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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17:39:15 作者: 弦歌雅意
    談戀愛階段,男士給女朋友送條「的確良」裙子,不亞於現在一隻限量版卡地亞手鐲,女人們會經常把「的確良」衣服拿出來,在鄰居面前擺弄,顯示男人對她的關心。除了趕時髦之外,這種布料風靡背後,是百姓用最簡單的方法實現對美的需求。

    所以這確實是一份十分大的禮,對於軍人家屬來說,這種東西倒是容易得到的多,而且這件的確良的衣服有點舊了,還有點破洞洞,需要好好補一補。也難怪人家捨得。

    宋慕雯對這些沒有感覺,後世的布料好多了,而且她身上的衣服的料子看著沒什麼,只有她自己知道,都是好料子,一般人是看不出來的。

    宋慕雯當然拒絕了,道:「這件衣服難得,媽還是拿回去給三弟妹穿吧,三弟妹在家幹活辛苦,這件衣服也可以讓她高興高興,走親戚的時候穿也有面子。」

    楊桃兒道:「你這孩子,總是惦記別人。」

    宋慕雯笑了笑,沒有說話,真是愧楊桃兒這樣的誇獎啊,她還真不是為了讓著三弟妹才這樣說的。

    李桂芬樂意看到自己的女兒受婆婆的喜歡,但是女兒在婆家日子要過得好,和妯娌的關係也很重要,於是也幫著勸道:「是啊,囡囡說得對,拿回去給你三媳婦,人家在跟前是不覺得,其實我們看著,都覺得她又勤快又孝順呢!」

    楊桃兒聽了對宋家這門親更加滿意,道:「沒見過你這樣的親家,還給女兒的妯娌說好話的,既然你們都這樣說,那我就留著給阿娟了。」

    三弟妹的名字叫周娟,和周玲香不是一個村的。

    這年代的流行確實是讓人挺無語的,主要是這個年代很多人還是自己做衣服,去用布票買了布回家自己做,都說老百姓的智慧是無限的,因為衣服只有那幾種樣式,所以大家都是憋著勁兒在那上面翻花樣。衣服以粗布土布多見,樣式也差不多,於是女人們就想辦法把深色布用水泡成淺色布,然後fèng在屁股和膝蓋上,就是新褲子就打補丁,在那個時候是一種流行的美,也是一種實用且節約的辦法,畢竟一條褲子做出來要穿很久,而且很容易磨破,穿著幹活也容易弄壞了。

    宋慕雯自從出來之後就很少用外面的土布做衣服了,很多時候都是拿了空間做出來的看著像土布的布料做,又舒服又好看,不過宋慕雯這做衣服的手藝確實不怎麼樣,勉強上得了身,這讓有些人鄙夷,但是宋慕雯不當回事兒,因為以後都是衣服加工廠做衣服了,誰還自己做衣服啊?

    趁著婆婆和媽媽還在這讓,宋慕雯自己做了幾張黑白的拼音和數字的掛圖,可以掛在家裡的,印刷當然是黑白的,這年頭用的最多的還是黑白印刷,連課本都是黑白的呢!有些地方也可以看到雙色套印之類的,但是那個比較貴。

    娘家婆家各一套,準備好了之後,宋慕雯就將這個收好了,等到婆婆和媽媽回去的時候給她們帶上。

    自從發現食堂里還有一部小的電視機之後,兩個人就坐不住了,到了晚上七點的時候,就準時到食堂去看電視,那個時候在食堂看電視的人也多,作為軍人家屬,也更關心時事,只是這個時候大家關心的都是越南戰場的問題,只是新聞聯播從來都不會說殘酷的事實,基本上都是報導的取得什麼樣的勝利之類的,但是大部分還是很信的,一邊看就一邊罵越南的小兔崽子,真是忘恩負義得不行。

    其實宋慕雯知道,和越南的這場戰爭,中國打得並不輕鬆,越南雖為小國,但是中國自己也落後,而且還是在越南比較熟悉的環境裡作戰,人家對中**隊的習慣也十分了解,所以中**隊是很吃虧的。

    這場戰爭時間雖然不長,但是給中國帶來的震撼以及傷痛是不言而喻的,中國人自為人是樂於助人的,偏生越南這位黑矮鄰居給這樣一巴掌。

    作者有話要說:雖然沒結婚,但是我對婆婆這種生物有天然的恐懼……

    ☆、第200章憋屈不

    不過在這樣的時候,宋慕雯倒是挺感激新聞聯播的,除了起到了穩定人心的作用,也讓戰士的家人少擔心了,至少,宋慕雯不想讓家裡的老人知道戰場的真實情況,不然他們哪裡還坐得住呢?

