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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9 16:34:36 作者: 關耳田心
    跟秦甄在咖啡店坐了很久,說了以後的打算,秦甄聽了後,眼眶都紅了。

    「你就走了?」

    「之前放棄過兩次,不想再做對不起自己的事情。」

    秦甄抓著她的手哽咽,「我捨不得你,可也希望你能飛的更高,我一得空就飛巴黎找你…」

    後來,兩人抱在一起,說了很多兩人這些年的經歷,稀里嘩啦哭了一遭。

    施越沒去秦甄家裡住,取了另一個行李箱,她執意住回了那個酒店。

    酒店大堂經理還認得她,特地說了一句讓她陷進回憶中的話。

    「施小姐放心,不會有人要求換房了。」

    她習慣住那間房,習慣那房裡的擺設,而熟悉的東西也總會讓人更加想去貼近,懷念。

    她回到了北京,除了秦甄和溫蒂,大概也沒人知道。

    第二天,她早早就起來洗漱,去了畫室,依然約了一輛車,將畫室僅剩的幾幅畫統統搬了下去。

    打開那幅一直被防塵布蓋著的油畫,施越又一次記起香港初見程毅的那夜。如果當時她不夠勇敢,不夠衝動,那麼現在,她和他便一點交集都不會有。

    施越仔細想過和程毅的可能性,他們在感情上,在對對方的付出上,永遠達不到一種平衡狀態。這裡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在於施越自己,她不否認有從上一段戀愛中,得到了一些後遺症,很害怕被辜負,也討厭自己的多疑和將得失感看得太重。

    她總是在感情中達不到一種自我的狀態,跟自己和解,她大部分時間裡都是在和自己較勁,希望從程毅驚慌的表情和認錯的態度里找到自己的存在感。以至於,他們一爭吵,得不到雙方想要的結果時,施越就更加討厭自己。討厭自己將程毅看作生命全部,討厭自己將愛情看成重中之重,討厭為了遷就他,改變自己,一次一次忍耐自己的情緒。

    她認為自己真的很不成熟,完全沒有心力再去接觸程毅。但她也不會否認自己對他的感情,看到這幅畫時,她仍然覺得自己是愛他的。

    可愛不是人生全部,她也有追求自己的權利。只後悔自己想通的太晚,也後悔匆匆談了這一場戀愛。

    畫室的東西都被收拾乾淨,只留了原來的設施在這。

    去溫蒂那送完了最後幾幅畫,她很滿意,捨不得賣的都是自己的寶貝,所以溫蒂再三問了施越。

    「真的賣?」她指著幾幅畫,停在那個男人臉上。

    「留著也不會有用處的。」

    溫蒂讓Kelly找員工掛上,「行,賣了會給你匯款。」

    「不了,就當我謝謝你,沒有你,我也沒有這個機會去進修。」

    「這就是緣分,剩下的,只能靠自己了。」

    靠自己,走自己想走的路。

    李揚的畫室,學生們放寒假回來後,專業課也剛剛開始。李揚聽到施越說的話,愣坐了很久。

    大概是心裡清楚施越大學期間為何沒去法國,也清楚現在,她和程毅已經分道揚鑣,各自不再聯繫。

    這姑娘,他從來不覺得她膽小,相反,很有勇氣,當她真正做出選擇時,李揚依然為她感到高興。

    在北京,她的事處理的快差不多,站在黑夜裡,她還是拿起手機,要給吳齊打一個電話。

    六百萬,沒有吳齊的名字,賣不了這個價錢,可心血都是她自己付出的,她要這錢,不是不可以要。

    電話通了,「圓圓…」

    「錢我收下了,但工作室的房子得還你。」她總要達到一個理想的平衡。

    「不,那是你工作的地方。」

    「我決定出國了,去巴黎進修油畫,畫室用不到了,也不會再用了,謝謝你。」他雖然做過傷害施越的事,可在北京,吳齊給過她依靠。

    「別說謝謝,我從來都沒給過你什麼。」那端的男人無聲的嘆氣。

    「你給過我成長和教訓,雖然我吃的還不透徹,但眼下,都不重要了,我要走了。」

    掛了電話,邁步在北京的夜,她心中也越來越舒坦。

    離開北京的前一天,施越喊秦甄吃了頓散夥飯。

    是去年從香港回北京後,吃的那家日式料理。

    隔壁大包間很吵,時不時有鬨笑聲傳來。最後一次吃飯,秦甄放開了吃,管理身材那套做派暫時拋之腦後去了。

    她們喝了很多酒也沒醉,咯咯笑著聊天,說不完的話像倒大米一樣,一直往外冒。

    施越知道秦甄很捨不得她,所以話題從不說去法國怎麼怎麼樣,只說另人開心的。

    將吃完,施越去了前台付款,一轉身,撞到一人。

    剛抬頭,就傻眼了。

    程毅在隔壁大包間請客,上海項目進展順利,邀了跟項目的同事一道吃飯聚餐。

    他這會,也是來付款。

    匆匆付了錢,回身去追施越。

    她越走越快,沒想到還能碰見他。那日機場的一通電話,施越知道,他是真的生氣了,也失望了。

    要去包間喊秦甄,秦甄剛好出來,想說話,看到施越後頭的男人,收了嘴。

    「走吧。」施越進去拿外套。

    程毅一直站在簾外,一個月沒見,施越像變了一個人。衣服從前都愛淑女款,現在換成了休閒裝。套著一件粉色衛衣,外套白色,最愛穿的裙子都換成了直筒牛仔褲,而高跟鞋也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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