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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9 16:14:37 作者: 蝗蝗啊
    第3章

    閆圳的心硬,想要得到他,你就得比他還硬,這是仝玲近年來的心得。四年過去了,她還是不甘心,明明閆圳愛的是她,就因為仝家以為自家女兒吃定了閆圳,提了非議的條件惹怒了他,他就在盛怒之下娶了一個缺爹少媽沒見過世面的窮酸女孩。

    一開始,她以為這是閆圳嚇她騙她的,直到婚禮當天,她自以為閆圳自導自演的婚禮鬧劇沒有出現,他們真的宣誓交換了戒指。除了這對戒指,其它一切用的都是她的。

    她訂的日子,她訂的禮儀公司、婚禮場地……這場婚禮除了新娘換了,其它都沒變,赤|裸裸地對她進行著嘲諷,如果這就是閆圳的報復,可真他|媽的成功。

    仝玲急了,她再也顧不上所謂大家閨秀的形象,在發現代替她的那個死丫頭居然還敢偷聽,她爆發了。

    她打了安拙,安拙沒有還手,只是看向閆圳,這在仝玲眼裡成了她的兩宗罪,一罪,不還手就是她搶了別人老公她心虛,二罪,在閆圳面前裝可憐,裝無辜,襯得她像個瘋子。

    真的沒有人比安拙再可惡的了,咬人的狗不叫,這個小學妹不簡單。唯一讓仝玲安慰的,是閆圳沒有出手幫他的新娘。他除了最開始輕笑了一聲以外,全程冷漠地看著,直到她沖安拙喊了一聲:「你有什麼資格站在這裡,他跟你領證了嗎?」時,閆圳才開口,也不知是沖誰說的:「啊,提醒的對,明天去把證領了。」

    與安拙的交惡從這天開始,不死不休。

    其實仝玲真的誤會安拙了,她哪有那個心機,她當時怕極了,她聽仝玲求著閆圳要他取消婚禮,都顧不上親耳聽到閆圳說不愛她而受到的衝擊,一心乞求閆圳千萬不要耳根軟,聽了學姐的話,不要她了。

    所以仝玲打她,別說還手了,就是理論一番安拙都不敢,當年還沒有畢業的小學妹身份的安拙就是這麼卑微。

    全市只此一輛的定製橙跑,飛奔在海市空曠無人的深夜裡。車裡,仝玲想到以前就覺得煩燥,尤其是想到她為了破壞閆圳與安拙的關係,不得不自說自話,故意偽造留下暖昧痕跡的這種行為時,難免會唾棄自己。可讓她放棄,她又做不到。

    不知為何,仝玲總感覺以前看不到希望的前路好像出現了轉機,同為女人,她感受到了安拙的變化。可能有些東西……快了。

    油門的轟鳴聲加上從音箱裡傳出的大功率音波,驅走了夜色的寧靜,卻驅不散車子主人跌宕的心情。

    深夜,安拙還在收拾行李,其實她的行李非常簡單,為了閆太太的形象,四年來主動被動購置的衣服多到穿不完,很多標籤都沒有拆。她只拿了平常穿的幾套四季常服、化妝品、自己的存摺,收拾了一下,剛剛夠填滿一隻箱子。

    她與閆圳是在婚禮一周後領的證,期間她見了閆圳安排的律師,簽了婚前協議。不得不說,閆圳對她真的太有把握了,勾一勾手指,她就不問緣由的嫁了。

    婚禮前領證的事他連提都沒提,她也不敢問。後來,在仝玲的質問下才想起這茬。見律師那天,閆圳在出差,是的,他們沒有蜜月,婚禮轉天他就滿世界飛了。

    律師會登門這事,提前也沒跟她打招呼,在對方說明來意前她都是懵的。協議直接甩在桌上,要她直接簽。雖說此行目的如此,但律師還是專業的,把好幾頁能把普能人看暈的條條框框,簡單地用語言總結了出來。

    核心內容是,公司股份、閆圳名下的幾處房產、豪車、存款、股票、投資統統與她無關。而安拙的權益是閆圳每月會往以她名字起的卡里打錢,最低五十萬,上不設限。

    車子可以隨便開,司機不能隨便用,當時律師說到這點時,抬頭扶了扶眼鏡解釋道:「閆先生的意思,是您能去學個駕駛,這樣會方便一些。」

    她有駕照,大一暑假時學的,她跟閆圳說過。就算沒有,她要麼打車要麼去學,沒想過占用閆家司機這項資源。不過安拙什麼也沒說,一臉,我很忙請快點的大律師應該是沒工夫聽她的反饋吧。

    想到這個婚前協議,安拙不得不想起裡面關於離婚的情況說明。

    第4章

    記不太清了,但當時安拙看完的直觀感覺是非常的霸王條款。大意,女方犯錯導致男方想離,女方什麼都得不到,淨身出戶。男方想離女主無過錯,不管男方是否有過錯,女方都必須同意並配合,作為補償,會給女方物質賠償。

    具體怎麼賠,安拙當時就沒記住,現在更是全忘了。

    拉上行李箱的拉鎖,收拾行李的工作告一段落,安拙靜下來捫心自問,怎麼就想到了離婚?她是對這段婚姻有了新的看法、想法,打算一個人出去冷靜一下。但離婚……好像又不至於。

    平心而論,閆圳並沒有對不起她,當初也沒騙她是因為愛她而結合。婚後,他談不上對她好,也沒對她不好。五十萬的數目,按月按時存進她的帳戶。趕上她生日前後,會多存進一百萬。

    之所以說是前後,是因為安拙很少能在生日當月看到這筆錢進帳,根本原因是閆圳記不住她的生日,多是提前想起就存了,或是過了兩月才想起補進去,四年來,各種情況安拙都經歷過。

    這算是對她不好嗎,也談不上,不在乎沒有愛,能這樣就不錯了。如果安拙能少愛閆圳一點,這樣搭夥過日子也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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