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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9 09:53:05 作者: 小央
那是初中時喬帆最好的朋友,和其他差不多年紀的一般女生一樣,吃飯,上洗手間,玩QQ炫舞,全都習慣在一起。
聽到這個名字時,孟修臉上閃過一絲不易覺察的笑,恰好停車,於是順勢抬起手,拇指關節不經意似的擦過下頜。他說:「怎麼?你還要像中學那時候一樣,不粘著她就會死?」
會因為這點挖苦感到難堪那就不是喬帆了。「是又怎樣?不關你事。我會去的,」她已經站到外面,又臨時轉過身來,朝他懶洋洋地笑著挑釁道,「再不濟也還能粘著你。」
還想說什麼,車門已經關上了。透過擋風玻璃,孟修默不作聲目送她上樓。
打開家門時,爸爸媽媽難得在家,年紀大了,他們漸漸也開始給自己放放假。媽媽正站在窗外,邊給蘭草噴水邊看向仍然停在樓下的車。
「我就說相相親靠譜,這不,馬上就有人送咱閨女回家了。」媽媽洋洋得意。
雖然不忍心,但喬帆還是必須戳破媽媽的幻想:「那是孟修。」
「孟修?!」媽媽對他有印象,「以前你穿他衣服那個?」
確確實實是有這麼一回事。
初中的時候,他們那群狐朋狗友里許多都習慣去別人家玩,吃飯,甚至留宿。這種前提下,沒有大人的家裡最受歡迎。其中占據第一名的,是父母一年365天天天開張在店裡忙活的喬帆。第二名則是獨自生活,零花錢也充裕的孟修。
當時他們一群人去孟修家,玩累了就睡,睡不著的繼續開著電視打UNO。
醒來時,喬帆先把不知道誰擱在自己肚子上的大富翁棋盤拿開,跨過橫七豎八倒在地上熟睡的朋友們,去洗手間洗手。
她不知道水龍頭壞了。
背後窸窸窣窣,是孟修趕來制止她,只可惜晚到一步,下場是兩個人都被爆炸般飛濺出來的水打濕。
還是夏天,中午氣溫尤其高,窗框被太陽照得發燙,只穿著內褲也不會感到涼。其他同伴還在睡,孟修給喬帆找了件衣服,喬帆又在腰間圍了浴巾,就這麼看著孟修用吹風機幫她烘衣服。
站在他背後時,她才發覺他的衣服也濕透了。
到最後,孟修只勉強烘乾了喬帆那條牛仔褲,喬帆還是穿著孟修的衣服回去的。
因為忘了還回去,借的人也不在意,所以那件衣服至今還在喬帆家。是件Fear of God的毛衣。
悶熱的酷暑,她穿著黑色的毛衣回家,難受又懷念,就是這樣的回憶。
自從那天之後,喬帆的媽媽對孟修的印象就是「以前穿他衣服那個」。
改掉這個稱謂經過了幾番印象的大起大落。「起」是孟修這傢伙深諳「不良少年只在高三前受歡迎」的道理,金盆洗手後勤學苦讀成為學生榜樣。「落」就不再贅述了,這傢伙金盆洗手前完完全全就是個不要臉的騷東西。
初中同窗,時隔多年,聯繫漸少了也情有可原。因而連一聲不響在旁邊看報紙的爸爸也抬起頭,隨口搭了句腔:「你們好上啦?」
「怎麼可能。」喬帆在喝水,險些沒嗆著。
「好了也不錯嘛,」媽媽說,「就你這條件,有這麼好的資源,肥水不流外人田,反正也沒人要你。」
喬帆露出皺巴巴的嫌惡表情:「你是我親媽嗎?」
媽媽繼續滔滔不絕:「他那麼有出息,以後混到主任也說不定,我記得他家還挺有錢的。就是爸媽離婚了,四個公公婆婆有夠受的——」
爸爸也扶起老花鏡插嘴:「哎呀,你傻啊。人爸媽都再婚了,哪裡顧得上來刁難你這個兒媳婦。」
「哦哦,也是喔!」
在喬帆的世界裡,跟孟修那種衣冠禽獸湊一對根本就是天方夜譚胡說八道。眼看著爸爸媽媽莫須有的規劃越走越遠,她只能趕緊打斷他們,及時走為上策:「明天還要上班,我去睡覺了。」
喬帆隔天的確要上班,但與此同時,她也接到了一個不知道算好還是壞的消息。
快樂狗推送了一個帳號和一份資料過來。
大意就是說,有一位她在第一輪表示了興趣的男性,在第二輪相親時對她非常有好感,所以希望能私下聊聊。
喬帆看了眼,對這個人竟然有印象。
歐楚驍是做電台的,同時還給一些旅遊公眾號供稿,好像還是什麼健身房的股東,小麥色皮膚和性冷感的五官也不讓喬帆反感。
條件可以說是很不錯了。
集體相親的時候好像也算是熱門對象。
所以她添加了他的好友。
不過說實話,就算這位歐楚驍先生條件再差一點,喬帆也會樂意溝通的。一來她清楚相親不是做遊戲,結婚也不是兒戲,主要還是適合一起生活,二來她才剛被親媽打擊過,正是需要證明自己能力的時候。
這不是也有其他人看好她的嘛!
而且還是個帥哥!
剛添加好友,喬帆還在猶豫發點什麼的時候,那邊就很熱情地先打了招呼。
也是,一般大帥哥不都是會陽光say hi的嘛。
喬帆點開消息,看到歐楚驍發來了一個傑尼龜吐水的表情。
怎麼說呢。
雖然跟想像中不一樣,但帥哥也可以風趣幽默接地氣,因此,喬帆發了一個妙蛙種子笑嘻嘻的表情過去,順便編輯起「我也喜歡寶可夢」,結果消息還沒發出去,對面就又回了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