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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7 22:15:52 作者: 小桃桃子
周小歐聞言,將目光投向了被告席上的曹宇哲——確實,他的神情平靜,面部沒有過多的情緒波瀾,可仔細看下來,又覺得他的平靜是因為胸有成竹。是什麼讓他如此淡定冷靜?雖然此時並未宣判,但周小歐也是諮詢過律師的,而且憑藉著他多年辦案經驗,這個案件社會關注度如此大,難道還會有什麼地方出紕漏,而讓他逃脫法網嗎?
周小歐安撫地拍了拍陳恕的手背:「你喝點水,進來之前我就要你繃住了,你還是沒繃住!急什麼,曹宇哲是逃不掉的,耐心點!」
陳恕好似是聽進去了,他鬆開了手,雙眼不錯開地盯著法庭上所有人的一舉一動。而此時的周小歐內心一點都不平靜,他在腦子裡仔仔細細地回憶著整個案件的脈絡,確切沒有什麼缺口是可以讓曹宇哲打開從而逃脫的。
就在這個時候,被告方辯護律師丁俊峰忽然要求出示一份證據。
原告律師提出反對意見:「所有證據都要求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交,這樣臨時提交的證據不符合庭審要求。」
丁俊峰立刻陳述:「審判長,在法院開庭中臨時提供的證據是否有效,必須要看是否與案件有關聯,是否能夠證明案件的事實。只要是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法院理應採納。只要我證明我提供的證據與案件事實有關,那麼法院就可以採納。」
審判長頷首道:「好,請出示證據。」
丁俊峰打開一個透明文件袋,從裡面拿出了幾張泛黃甚至有點發脆的紙張,他小心翼翼地遞給了法官,待看過後,這才問道:「被告律師,請說明一下該項證據?」
丁俊峰立刻點頭,不疾不徐地開始了說明:「這份證據是從丘山縣婦幼保健院裡找到的一份於1988年出具的出生證明,這份出生證明證實了我的當事人是在1988年8月19日出生的,而非目前身份證上所登記的1987年8月19日,所以說,我的當事人到目前為止實際年齡未滿十八周歲。根據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刑事責任年齡從16歲起算,未滿18歲可以減輕或從輕處罰。其中《刑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
此話一出,一片譁然!
似乎誰都沒有料到,丁俊峰之前一直在和公訴方、原告方據理力爭,似乎是想要從各種證據中找到破綻,可事實證明丁俊峰這一路徑明顯走不通,他被公訴方打的是一路後退。就在大家都以為案件結果是板上釘釘的時候,誰也沒有料到,丁俊峰居然完全不管案件真相如何,直接就從曹宇哲的年齡上做起了文章,切切實實打了公訴方一個措手不及!
周小歐也直接被驚到從座位上站了起來——如果到這個時候,他還不明白丁俊峰是想要幹嘛,他就是傻子!公訴方和原告要的是曹宇哲定罪伏法,好啊,丁俊峰引導著曹宇哲承認案件事實,我們可以認罪,我們可以伏法,但是我們不能被判處死刑,因為我們未滿十八歲!呵呵,這個如意算盤打得真是嘩嘩響!
審判長面色不改,只是加重了語氣,他看著丁俊峰,用極其嚴厲的語氣問道:「這份證據的真實性如何驗證?」
丁俊峰一顆心快要蹦出嗓子眼了,可還必須得強打著精神,讓自己快速鎮定下來,成敗就在此一舉了。
「審判長,可以請證人出庭嗎?」
「可以。」
隨後,一個頭髮花白,身材微胖,但精神頭還算好的女人走上了證人席,她按照流程陳述證詞:「我以前是丘山縣婦幼保健院的一名接生護士,曹宇哲的媽媽是我們醫院的書記,所以生孩子也就選在了我們醫院,當時孩子是1988年8月19日晚上出生的,我們是在8月底的時候給開具了出生證明,可後來林院長說不用這份出生證明了,他們為了讓孩子早一年讀書,花了點錢把年齡給改大了,所以這份出生證明就一直存在檔案室里沒有動過。」
而後,曹宇哲的母親林珍秋也作為證人發言:「1988年我把宇哲生下之後,本來要拿出生證明去給他上戶的,可是後來我和他爸爸商量後,覺得孩子以後還是早點上學比較好,這樣他以後也就能早點出來做事,比同齡的孩子多爭取一點機會,所以就托人找關係把孩子的年齡給改大了。我在婦幼保健院都有相應的入院記錄的,都可以證明的。」
丁俊峰在林珍秋做完證之後,遞上了一份1988年丘山縣婦幼保健院的手術記錄,記錄上明確記錄了手術的具體過程,包括曹宇哲的出生時間。
至此,這份出生證明的真實性已經得到了驗證,毫無疑問,曹宇哲極有可能將不會被判處死刑!
法庭並未對曹宇哲立刻作出判決,選擇擇日宣判,只是隨即召開了民事訴訟,被告對於原告提出的一切賠償要求都完全接受。而此時,整件案子到目前已經發生了戲劇性地變化,這變化叫人措手不及,卻又無可奈何!
當法槌落下的時候,今天的庭審宣告結束。
曹宇哲打了個漂亮的翻身仗,離開的時候,他的目光無意間看見了坐在後排的周小歐,不知為何,他竟然衝著他笑了笑——是的,他應該笑,甚至可以放聲大笑,他不用死!
陳恕在原地沒有動作,他的臉上還保留著聽到這個消息時的難以置信,看到曹德明和丁俊峰笑容滿面地走了出去,他的眼眶忽然充血,一股子火氣直往天靈蓋猛躥,他猛地站起身,直接就往外沖了出去,速度之快,周小歐完全沒有反應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