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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9 01:09:54 作者: 飄蕩墨爾本
問題在於,宣適當時還不到十歲。
一直以來,都是個被保護得很好的小少爺。
他不懂人間疾苦,不知道接下來要做什麼。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他家是遭人縱火,不需要賠償鄰居家裡的損失的。
但是,縱火的人已經進去了,且一無所有。
蒙受了損失的鄰居,直接鬧到了宣適爸爸媽媽的葬禮上。
火災發生的時候,樓上的這戶沒人在家。
除了房子本身的損失,宣適家的大火,還燒掉了鄰居家裡的好幾幅畫。
每一幅都是花了好幾百萬拍賣來的,還沒算收藏了十年的溢價。
為了房產,上趕著想要收養宣適的親戚一看,三套房子加起來,還沒有樓上一家人要求的賠償金額高。
這也使得十歲的宣適小朋友,直接從香餑餑變成了燙手的山芋。
程諾在這個時候出現了,他拉著宣適的手,和他說,【阿適,以後,我家就是你家】。
程諾的爸爸媽媽其實也不想招惹這些是非。
奈何程諾異常堅持。
為了讓宣適留下,程諾絕食了整整三天。
宣適算得上一夜長大。
他需要面對的事情有很多。
凌駕於所有的事情之上的,是好好保護程諾。
這是宣適幸福童年的終點,也是他武力值的起點。
第92章 天煞孤星
除了武力值,宣適的成績也是極好的。
他在溫州中學,能排年級前二十。
只要不和聶廣義那種不講道理的天才比,宣適也是妥妥的學霸人設。
程諾的爸爸媽媽一直都對宣適不錯。
總歸,家裡的經濟條件擺在那裡,多養一個小孩也沒有關係。
對於程諾的爸爸媽媽來說,撫養宣適,在某種程度上來說,算得上是負支出。
程諾在念書方面一竅不通,哪怕是九年義務教育,也不怎麼能跟得上。
如果家裡沒有宣適,他們需要找一個高端住家家教。
住家家教和保姆從來都不是一回事。
即便是在程諾和宣適成長的那個年代,有教師證的住家家教,每個月的工資也都是五位數。
基本上相當於同時期外企新進員工的兩倍的工資。
更是同時期學校老師工資的四倍以上。
乍一聽,這個工資很是有些離譜。
認真想一想,卻也情有可原。
別說是二十年前了,現在也一樣還有很多人,覺得住人家裡的就是保姆。
有教師證的人,誰不願意去學校教書,成為受人尊敬的人民教師?
這就好比,通下水道比做程式設計師賺錢多,又有幾個在辦公室的程式設計師願意起早貪黑地去給人通下水道?
自稱碼農的人基本不太可能真的回去。(飛黃騰達了在自己的別墅院子裡面擁有一塊菜地那種情況除外。)
住家家教本來就很稀缺,男性更是鳳毛菱角,真要請的話,價格基本就是翻番。
當然了,通常情況下,家裡有男孩子,才會請男的住家家教。
宣適屬於特殊情況。
他除了沒有教師資格證,其他的各項條件,都比程爸程媽原來請過的住家家教要好很多。
至少,程諾再也沒有被就讀的私立學校勸退過。
在小宣老師出現之前,這樣的情況,已經出現過兩次。
程爸爸程媽媽很快就覺得自己撿到寶了。
他們對宣適很好,一應生活水準,全都比照程諾。
可這話又說回來,對宣適好是一回事,宣適要和程諾有點什麼,那就又是另外一回事。
他們倒也沒有想過要找一個家裡有錢的女婿一類的。
如果真這樣的話,宣適這個「」的條件其實不算太差。
宣適爸爸媽媽留下的財產,以他當時十歲的年紀,肯定是守不住的。
別的不說,樓上鄰居的索賠,都夠他喝一壺。
有了程諾爸爸媽媽的介入,情況就不一樣了。
宣適家裡著火,導致了樓上鄰居家裡的損失,這是毋庸置疑的事實,但宣適也是受害者。
一家人就剩他一個。
既不是他縱的火,也不是他家裡人不小心導致。
哪怕鬧到法院,樓上鄰居的訴求,也不可能會得到支持。
程諾的爸爸媽媽在這件事情上,非常強勢地保住了宣適的利益,並且幫他打理。
宣適對這些也比較沒有所謂。
他什麼都不想要,只想有個家。
從法律意義上來說,宣適在縱火案之後,就不再有過家。
程諾的爸爸媽媽對宣適很好,卻沒有收養他。
程爸程媽有點迷信。
他們真正在意的,是宣適「天煞孤星」的命格。
程諾是獨生女。
自身的條件擺在那裡。
程爸爸程媽媽不求女兒能嫁得有多好,只求女兒一生順遂。
程諾剛上初中,她的爸爸媽媽就能明顯感覺到,女兒對宣適的那種情感,不太像是兄妹之間的。
程諾什麼都開竅很晚,偏偏情竅開的比別人都早。
宣適那會兒已經青春期了,哪怕男孩自己開竅晚一點,也已經沒有多少時間。
宣適就是在這種情況下被程諾的爸爸媽媽安排轉學去的上海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