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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21:20:02 作者: 九月輕歌
    林陌苦笑,「只是我要見你。」

    葉奕寧嗯了一聲,冷淡地道:「說正事。」

    「沒正事。」林陌往前走了兩步,望著夜色中的她,「今日是我生辰,想起了一些舊事——與你相關的舊事,實在克制不住,便過來了。也沒想別的,是不是擾了你的好夢?」

    「嗯。大半夜的來串門的,我遇見的太少。」葉奕寧望著他,「原來今日是林侯生辰,我還真忘了,要不然,午間就送我和楊大人吃著很合口的打滷面給林侯了。」

    她真的忘了,白日裡全副心神要用在辦差上,隨時提防挨蕭拓的訓,哪裡還敢顧及別的。

    她近來過的始終是這樣的日子。

    可是真好,真的幫她緩解了心裡的痛苦。

    看著他,她的恨意一如下堂當日,但是,可以保持絕對的冷靜。

    為他發昏的日子很長,可是過去了。

    過去了。

    永遠的。

    再不會重現。

    「我……」林陌艱澀地道,「早就想跟你說了,抱歉。以前的一切,對不起。」

    葉奕寧星子般的眸子眯了眯,「我想說沒事,可那太虛偽了,我已不需要跟你說場面話。」

    「那麼,」林陌深深地凝視著她,「要怎樣,你才能原諒?」

    葉奕寧唇角緩緩上揚,一瞬不瞬地睨著他,「你有沒有問過自己,宋宛竹要怎樣,你才能完全釋懷?」

    「……」林陌沉默下去。

    「要怎樣?」葉奕寧玩味地重複著他說過的這一句,笑意看起來更深了,卻無一絲暖意,「林侯不需心急,等到鍾離將軍得以昭雪,你就知道了。」

    林陌道:「應該的。不論你怎樣,我都會受著。只希望你不要連累無辜,畢竟,所有的過錯是我一手鑄成。」

    「我難道還會刺殺林侯的親友不成?」葉奕寧失笑,「那些人,我不得不應付罷了,哪兒會有任何切實的情分。我能幫你,就能毀你,林侯放心,我決不食言。跟你找補舊帳,少不得從你的仕途下手。」

    「……」林陌無言以對。

    「我要怎樣才能原諒?如何都不會原諒。」葉奕寧語聲徐徐,「但你與令堂回到與我結緣那年的情形,我心裡會好過不少。」說到這兒,微微頷首,「回吧,等著我給你的驚喜。」語畢翩然轉身,回往內宅,步調優雅而堅決。

    .

    這個夏季,刑部前所未有的忙碌——

    佟尚書朋黨案進行得很順利,待到前一任順天府尹被押解進京、在詔獄待了幾天招供之後,就能結案了。

    只是,如何定罪,卻是刑部尚書拿不準的,準確來說是沒到時候,就眼下這些人,遲早被人揭發出拉拉雜雜一堆罪行。於是,他和兩位侍郎商量過,再和內閣招呼之後,呈到內閣的公文便只講案情細節,不談定罪論處之事。

    皇帝顯然也是明白這一點的,看過摺子之後,吩咐刑部嚴加看管一眾人犯。

    另一面,則與蕭拓談及三名首告:「他們受的冤屈過重,你與閣員酌情做出些補償。」

    蕭拓稱是,隨即道:「楊明涉及的那一樁科考舞弊案,考題泄露給了三個人,如此,當時其餘考生的答案都是真才實學。佟鳳舉假手楊明的那份答卷,其實是考官有意排低了名次。

    「臣的建議是,不如讓楊明進翰林院,或是做一縣的父母官——他得到幫扶之後的日子,一直發奮讀書,所作的一些制藝策論臣看過了,確實不錯。」

    「在翰林院也不過是熬資歷,他心性堅韌,那就讓他去做父母官吧。」

    蕭拓附議,說起崔一清與小滿:「崔一清在外地又開始經商了,此人確實很有經商的天賦,皇上若是想體恤他的喪女之痛,不如讓內務府交給他一項生意,這樣,沒人敢惹他,而他經了這些大是大非,也絕不會得意忘形。」

    皇帝欣然頷首說好,又問:「小滿呢?」

    「臣著人仔細詢問過。等待伸冤的日子,她學會了做香露、香料,且已在外地開了個鋪子,生意倒也算得紅火。她所想要的,不過是要世人知曉一些衙門、官員沒有人性的行徑而已,旁的其實都看得很淡了。」

    皇帝斂目琢磨了一會兒,「再怎樣,就算流於表面的補償,還是要給。這樣,賞她千兩黃金、千畝良田,從我的私庫出;她的鋪子的名字你回頭告訴我,我給她寫匾額。」

    如此一來,小滿過往的經歷便是天下皆知,往後也再不會有同行、無聊的人敢尋她的麻煩了。雖然,對於那女子曾經歷的修羅場帶來的陰影並無減輕的作用,可該做的還是要做。

    蕭拓躬身行禮,「多謝皇上。」

    皇帝就笑,「我不這麼做,攸寧能饒得了我?不是可取的人,她也不會派人照顧得這樣好,得不到你的讚許。」

    蕭拓也笑了。這的確是實情。

    刑部得到相關公文旨意,稍稍緩了一口氣,接下來,卻是愈發地忙碌:

    趕至順天府或刑部的人證接踵而至,都是為著證明鍾離遠的清白,大多數為向上峰告假千里而來的軍士,少數則是在當年碰巧看到經歷過一些事,可以直接或間接證明鍾離遠絕沒有以良冒功的行徑。

    ——在這之前,皇帝便已下了一道特旨:凡事為了鍾離遠鳴冤的人,不計出身,一概不准在證明口供有假之前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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