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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7 19:27:57 作者: 喬跡
    等了好一會兒,溫縱才點頭,「據說我爸會做木工。」

    這話乍一聽跳脫。

    葉昀倒懂了。

    房子是她爸親手建的。

    拍拍她的手,她自覺挽住他的手鬆開,葉昀走近屋前。

    房門上有鎖,早都鏽得不成樣子,兩手一掰,也就斷了。

    推開房門,他先自覺往後退一步。

    屋裡果然塵土四起,在光束下亂舞。

    正屋空蕩,除了一套桌椅坐在堂前,別無他物。

    葉昀回頭問溫縱,「進來?」

    蒙塵的記憶似乎也被打開了門。

    溫縱搖頭,「不進了吧.去別處看看。」

    葉昀不多問,退回來。

    溫縱轉身,給他指樹林前的空地,「我小時候在這放風箏,我媽媽就在門前的躺椅上,叫我跑慢些。」

    「我有時候給她摘花。她長得特別漂亮,又總是特別虛弱,臉色蒼白,拿著花時,跟文藝片海報似的。」

    「但是大部分時候我都在放風箏,還總是把風箏掛樹上,我不會爬樹,就摘幾朵花,哭著去找我媽媽,她從來不生氣,只叫我去買新的。」

    草木葳蕤,蝶飛蟬鳴,太陽映著沙沙的風,風聲滾燙。

    似乎眼前真的有那麼個調皮的小姑娘。

    拎著自己的小風箏,在草地里不知疲倦地奔跑,偶爾磕絆一下,哭一陣,爬起來又跑,直到風箏終於飛起。

    小木屋前,一個年輕虛弱的女人躺在躺椅上,身上蓋著薄毯,注視著小姑娘的一舉一動,沒什麼血色的唇常彎起。

    等到她的小姑娘再一次把風箏掛到樹上,又哭一陣,摘了一大捧野花回來,她就揉揉小姑娘的腦袋。

    「縱縱,去買個新的好不好?」

    一晃經年。

    溫縱腳下有些虛浮。

    腰後覆了只手,給她倚靠。

    才注意到葉昀不知什麼時候走到她身邊,攬著她的腰。

    「知道她葬在哪?」他問。

    溫縱搖頭。

    從看到這座房起,她臉上就失了生動,動作沉靜緩慢,還是尚城那個嫻柔的溫縱。

    好像這兩天的嬌俏的小姑娘只是一個虛像。

    「去找找。」

    葉昀攬著她往房子旁邊的小徑走。

    路邊許多不知名的野花。

    蝶舞翩躚。

    溫縱掙開葉昀的手,俯身摘花。

    一路走一路摘。

    最後在山後看到一個小土丘,前面還立了個石碑。

    走近了,看清上面刻著一個遙遠又熟悉的名字。

    1976.11.2——2006.2.4

    她的生命停在06年的初春。

    葉昀用指尖輕叩傘柄,「你哪年去的尚城?」

    溫縱上前將花放在碑前,「05年,冬天。」

    葉昀眸色漸暗,只看見她蹲在地上,明橙色的長裙裙擺拖到地面。

    她緩緩開口:

    「那年我走的時候,山上大雪,她沒點燈。」

    「可能她那時就知道我不會回來了。」

    「所以她不等我了。」

    不等我了。

    溫縱脫力,坐在草地上。

    不悲不喜,無痴無憂。

    她只是坐在地上,胳膊環著腿,靜靜面對一個小土丘、一座石碑的距離。

    十五年的距離。

    她太輕了,薄得比那捧花里最小的點地梅還瘦三分。

    葉昀走到她身後,叫她倚自己腿上。

    天地空曠,蟲鳥鳴聲退卻千里。

    偶爾有陣風吹動樹葉,片刻,散了。

    也不知道呆了多久。

    她抬頭,「走吧。」

    葉昀收了手機,將她扶起。

    山背有條路能更快走到車站,溫縱要往那裡走,卻被葉昀拉住,雖然不解,但還是隨他了。

    日薄西山紫霞稀,天色漸暗。

    溫縱慢慢開始看不清路,全憑葉昀牽著往前走。

    走到她小時常玩耍的空地上,眼前多了一片光亮。

    星星點點的暖光匯成星河。

    眯了眯眼,才看清是那套木屋周圍掛了一圈滿天星燈串。

    她驚訝地看向葉昀,「小叔?」

    「等你回家。」葉昀只笑,「進去看看?」

    溫縱遲疑地緩步往前走,推開房門。

    裡面剛被人打掃過一樣,桌椅乾淨,進了裡屋,床上甚至還有當年那種款式的毯子,她母親常蓋的那種。

    衣櫃擺設,儘管有些漚朽,還能找見當年的影子。

    換了新窗,屋頂的洞也被補上。

    她推開窗,葉昀就在窗外站著。

    分明長了張冷硬矜貴的臉,偏叫她覺得他此刻眼裡只有她。

    怪那雙會騙人的,深情的眼。

    溫縱眼梢微潤,話說出口卻帶了些嬌怨:「小叔,你別對我這麼好,叫我覺察不了自己是不是貪心。」

    她知道這些都是他做的,大概就在下午那段時間裡。

    不過是一句無心的話而已,他竟真聽進去,來彌補她的遺憾。

    葉昀笑說,「貪心有什麼不好,怕我給不了?」

    又是這種語氣。

    他這種人,要什麼沒有。

    叫人覺得受他偏愛,才最動情。

    他只用三分情,就能換來十二分的痴纏。

    真叫人惱火。

    又捨不得撒手。

    「小叔,」她輕輕說,「要不,我們散在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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