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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9 03:39:31 作者: 何處東洲
    「這樣輕重可以嗎?」

    很快,百里明恢復如常,嗓音微啞。

    楚夭尋抿著嘴巴,腳背繃得很緊,暗暗跟他較勁兒。

    大概百里明以為他疼得厲害,動作越發輕柔,認真到近乎固執。

    他總是這樣,哪怕自己的手指頭不小心被紙緣劃了一下,都能心疼上半天。

    楚夭尋的心亂成一團麻,臉蛋埋進胳膊,整個人也縮成一團糾結的小線團兒。

    他不是小氣量的人,楚家那些人都對他那樣壞了,他也只是想斷絕關係,並不會執著於報復或怎樣。

    可他原諒不了百里明。百里明對他越好,他就越無法原諒。

    兩世,兩根線,緊緊纏繞,打成一個死結。

    楚夭尋捂著揪得緊緊的心口,氣都喘不過來。

    神明怎麼會讓他遇見一個百里明這樣的人,全世界對他最好。

    全世界對他最壞!

    「夭夭。」百里明湊過來,捏捏他的手背。

    楚夭尋頭都不抬,撩起來就給他來了一爪子。

    百里明摸了摸臉側又紅又白的爪子印,雖然明天要開股東大會,但怎麼能比「夭夭竟然還願意撓他」這件事更重要呢。

    「我們先回家好不好?」

    男人像一條低眉順眼的大狗,小心翼翼地貼近生悶氣的小貓,就差用鼻子拱一拱對方。

    結果是又狠狠挨了一爪子。

    這下好,終於對稱了。

    楚夭尋心裡一酸。他想到自己還曾傻傻地幻想,將來能買一套屬於他們自己的房子,和「小明」擁有一個真正的家,真的特別可笑。

    「百里明。」他沙啞道,「我們要不……先分開吧。」

    百里明沒有回答,但他能感受到對方散發出強烈的絕望氣息,就像一隻受了致命傷的野獸,靜默地趴在黑漆漆的草叢裡。

    「我覺得我需要冷靜一下。」楚夭尋用力咬緊下唇,「我到現在還是無法接受,我心裡真的很亂,有很多事情我要認真想一想。」

    他深吸一口氣,差點問出一個不能問的問題:

    為什麼,到了這一世,你還是會愛上我呢。

    時間溯回,看似一切都改變了,但有些東西根深蒂固,就連重生這種只有神才能引發的奇蹟,都絕對無法改變。

    那就是百里明的愛,他直到現在才發現。

    也後知後覺地生出恐懼——

    百里明會不會因為自己,又落得和上輩子一樣的結局。

    作者有話要說:

    不會虐!!!接下來夭夭會開始真正愛上百里明這個人

    第36章 夢兆

    掰掰手指頭一算, 自己和百里明分開已經有一個多禮拜了。楚夭尋知道,百里明之所以肯離開,不是真的願意, 僅僅因為這是自己要求的。

    只要是他提出的願望, 百里明就願意為他實現。

    他要他出現, 他就出現,他要他消失, 他就消失。

    楚夭尋懷疑百里明上輩子對自己也是這麼個軸法, 因為覺得自己怕他、躲他、討厭他,所以只敢隱藏在陰影中, 從未鼓起勇氣走到自己面前。

    真的笨死了。

    楚夭尋握起拳頭, 在心口輕輕敲了敲。

    空洞洞的,仿佛有回聲。

    他的頭腦塞滿了糾成一團的亂麻,心卻空了。

    曾經填滿胸口的某種柔軟又溫暖的物質, 隨著百里明的離開, 一起被帶走了。

    這個人已經滲透進了他的生活, 每時每刻, 無處不在。沉默寡言,做得永遠比說得多, 存在感卻那麼強烈, 填滿他身處的每一寸空間。

    或許, 他早在上一世, 就已經習慣了這樣無聲的陪伴方式。

    一隻兇巴巴的大狐狸, 有尖利的牙齒和鋒銳的爪子,森林裡的動物都覺得它很可怕, 獵人的槍也奈何不了它。

    但其實, 狐狸是很笨拙又很膽小的狐狸, 每天拖著大尾巴來到山丘,隔著遠遠的距離,陪小王子一起感受陽光和微風。

    小王子也不是真的王子,最普通的人類男孩而已,只有那隻固執的笨狐狸把他當成王子。

    日復一日,時間累積,小王子習慣了落在自己身上的陽光格外溫暖,也習慣了吹向自己的微風格外清香。

    可小王子卻始終不知道,格外溫暖的陽光里,有狐狸毛茸茸的大尾巴散發的熱量,格外清香的微風裡,有狐狸身上散發的花草芬芳。

    每天來見他之前,狐狸都會癱成狐餅,把自己曬得熱乎乎、香噴噴。

    如果小王子能看得見就好了。

    如果小王子能主動朝狐狸跨出一步就好了。

    這樣的話,小王子一定一定能發現,狐狸伸向他的不是利爪,是軟軟的肉墊,等待著他的也不是獠牙,而是毛乎乎又暖呼呼的懷抱。

    這樣的話……

    狐狸也不會傷心至死。

    楚夭尋蜷縮起身子,捂住腦袋。

    他不知道該怎辦了。

    他不知道該怎麼面對百里明,更不知道該如何拋掉前世的負荷,重新和這個男人一起走下去。

    其實,在不知道男人就是百里明之前,不管男人如何騙他、氣他、害他傷心,他都做不到一直不理他。甚至,氣著氣著,也就氣不動了。

    喜歡一個人,遠比記恨一個人要輕鬆得多。畢竟恨需要心勁兒,而愛是在順從自己的心,毫不費力。

    但百里明太特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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