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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9 09:53:05 作者: 小央
其實,喬帆幾乎可以想見。還在讀書的時候,孟修還戴著金屬耳釘,眉目漆黑,身材纖細,時常微笑,待人周到,動起手來反差極大,比任何高大的同齡人都更具有切實的威懾力,外加他那種若即若離,讓人很難捉摸的性格。
淪陷的難度確實不高。
「但你也知道,你現在的行為並不恰當吧?」喬帆說,「越是這樣,反而越難和他變成戀愛關係。」
沒有想到,趙直敏居然哭了。她哭得肩膀抽搐,淚流滿面:「我知道,我也知道。我知道孟修是那種很難跟誰談戀愛和結婚那種人。可是我真的好喜歡他。」
「我覺得你還是改掉這個習慣比較好。」
她們一直談論到半夜,喬帆又放心不下趙直敏一個人,硬是步行把她送回了家。兩個人又喝了一場酒,趙直敏發誓痛改前非,她才準備回家。
等待計程車的過程中,趙直敏的鬧鐘突然響了。喬帆還沒搞清楚情況,只聽她驚喜地大叫一聲「孟修交班了」,隨即立刻開始狂打孟修電話。喬帆看得目瞪口呆。
到家的時候已經是清晨了。
天蒙蒙亮,她跌跌撞撞進的電梯,很巧的是,裡面竟然是剛下晚班的孟修。
他幫忙按住門,隨口問她:「喝了多少?」
喬帆反常的過度興奮,撲上來打招呼:「孟修!好久不見!想不到你也淪落到要去相親!大家都不過如此!」
被這樣挖苦,孟修也只是笑,伸手攙住她,好脾氣到極點地附和:「對對,大家都不過如此。」順便向電梯裡晨練打太極回來的老夫婦微笑致歉。
進了家門,孟修去給喬帆倒了點溫水,順便連帶著壓舌板也翻了出來,交代她「想吐的話要說」。
喬帆難得喝醉,又有點潛意識裡的借酒發瘋,踩在地板上張開手臂說:「孟修,你知道嗎?我覺得你煩的地方,有這——麼多。」
「是嗎?」孟修完全沒在聽。
他把水端過來時,喬帆又軟綿綿地坐下來,抬手用食指和拇指無限接近,筆出一截微乎其微的距離。她仰起頭,紅撲撲的臉頰上沾滿了甜蜜的笑意:「我喜歡你的地方,就只有這麼點。只有這麼一點點而已。」
她說這些話的時候,孟修正在她面前俯身,遊刃有餘拆開解酒的口服液,插好吸管,才遞到她唇邊,淡淡地回答她:「那太好了,還有這麼多。」
迷迷糊糊,喬帆總覺得自己好像回到上幼兒園的年紀,還沒上小學,每天上下學都能不帶鑰匙。她接過解酒靈,喝著喝著,把頭倚靠到沙發上。孟修坐在她身邊。
「你只有一點喜歡我,但我很喜歡你。所以,」他說,「我們也還是挺配的。」
第24章 26 她是個無聊的人。
從初中認識孟修起, 喬帆從他口中聽到過的喜歡對象不說上百,幾十肯定綽綽有餘。
這種數量,想也知道和愛情無關, 含義大概更近似「感興趣」。那時候, 喬帆不像江榮一樣獨孤求敗強無敵, 也做不到和百里顰一般沉迷於孰強孰弱的混戰。她的想法普普通通,在叛逆的少年少女當中平凡到不起眼。喬帆只想有些朋友,上課以外的時間有地方可去,可以合群地跟著夥伴們做點什麼。
她是個無聊的人,性格沒什麼趣味, 不懂得說俏皮話,也不擅長和人交往,更不用提討異性喜歡的方法。染金髮,也只是當時一種力所能及的彌補罷了。
喬帆沒有什麼特點。
正因此,孟修「喜歡」的□□很少花落喬帆家。
她並沒有什麼想法。畢竟, 就算讓喬帆評價自己有什麼值得別人喜歡的,她自己也說不上來。再說了, 被孟修感興趣也不一定就是好事。他就像有反社會傾向的罪犯, 自顧自編排評選著適合成為自己國民的成員, 說白了, 被喜歡也只說明你不正常的指數比較高。
這麼覺得的不只喬帆一個人。
高中的時候,有段時間, 孟修和百里顰的男朋友走得近。百里顰像女人指貓一樣指著孟修痛罵:「你就是嫉妒他長得比你帥!」
旁聽的喬帆甩著辮子跳出來插嘴:「那我倒沒覺得。孟修沒什麼人性, 但臉還是沒話說。」
百里顰堅持戀愛腦:「我老公更帥。」
她那時候習慣稱呼她男友為「老公」。
喬帆深感被背叛:「顰,你不覺得你上高中之後就變得重色輕友了嗎?」
後來她還義形於色瞥了眼自始至終旁觀她倆爭論的孟修,一本正經強調說:「一天是兄弟,一輩子是兄弟。」
她對他初中時不少臨陣倒戈攪屎棍的行徑始終耿耿於懷, 雖然事後孟修經常冠冕堂皇解釋「我這是希望他們懂得打架沒意義」。
孟修低著頭,她感情上很希望他是羞愧,但理性上也完全清楚他肯定是在憋笑。他笑著,用那張好看的臉對她說:「喬帆,搞不好我其實挺喜歡你。」
那好像就是第一次。
她清楚地知道,在那之中,他沒有注入戀愛感情。
這段回憶浮現在眼前時,喬帆已經漸漸醒了酒。
她躺在孟修的床上,不覺得曖昧,因為小時候朋友們都這樣,橫七豎八四五個人睡一張床,都是前一晚唱完卡拉OK回來打撲克、下飛行棋直接玩到睡著的。只不過,孩子們都長大了,呼朋引伴三三兩兩的人數也減少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