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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21:47:32 作者: 大江流
質證的意思,就是讓原告拿出證據來, 證明現在「無罪」的被告是有罪的。何雲峰立刻站了起來,對法官說,「法官,我請求出示一號物證。」
法官自然是同意的,幾乎立刻,大屏幕就亮了起來,然後一張張的照片出現在了屏幕上滾動。
底下張叔是沒見過這些照片的,忍不住問了句,「這是余中巍和唐藝文?」
余瑩瑩點點頭,「是他們。」
何雲峰這才說,「這是一套十九張的照片,是我的當事人女兒余瑩瑩,被拐逃回家後,進入父母房間看到的,當時整個房間都被裝修了,原本父母的照片都沒有了,取而代之的則是余中巍和唐藝文的這一套照片,余瑩瑩隨即將這套照片收集了起來。」
「大家請看仔細,這十九張照片並非是一次拍成,每一張下方都有專門的印記寫明了拍攝時間,」她看向了負責操作電腦的工作人員,「請放大一下角落。」
果不其然,第一張一看就是年輕的照片下方,有一行小字:拍攝於2001年7月1日。
隨後,工作人員將每張照片都放大了一下,發現這十九張照片就是一年一張,不過拍攝時間卻不一樣,有一月份的,三月份的,還有四五六七八月份的,並沒有定數。
何雲峰隨即下了定論,「也就是說,這是唐藝文和余中巍在一起後,每年拍攝的紀念照片。尤其是2005年的這張,麻煩工作人員放一下。」
放出來大家一看,竟然是兩人擁吻的照片。
何雲峰下了結論,「余中巍在剛剛的陳述中,形容他和唐藝文只是酒後亂性過一次,那顯然是在說謊。這足以證明,唐藝文和余中巍在這十九年間,是一直生活在一起,而且非常恩愛。我的陳述完畢。」
法官立刻看向了被告余中巍,「被告,你是否同意?」
余中巍倒是雲淡風輕,因為這十九張照片,上次余瑩瑩在唐藝文舉辦防拐公益畫展的時候,就已經用過了,所以他被告了,第一反應就是這個證據。
而張沛絕對是經驗豐富的律師,早就給他準備好了。
他當即就回答,「我不同意。我承認,這是我和唐藝文每年一次的照片,但這不是我和她共同生活的證明。我們倆畢竟有兩個孩子,我的確酒後亂性犯了錯誤,可孩子沒有錯啊。我不可能明知道他們存在,而不去見他們吧。小孩子的內心有多脆弱,當過父母的都知道吧。」
他說起來幾乎淚目,「孩子跟我說,爸爸你為什麼不跟媽媽生活在一起啊,爸爸別的孩子都有爸爸帶著玩,你為什麼不陪著我們啊。」
「我不能告訴他們,他們是私生子吧。我只能每次都含糊過去,唐藝文就跟我提了個要求,每年跟孩子們拍張照片,算是讓他們也記得爸爸長什麼樣子。我沒辦法拒絕,所以就拍了。你們看時間也就知道了,是哪一年什麼時候有點空,抽出來就去拍的,連個紀念日都不是。」
他看了一眼擁吻的那張,「至於這張,純粹是個意外。當時我和唐藝文帶著四歲的兩個孩子,肯定不可能自己拍,就找了工作室,他們以為我們是夫妻倆,我們也不好當著孩子的面解釋,就沒吭聲。結果拍攝的時候,唐藝文不小心絆倒了,親到了我,他們抓拍下來了。我壓根不知道有這張照片,還是上次畫展的時候,有人灑了照片才知道的。」
何雲峰立刻回問,「如果你們沒有在一起,就是孩子的媽媽和爸爸,為什麼唐藝文會收集這些照片?」
余中巍頓時笑了,「我不是說了嗎?蔣悟說余瑩瑩命中帶怒,讓我氣氣她,我找的唐藝文,人家為了配合找出這些照片洗出來,也很正常。當然,也有可能是她收藏的,但這跟重婚罪沒關係。我家境優秀,長得挺好,名牌大學畢業,還和她意外有兩個孩子,她又帶著孩子不能嫁人,暗戀我也很正常,但我能管別人怎麼想嗎?」
他說完還看了一眼張沛和法官,法官面色看不出什麼,倒是張沛沖他點點頭,顯然發揮的不錯。
何雲峰倒也沒糾纏,面向法官提出了第二個要求,「法官,我要求出示二號和三號物證。」
法官很快同意了,頓時,大屏幕上就出現了兩個出生證,居然是唐了了和唐子明的,當然,眼尖的人很快就看到了父母兩欄上填的名字是余中巍和唐藝文。
然後第三號證據很快也顯示了出來,居然是唐了了和唐子明上學時作業的簽字,家長會的簽字和照片,上面都是余中巍的名字。
何雲峰就說,「二號證據證明余中巍是唐了了和唐子明的親生父親,三號證據證明余中巍不但經常參加兩個孩子的家長會,還有經常給課後作業簽字,這不是一年見一次就能做到的。」
法官扭頭就問余中巍,「被告,你是否同意?」
余中巍這會兒只覺得自己請的律師太厲害了。
因為接到傳單的時候,只有短短一個星期了,他直接跟余家的私人律師打聽了一下,找到了打離婚官司最好的律師張沛,出了大價錢。
張沛也是專業,一點時間都沒耽誤,當天就把他留下了,他們聊了整整一晚上,一點點地將這些年他和唐藝文的生活問了個遍,細節已經扣到了極致,自然,這種簽字家長會都想到了。
說真的——這都是他故意留給華暖陽的,總不能拿讓他們一點證據都找不到啊,余瑩瑩發瘋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