    到這裡幾天之後,對這邊也熟悉了。家裡的柴米油鹽之類的不用操心,但是兩個媽媽還是要時常給孕婦補身體,所以要出去買些東西回來,熟悉了路之後,就不用小戰士跟著了。兩個人自己去自己來。

    這一天,兩個人回來的時候特別激動。

    「囡囡,你說現在的小年輕怎麼這個樣子啊?哎喲喂,以後我們都不敢上街去了!」

    「怎麼了?」

    宋慕雯見兩個人都紅著臉,還以為遇上了啥事了。

    「我們今個兒看到一個人,一個女青年,穿著一條裙子,我看得出,是的確良的不錯,但是人家那裡面的褲子也看得一清二楚咧!紅色的!四角褲!還穿著高跟鞋,走路還一扭一扭的,哎喲喂,我都沒好意思多瞧!我還看見幾個男青年看她,實在是太噁心了……」

    宋慕雯就想笑,沒好意思多瞧,怎麼連人家內褲的顏色都看到了?

    這年頭確實是這樣,的確良的布料很流行,除了做衣服做褲子,還有做裙子的,當然,因為這種布料太透明,穿那種衣服的人基本上會被認為作風不好,軍區大院就沒見人穿過那樣的裙子。不過宋慕雯倒是聽說有人還把的確良做成了內褲,跑廁所的次數就多了,還專門選公共廁所。這年頭的公共廁所可不像以後,而是像電影《看上去很美》那樣子的,一條常常的溝,大家都蹲在上頭,反正同性之間沒事兒。於是那人的內褲就能夠被很多人看見了。

    這年頭的公共廁所實在是太髒了,宋慕雯都不敢進去。

    李桂芬在一旁幫腔道:「要是放幾年前,肯定要被拉出去批鬥了。」

    楊桃兒也認同。

    說起這個,兩個人更加來勁兒了,李桂芬又說起了另外一個人,道:「咱們在百貨大樓門前看到的那個,你注意到了沒?」

    「哪個?」

    「就是褲子拖到地上的那個。」

    「那個啊!我當然記得,那褲腳那麼大,得費多少布料啊!還在地上拖來拖去,也不心疼,我看他褲腳都磨起絨了。」

    「可不是?要是我家丫頭敢那樣不把衣裳當回事兒,我要打死她才行。」李桂芬是個溫和的性子,還是第一次說出這樣的狠話來呢。

    宋慕雯知道她們說的是喇叭褲了,這年頭的喇叭褲可比後來F4帶起來的風潮要誇張多了,人家那褲腿簡直就是兩大塊布掃來掃去,而且找不到腳。

    厚底鞋與喇叭褲可以說是70年代最流行的服飾樣式。也成為這個時代的象徵。

    喇叭褲,也叫喇叭口褲。這是一種立襠短,臀低腰短襠,緊裹屁股;褲腿上窄下寬,臀部和大腿部剪裁緊瘦合體,而從膝蓋以下逐漸放開褲管,使之呈喇叭狀的一種長褲。褲長一般蓋住鞋跟,走起路來,兼有掃地的功能。

    喇叭褲將人臀部與腿部的曲線,清晰地勾勒出來,成為女性魅力的直接展現,加上厚厚的鞋底,讓女性看上去越發的纖細、苗條。並有高高在上,營造出可望而不可即的效果。

    喇叭褲,動搖了這個東方大國數十年的整齊劃一和單調乏味。

    喇叭褲原為水手服,褲管加肥用以蓋住膠靴口,免得海水和沖洗甲板的水灌入靴子。喇叭褲是一種所向披靡的時尚,誰要是穿一條喇叭褲在街上走的話,那就和現在裸奔的效應一樣。穿喇叭褲戴蛤蟆鏡的長髮男青年形象幾乎成了不正經、不三不四、流里流氣的代號。

    喇叭褲已經流行很久了,十年浩劫的時候就有人穿,還有人因為穿這個衣服而被批鬥了。

    像老一輩的人,都無法接受這些新潮的東西的。

    不要以為年代特殊,就沒有流行的東西,其實越是這樣的年代,人們的審美就越統一,而且流行的東西也就越受到追捧,那就是全民追捧的年代啊。

    比如說,就算是到了軍區大院住著,兩個長輩最大的愛好還是看戲,這城裡有戲院,等到有了閒時的時候就會去看,剛開始兩個人還不太敢去,因為要花錢啊,而且去了怕出醜,宋慕雯提前給買了票之後,然後讓小戰士帶著兩個人去了,兩個人去了一次之後,就喜歡上了。七十年代流行的戲曲節目就那幾個,都是跟革命有關的,就算是十年浩劫過去了,可是人們的喜好卻還是停留在那個時代,像《沙家浜》、《紅燈記》、《紅色娘子軍》、《白毛女》等演一場就滿一場,每一場都是座無虛席,許多人是百看不厭,很多人都能夠哼出其中的經典片段了,這個年代沒有磁帶更沒有MP3,也沒有上網就能夠聽的便利,要大家都會哼唱這個曲目,要看多少遍才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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