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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9 05:43:12 作者: 榮小冉
    「沒有!」阿昌斷然否認。

    王虹本來也沒有什麼證據,看阿昌說得這麼斬釘截鐵,她心裡動搖了,難道文珠真的做出這種事,和別人私奔了?如果真是這樣,她肯定會帶走一些常用的東西。想到這裡,王虹走進臥室,她看了一眼梳妝檯,檯面上那些瓶瓶罐罐的護膚品還在;她打開大衣櫃,裡面滿滿當當的,文珠的衣服都整整齊齊地掛著。這些常用的衣物文珠都沒拿,怎麼看也不像是有計劃的與人私奔。一種更大的不祥之感向她襲來,王虹再也繃不住了,哭嚎著喊起來:「文珠什麼東西都沒拿,她能去哪兒呢?」

    看到這個頭髮花白的老太太哭得這麼傷心,阿昌說話的語氣緩和了下來:「我真不知道她去哪了!昨天早上她還好好的!吃完早飯我就去上班了。」

    「昨天早上她有什麼不正常嗎?」

    「沒有啊,早上她還給我做了早飯。」

    「她去上班了嗎?」

    「去了!」阿昌想都沒想隨口答道,但是馬上他就改口說道,「不對。她每天出門都比我晚,我走了之後她去沒去上班我就不知道了。」

    「她肯定是出了什麼意外!」王虹一邊哭一邊說。

    「她能出什麼意外?被劫了財?不可能,現在買東西都用手機付款,她身上根本就不帶什麼錢。被劫了色?更不可能。」阿昌輕蔑地斜著眼睛,「她又不是什麼年輕苗條的小姑娘,一個又矮又胖的中年婦女,誰會劫她的色!整宿的夜不歸宿,手機還關機了,她能幹出什麼好事!這就是你教出來的好女兒!」

    「你……你……」聽到阿昌不停地給文珠潑髒水,再看他那一臉鄙夷和嫌棄的神色,王虹氣得舌頭都打了結,說不出話來。王虹真恨不得上去抽阿昌一巴掌,但是她壓住了怒火,她的頭腦還算清醒,她知道自己來的目的是要問清女兒的下落,而不是來和阿昌吵架。

    她耐著性子和又阿昌周旋了半天,卻沒問出一點有用的東西。這時,已經是早上七點多了。

    阿昌看了看牆上掛著的表不耐煩地說:「走!我該去上班了!」

    這不啻於一道逐客令。王虹臉色鐵青,幾乎是被女婿趕了出來。

    阿昌的車就停在樓門口,他甩著鑰匙吊兒郎當地鑽進汽車,頭也不回地開車離開了,留給王虹的是一股尾氣和一肚子悶氣。

    看著阿昌遠去的汽車,王虹冷靜了下來。阿昌的態度讓她失望至極,這一趟雖然沒多大收穫但也沒算白來,因為她看清了阿昌的嘴臉,對阿昌徹底死了心。她知道要想解決這件事,只有靠她自己。她能怎麼辦呢?好像沒什麼好辦法。站在樓門口想了一會兒,王虹決定再去派出所報一次警。

    在派出所里,王虹又遇到昨天接待她的那位面無表情的警官。這次王虹問了問,這人姓潘。潘警官很快明白了王虹的來意,他從王虹那裡問到一些基本信息:文珠,女,三十五歲,已婚,本市戶口。文珠精神正常,身體健康。文珠沒有借過外債,沒有與人結怨,也沒有賭博吸毒等惡習。了解完這些信息,潘警官搖了搖頭,還是不能立案。

    「這都過了一宿了!怎麼還不能立案!」王虹很生氣,眼睛瞪得溜圓,差點要拍桌子。

    王虹覺得自己的女兒失蹤一夜了,公安局就應該立案,但她不了解,公安局是不會輕易立案的,因為立了案就要破案,破案就得投入人力物力,公安局的警力常年不夠用,而且如果立了案又破不了案就會影響破案率,更麻煩。所以有時候按規定可以立案的也會被各種理由搪塞回去。

    潘警官看起來四十歲左右,身上的警服已經被時間磨得發亮了,臉色也被經常的人口走失、鄰里衝突、小偷小摸這些瑣事的報案磨得暗淡了,在派出所幹了這麼多年,他深諳搪塞報案人的方法。

    他一看這個找不到女兒的老太太急眼了,他調整了一下表情,用他一貫的說法耐心地解釋道:「阿姨,您先別急。轄區內經常有人口失蹤的報案,大部分都是因為家庭成員感情不和離家出走,或者遇到某些不順心的事情出去散心,或者乾脆就是喝醉了酒醉臥街頭。」

    王虹聽到這裡立刻打斷了潘警官:「我女兒從來不喝酒的!」

    潘警官眼珠溜了溜,問道:「你們兩個人住在一起嗎?」

    「不住一起,她結婚之後就搬出去住了,都好幾年了。」

    「那你們多久會見一次面呢?」

    「她有時候會來我家,我偶爾也去她家,一個月大概能見上一兩次。」

    潘警官聽完微微笑了笑,似乎王虹的回答正中他的心思:「您覺得您了解她現在的生活嗎?她工作上遇沒遇到什麼困難,生活上有沒有什麼困擾?」

    被潘警官這麼一問,王虹啞然了:「這……」對啊,自己真的對女兒的生活知之甚少。

    「有些人在父母面前表現得特別好,不抽菸不喝酒,但是背地裡呢,是既抽菸又喝酒。」潘警官擺了擺手,解釋道,「我不是說您女兒一定就是這樣,但這種情況是存在的,您說對吧?」

    王虹點點頭,她不得不承認潘警官說得很有理。不管是小孩子還是長大之後的孩子,哪個孩子不願意把閃光點表現在父母面前,而把不好的一面隱藏起來呢?難道文珠也有不為她所知的另一面?

    王虹還沒來得及往下想,潘警官又說起來:「您的女兒作為一個精神正常的成年人,是完全行為能力人,她有充分的自由,不能因為短時間的失蹤公安機關就立案偵查。如果每一起類似的失蹤案都被立案,會嚴重浪費公安機關的警力。但是,」潘警官話鋒一轉,「如果能夠證實失蹤者是被人綁架了或者失蹤者身處險境,那麼就具備了立案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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