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頁

2023-09-19 17:12:15 作者: 桃籽兒
    他這話有一半玩笑意,只是一提起春闈,齊寧的臉色便不禁又是一凝,心中有些不快起來。

    他掃了坐在自己對面的傅然一眼,道:「你不說我都忘了,你今年是跟我四弟一道應舉的——怎麼,你也落第了?」

    「還用問?」傅然神情奇怪地一笑,「你二哥那麼狠的手,連親弟弟都捨得逐出三甲之外,更何況我這等不相干的人?」

    齊寧擱下了手中的茶杯,沉默不語。

    傅然掃了他一眼,又笑了笑,換了個語氣說:「不過我倒真是很佩服你二哥——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可不是誰都能做到的。」

    齊寧今日本就是憋著火來的,結果人剛坐定沒一會兒,已經聽傅然提起他二哥兩回,自然難免愈發不快,又被勾出了一股更強烈的、對他二哥的不滿。

    他沉了臉,對傅然說:「有什麼好佩服的?你還當我二哥是什麼大義之人?不過就是沽名釣譽罷了,還言而無信寡廉鮮恥,不提也罷。」

    這話說的便有些不得當了。

    若是對著旁人,縱然齊寧再是怒氣上頭,也不至於嘴上無禁說出這樣不知分寸的話來,只是傅然不同,他在齊寧面前早就說盡了他嫡出兄長的壞話了,有他這麼一襯,齊寧便下意識地覺得有了托底,說起話來便百無禁忌。

    傅然也的確是他的知己,一見齊寧不快,當即便開始隨著他說,道:「是是是,沽名釣譽沽名釣譽,他為了他自己的名聲,把你們家也給害了——我聽我父親說最近要興兵了,也是你二哥的主意,說是為了以此掩蓋他自己在春闈中的過失——真了不起,為了一人之得失,舉國都要跟著折騰,仗也是說打就打。」

    這一席話把齊寧的火越拱越高,他覺得自己總算找到了一個能說話的明眼人,既不畏懼二哥的權勢、又不像四弟是個扶不起的軟骨頭,一時只覺得和傅然甚為投機,乃至於這輩子跟任何人都沒那麼投機過!

    恰好酒樓的小二上了酒菜,二人便一道一邊喝酒一邊暢談,各自說著自家兄長的壞話,一個賽一個的酣暢淋漓,一個賽一個的口無遮攔,令齊寧甚感痛快。

    只是這痛快是短暫的,待它過去後,取而代之的則是更多的迷惘。

    說到底,他和別人痛罵二哥有什麼用呢?口舌之快罷了,自己照樣還是什麼都比不過二哥……他不如他有權勢、不如他受家族器重,也不像他輕易就能得到美貌的文文妹妹……自己只能嫉妒他,並繼續一無所有。

    今日過後他又該怎麼辦呢?再努力讀書幾年、下回再考鄉試?要是還考不中呢?本來科舉就千難萬難,他二哥如今這麼一弄,士族更難入仕,那他要想考中豈不就更不可能了?若他什麼都沒有,又能娶個什麼樣的妻子?到時候難道還要他像他四弟一樣去人家門上大哭大鬧搖尾乞憐嗎?

    他絕不!

    可他往後又該怎麼辦呢……

    齊寧正在醉意中亂七八糟地想著,又聽坐在自己對面的傅然說:「敬安,我有件事……想問問你的意思。」

    齊寧見他言語間頗有些猶豫,感到奇怪,說:「你我之間何須說話如此吞吞吐吐?直說就是了——可是有忙要我幫?」

    傅然剛吸了五石散、又飲了酒,此時是一身的熱氣,便敞開了衣服仰靠在椅子上,顯得格外懶散落魄,又有種奇妙的自在逍遙之感。

    他朝齊寧舉了舉杯,說:「也不是要你幫忙,只是我這兒有樁來錢的生意,想問問你願不願意同我一起做。」

    齊寧聽言一愣:「做生意?」

    傅然仰頭飲盡杯中酒,大聲笑言:「正是生意!商賈之術為你我家族所鄙薄,可說到底,還是這黃白之物可靠,買得來舒服也買得來暢快,不比天天待在府門之內讀那些酸書來得強多了?」

    這話真是正正好好說到了齊寧心坎兒上,與他的思慮不謀而合!

    他當即便心中一喜,只是仍有些許疑慮,又問傅然:「是什麼生意?……能賺多少?」

    傅然本是仰靠著坐的,此時卻坐直了身子靠近齊寧、朝他招了招手,齊寧立刻附耳過去,聽傅然道:「穩賺不賠的買賣,若是做得好,一年得有個……」

    他不再說,只比了個「三」的手勢。

    齊寧看著他的手勢吞了口口水,試探著問:「……三百兩?」

    傅然卻大笑,說:「多十倍。」

    三……三千兩?

    齊寧大驚失色!

    這……這是什麼生意竟賺得這樣豐厚!

    他怕是什麼殺人越貨的勾當,自然不敢輕信,連忙問傅然究竟,傅然一貫懶散的神情顯得興奮起來,低聲問齊寧:「敬安,什麼東西最生銀子?」

    齊寧皺眉,又聽傅然自問自答曰:「正乃其本身也。」

    錢生錢……

    齊寧有些不確定,想了想問:「你是說……放私債?」

    傅然笑而不語,點了點頭。

    齊寧又吞了口口水,問:「幾分利?」

    傅然比了個「四」的手勢。

    「四分?」齊寧的眼又瞪圓了,「你瘋了!這可是違逆律令的!」

    民間放私債早就不是什麼新鮮事了,尤其饑荒年間更有豪族大放糧債,只一邑便可得息十萬錢,真乃一本萬利。只是後來私債之風過盛,致使借債者無力償還,反而不利於民生安定,大梁便制定了律例,明言每銀一兩,止許月息三分,不得多索,也不得息上增息。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