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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9 16:19:09 作者: 秦三見
    他會不自覺地去搜索跟出版相關的工作, 內心深處還是在想, 就算我不能成為一個優秀的作家, 但也還是希望自己能站在離文學最近的地方。

    林聲收藏了幾家出版社的招聘信息, 正規一些的出版社都要求編輯有相關專業的學歷或者從業經驗,不過沒關係,一個出版社除了編輯還需要其他崗位的人,林聲甚至想,他都可以從出版社的前台人員做起,畢竟現在的他要去找一份像樣的工作,的確沒有什麼優勢。

    他偷偷地嘆了口氣,然後看向身邊的人,發現沈恪看得很認真,眉頭微微地皺著。

    沈恪是個很少會看小說的人,上學的時候老師會讓他們多讀哲學,因為藝術本身就是哲學的另一個展現方式,好的藝術必定要有深刻的內涵,有豐富的故事性在裡面,要有層次,啟發世人。

    於是有很長的一段時間沈恪幾乎每天枕著哲學類書籍睡覺,看倒是真的看了,可能領悟到的還是少了些。

    老師說:「你可以試著看看有哲學性的小說。」

    沈恪搖頭,不願意看了,他覺得還是繼續畫畫吧。

    那時候的沈恪一直覺得,很多事情未必一定要從書里了解,生活中也處處暗藏著值得思考的哲學道理。

    正是因為自己的這些觀念,加上他那時候看書看出了畏難心理,後來就很少再主動閱讀了。

    可林聲的小說,開頭第一句就抓住了沈恪的心。

    沈恪明白,或許他應該站在一個客觀的讀者立場來審視這個故事,然而他沒辦法,他根本無法把自己摘除出去,因為林聲寫的就是他們倆。

    林聲寫的那句「我是在一個大雪天跟他見面的」,短短一行字,沈恪順間回到了那個雪天,他頂著風走過去時,看見了頭上、肩上落滿了雪的林聲。

    那一天的沈恪是為林聲心動的。

    或許很多在當時沒有被主意的細節回頭重新看過去的時候會被無限放大,沈恪驚訝於林聲的敏銳,在敘述那場相遇的時候,不僅把沈恪帶回了當下,更提醒了他當時自己都沒太在意的細小舉動。

    那時候的沈恪只是覺得這將會是一場很美妙的相遇,他喜歡林聲身上那股沉靜,跟對方在一起的時候,他躁鬱的心能難得地平靜下來,而當他進入對方的世界,又能感受到從未有過的溫暖和熱情,在沈恪看來,林聲喚醒了他身體中的某一部分。

    他本以為只有自己在當時感受頗多,畢竟他們就算躺在一起聊天也沒聊幾句對方就匆匆離開了。

    直到現在沈恪還記得那天林聲離開時的樣子,當時的他還以為對方是因為自己問得太多涉及隱私覺得被冒犯了才離開,如今想來,其實是說謊後的心虛和慌張。

    看到這裡的時候,沈恪是笑著的,可笑著笑著,又傷感起來。

    他讀得很慢,從這些文字里讀出了林聲隱藏起來從沒展現給他看過的巨大壓力和痛苦,他看到林聲說自己像是即將燃盡的火柴,這形容讓沈恪難過得哭了出來。

    林聲在旁邊靜靜地看他,不打擾他哭或者笑。

    這是林聲第一次以一個創作者的身份去觀察別人在讀自己作品時的反應。

    林聲明白,沈恪如此投入又動情完全是因為這本書寫的是他們兩人之間的那些掙扎與曖昧,換一個人來讀,未必會有這樣的效果。

    但這也足夠了,林聲的野心已經沒有那麼大,他擁有沈恪這個忠實讀者就滿足了。

    林聲收回視線,重新開始修改簡歷,然後投遞。

    當他發出第三封簡歷時,沈恪終於忍不住抱住了他。

    在這本書里,沈恪仿佛看見林聲變成了一個打著赤腳走在沙漠中的苦行僧,烈日當頭照,他口乾舌燥疲憊不堪,卻始終意志堅定步履從容地在往前走。

    林聲要穿過這片沙漠才能抵達自己的終點,這一路上,遍地枯骨,它們都在提醒著他前路漫漫希望渺茫,可林聲絲毫沒有退縮。

    後來苦行僧林聲遇見了一個人,那個人衣衫襤褸神情恍惚,他對林聲說:「我是來沙漠裡面尋找綠洲的。」

    這個可笑的流浪漢就是沈恪,至此他們結伴而行,日夜相隨。

    到故事的最後,沙漠的盡頭依舊在遙遠的地方,而流浪漢沈恪苦苦尋找的綠洲也還是不見蹤影。

    但兩個人一起上路,好像沒那麼苦了。

    林聲在結尾的時候寫:好像很多時候要經歷了才能明白,自己一直苦心追求的,哪怕最後依舊不屬於自己也沒關係了,因為在這個過程中,已經找到了比目標心愿更重要的東西。刻在身體裡的這些,會隨著我們進入下一個輪迴,永遠陪伴著我們紮根在歷史的某處。

    他還寫:孟南柯對於我來說,是人生旅途的一場好夢,哪怕有一天夢醒了,蝴蝶也還在我心裡。我將一直愛他,傾慕他,敬仰他,用我拙劣的文字和淺薄的心歌頌他,感恩他的降臨。

    沈恪看到這裡,羞愧難當,他並不覺得自己值得被如此厚愛。

    林聲笑著輕輕拍他的背:「我的第一位讀者,要對我說點什麼嗎?」

    沈恪確實不知道說什麼好,他心裡酸酸脹脹的,說不出話來。

    這一天的時間,兩個人窩在床上幾乎沒挪地方,林聲投簡歷,沈恪就專心讀書。

    這兩人原本就不是生活作息規律的人,湊到一起倒真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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