    律師橘境子。

    這是位專攻公安方面案件的自由律師,因為起訴方是日本公安,一直為被告方辯護的她從來就沒有贏過。

    能扭轉她0%勝率的唯一希望,正是幾年前的村上浩一案。

    那時橘境子作為村上浩一的辯護律師指控土門康介,這可能是她職業生涯中,離勝訴最近的一次距離了,卻因為唐沢裕的到來而再次失敗。

    兜兜轉轉,橘境子仍然在案件里徘徊,這一次,她成了唐沢裕的辯護律師。

    ——可就說唐沢裕是她的仇人也不為過,橘境子又怎麼可能會費心為他奔走呢?

    日下部檢察官的嘴唇翕動,他似乎還想說什麼,女上司卻已經點起了另一隻煙。她手背朝外,隨意地揮了揮,那是個趕客的手勢。

    日下部檢察官沉默片刻,轉身離開了這間黑暗的辦公室。

    *

    回到警視廳的工藤新一,第一時間等在了傳真機邊。

    老式的機器終於承受不住三道目光的壓力,開始嘩啦啦往外吐紙。

    這是檢察廳提交的二次偵查資料,法院開庭時,這些就是檢察官起訴唐沢裕的主要證據。

    傳真足足有十幾頁紙,等待的過程中,目暮警部出去接了個電話,回來之後他說:「這次的情況難辦了,唯一一個願意接手的律師,是橘境子。」

    熟知村上浩一案的工藤新一,立刻反應過來橘境子是誰。

    「可我們的證據鏈是全的,」他略有遲疑道,「想勝訴應該不難吧?」

    「不一定。」沖矢昴神情凝肅,「案件的審理結果,除了雙方提交的證據以外,辯護律師的臨場表現也很重要。如果橘境子故意掉鏈子的話,公安仍然有可能勝訴。」

    「……」工藤新一咬牙不語。

    他原本的思路,是在法庭上推翻公安起訴的證據鏈。

    可萬一橘境子因為以前的村上浩一案對唐沢裕懷恨在心,故意掉鏈子的話,這條路就走不通了。

    他原本想求助小蘭的母親妃英理,可這位知名律師一向是個大忙人,這次公安對唐沢裕的起訴,開庭的時間又來得太快。

    收到檢察廳的材料,他們才知道起訴的時間已經被定在了明天早上,而那時同一時間,妃英理已經有了另一場開庭的辯護。

    還能有什麼辦法,才能洗脫這次被加諸於唐沢裕身上的罪名?

    ——讓公安撤訴的唯一方法,難道只剩下抓到製造爆炸案的真正兇手了嗎?

    傳真機就在這時停止運作,工藤新一低下頭,快速翻閱起檢察廳回傳的案情材料。證據欄里的一張照片,卻在這時引起了他的注意。

    「……」工藤新一慢慢問,「目暮警部,地檢公安部里,負責這次起訴的檢察官——他的名字是什麼?」

    「啊,」目暮警部低頭翻查資料,「日下部誠,這是個相當厲害的檢察官呢。工藤老弟,怎麼了嘛?」

    「……我好像找到兇手了,」工藤新一喃喃。

    被他拿在手中的,是案情材料里的證據欄,其中的一張照片,正是唐沢裕在現場拍下的,IOT電飯煲的碎片。

    通過請灰原哀建模擬合,工藤新一才確定了這塊玻璃碎片來自於IOT電飯煲,並最終確定了爆炸的真正起因來自於IOT電飯煲被遠程操控啟動時產生的電火花,而不是公安偽證里聲稱的電路短路。

    可他們知道IOT電飯煲是真正的點火物,檢察官卻不知道,如果只按公安起訴的線索進行二次偵查,這張玻璃碎片的照片,根本就不該出現在材料的證據欄中!

    唯一的解釋是——負責此案的檢察官,日下部誠,他才是引起爆炸的罪魁禍首!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