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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15:08:31 作者: 笙離
這一年的雨水,出奇的密集和纏綿。
在那段空白的休養時光中,每當天漸漸暗下來的時候,聽到窗外陣陣雨點敲打在樹葉上的聲音,那麼輕,那麼柔和,點點滴滴好似也落在他心田上,然後他總會放下書本走到陽台。小樓的花園裡的樹忽然間長得很高,枝葉密密麻麻,鬱鬱蔥蔥。
明明他還年少,卻開始學會回憶。
很久之後他都不記得自己曾經那麼想念過一個人的笑容,當塵封的記憶再次被開啟的時候,他指著照片上的女孩子問另外一個女孩子:「你知道她叫什麼嗎?」
「為什麼問這個?」
「因為很想知道。她的笑容很溫暖讓人很想靠近。」
他當然沒有看見那個女孩子眼睛裡的深意,於是他和她天涯海角的一次次錯身而過。在大學平淡的日子裡,他習慣用大片的藍天和浮雲,追憶那段怦然行動的年華。
開始聽一些歌,玩一些很簡單的遊戲,和那些電影或者音樂論壇的人談天說地,然後不斷地去結識志趣相投的人,說不上有心還是無意,那個叫宋憶文的女孩子,簡單卻神秘,竟讓他有似曾相識的感覺。
和她幾乎無話不說,但是從不涉及過往和曾經這類的話題。
很多時候她只是陪著自己聽歌,看電影,一個晚上就安安靜靜地過去,有時候她會說今天要去自習了,然後他也會拿起書本在自習室坐一個晚上。
還有書信。
那麼原始而懷舊的通信工具,他在某一天突發奇想,如果當年,在那個女生的抽屜里留下一封信,之後的情節會不會隨之改變。
以至於後來看岩井俊二的《情書》,最後一個鏡頭,女孩子的畫像後無預警地出現在屏幕前,他的心隱隱作痛。
他們在最純真的年華中擦肩而過,以各自的形態行走,漫漫路上,留下的只是一地的背影。然後,莫名其妙地,那個叫宋憶文的女孩子也消失了。
於是生命,徹底地變成一片空白。
後來在英國,他在雨霧蒙蒙的四月天裡,臨著窗戶看天的時候,頭腦中閃過那一抹緋紅的笑容,於是他寫道:「我感覺有很多東西我沒法記起來,就像我已有過一生,但我已記不得它是怎樣的。」
那天的倫敦,迷濛得看不到任何的街景,他在屋子裡,悄悄地放起了Josh Rouse的1972----「We're going through the 插ngea,hoping for a replacement,until we find a way out of this hole…」此後的人生,無非一片空白,隨波逐流。
只是沒想到,峰迴路轉,便是四月艷陽天。
那麼空曠的大廳里,他聽見自己的腳步聲,那麼強烈地靠近那個身影,她還是微微地側著臉,看著他,眼神讓他捉摸不透。
心跳艱難而緩慢,手指在手心悄悄地蜷起來,泛白的關節在空氣中有錯節的響聲。
那時候,已經十年光陰,他們曾經錯身而過。
後記:成全了他們的幸福,遺憾著我的遺憾
我記得有一句話----這已經超越了愛,超越了恨,成為了宿命。我有時想,宋佳楠與蘇立那樣十年的感情,是不是一種命中注定,成為了所謂宿命?
大概,有時愛就是一種堅持,一種迷信。
每個女孩,在情竇初開的時候,心底總是模模糊糊定義了個「他」。他高高瘦瘦的,有陽光或者月華一樣的笑顏,即使多年之後,依然美好如初。
高中的記憶,對我來說,是一片迷霧的灰,唯一的一抹亮色,不過是隔壁班的那個瘦瘦的,個頭不高的男生。深藍色的校服,白襯衫,還有他乾淨的臉。
那時候,女孩的小心思深深地埋在心底,耳邊都是老師和家長的教誨,那一點點的喜歡,仿佛就是夾fèng中生出來的花兒,艱難但是芬芳異常。
三年後,我躺在操場上,竭力睜大眼睛看蔚藍的天空和雪白的雲朵。我從未像那一刻般想念一個人,想念一段青春年華。
我知道,我未來得及讓人知曉的感情,像流水般不再回來。再找不回當初的心情,再也無法那麼單純地喜歡一個人。
看過這本書的朋友,紛紛猜測當初的那個男生是誰,聽著她們提起高中時的風雲人物,我總是淡淡一笑,然後一一否定。
我知道,她們心中一定也有那樣一個獨一無二的身影,在幫我追憶的同時,她們其實也是在回憶。
常常問自己,這樣的感情予那人知曉了又如何?
他還是他,我還是我,仍然是兩條永不相交的平行線。他的生命中不曾有過我,我的生命中,他只是曾經最美的風景。
一直覺得自己筆下的故事太過於夢幻,百轉千回之後的那個他,一直都是他,就像是生命中的一個烙印。
也許,這就是我想要的愛情,千帆過盡,春和景明。
有人說,我筆下的每個女主都有我的影子,但其實她們又與我千差萬別。宋佳楠是我最懵懂純真的那一部分,而她的堅持,卻是我沒有的。
有多少人,可以十年如一日地堅持那份未必有結果的愛戀?
不是沒有想過,當時間的洪流淹沒了過往的美好,現實和理想的差距,橫亘在曾經暗戀過的那個他和自己面前,如何用那份宏大的感情去填補空缺?
一種,相濡以沫,一種,相忘於江湖。
在寫這個故事到一半的時候,我曾經想殘忍地把宋佳楠的美夢打碎,讓她從十年的暗戀迷霧中醒過來,發現十年前的他已經被風砂磨盡光華,剩下的一切不過是她自己的幻象。
可是就在某天我看到論壇上有人發帖講,一對男女十年後重逢,才發現最初對方都是偷偷地愛著自己,無論是意外還是驚喜,還是上天註定,十年錯身,終還是走在了一起。
那一刻我想,既然現實中可以有如此戲劇性的情節,那么小說怎麼不可以呢?
十年的堅持,恰好是天時地利的迷信。
也許有許多人跟我一樣,有相似的青春回憶。
記憶中那個美好的男子或女子,有鮮亮的特質,讓人沉淪。許多年後,他(她)的名字或者是他(她)的面目都已模糊,可是你一定會牢牢記住某種感覺。
那種感覺,在我聽許巍的《時光》有過。
初戀,暗戀,就像是開在記憶深處的花蕾,可能永遠沒有機會從容綻放,可就是那星星點點的花骨朵兒,反而比那些繁盛之後又衰敗的花兒更加可人。
不是因為得不到的才更加珍惜,而是,我們寬容地允許那點美好的遺憾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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