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頁
2023-09-16 02:44:25 作者: 老天鵝啊
因為覺得思思過年不回家很可憐,所以赴了購物平台的約。
對自己的那些前女友也沒有苛責,反而表示可以理解。
包括對我,就算平時對我呼來喝去的,也會在這種時候繞路送我回家。
如果這是在寫小說,留一點時間給我思考對白,我會設計出很多話來,讓他不要覺得自己很差勁,希望他堅定自己的優秀。
但是現實中沒那麼多時間給我琢磨台詞,我只能忠於自己最本原的人設:「對不起,我不太會安慰人。」
他很無所謂地聳聳肩:「這都過去很久了,我就隨口一說,沒什麼要安慰的。要不是又看到這個劇本,我都記不起來這些破事兒了。」
我跟他並排走著,心裡百轉千回、天人交戰,最終還是下定決心問出了那句混帳話。
「陳先生,」我說,「你介意我用你的形象寫個小說嗎?」
他看起來很平靜:「做個反派?」
我搖搖頭:「是男主。」
他有點笑笑的:「你寫你的唄,還問我幹嗎?」
我說:「不問就寫感覺不太尊敬。而且我寫的……未必都是好事。」
「你活得這麼細還不得把自己累死。」他說得倒坦然,「莫言寫《紅高粱》,上來就是『我父親這個土匪種』,《豐乳肥臀》的原型也是他母親。藝術來源於生活嗎,以涵涵為原型的人物在我的小說里都死了三回了。」
聽他這麼說,我終於了卻了一樁心事,大大地鬆了口氣:「那就太好了。我還怕你會生氣。」
他瞄了我一眼:「意思是,如果有人用你的形象寫小說,你會生氣?」
這倒是我從來沒想過的:「倒是不會。但我也沒什麼好寫的吧。其實是這樣的——那天在樓梯間不是看到你前女友了嗎?我就想稍微從涵涵那裡套點八卦出來,結果沒想到一套套多了,我一下子什麼都知道了,就覺得挺對不起你的。我想我要是再拿你寫小說,可能就有點惡劣了。」
我抬頭看看路燈,眼睛一眯,暖黃的燈光就發散成無數光線,像極了一朵大大的曼珠沙華。
我突然心血來潮:「哎,這樣吧。作為交換,我跟你講一講我的事。」
他看了我一眼:「你不是說自己沒什麼可寫的嗎?」
「是啊,」我說,「所以我只能給你講一個有點無聊的小故事,也是我之前的人生中唯一的一條感情線。」
「你談過戀愛?」他看起來有些驚訝,用視線把我掃描了一下,「挺難想像的。」
「不不不,談倒是沒談上,」我說,「但是我有喜歡的人,已經喜歡了十年了。」
*
「你還記得第一次跟你玩劇本殺時,和我一起的那個小姑娘吧?就是那個面癱侍衛。」
他回憶了一下:「那個N大核物理系研究生?」
「對對對,」我連聲道,「她和我是初高中同學,常年占據全校第二頭銜。而那個全校第一,就是我的暗戀對象,人送外號『學神』。」
我進一步解釋:「雖然現在『學神』泛指成績好到超神人,但當年這個詞還不是一個網絡流行語,是只屬於他一個人的外號。這導致我現在聽到別人說『學神』這個詞都顫顫的,因為對於我家鄉的我們那屆學生來說,學神就是他,他就是學神。他統治了我們那一屆整整六年,從初一到高三,第一名永遠是他。」
「所以我這人真的超級『智性戀』的,而且慕強。我寫過的所有男女主都必須聰明,什麼性感、可愛、帥氣,對於我來說,在聰明面前都一文不值。」
他幽幽地看著我:「那你寫本小說不容易啊,你還得想著怎麼讓角色聰明。」
「嘿嘿,」我笑笑道,「我初中時也不錯的,好的話年級前一百,差一點時也就一百多名,在班裡沒跌出過前十。我當時記敘文寫得老好了,幾乎每次寫作文都會被印成範文全班傳閱,也差不多是那時候開始喜歡在小本子上寫小說。
所以當時我應該算是班上文藝小女生的代表吧,很受歡迎。學神那個時候也公開說過喜歡我,搞得就連我和他的作業本偶然放在一起,都會引起一片起鬨。
所以初中那三年,我們其實是雙向喜歡的關係。
那確實是很開心的三年啊。現在回憶起來,那個班級、那個操場,都能蒙上一層七彩泡泡濾鏡。
但是那三年,我應該是沒有給過他哪怕一丁點回應。」
這是我第一次跟除了媽媽以外的人提及這段暗戀,連碩碩都不知道。
在我一時興起決定告訴陳先生時,我也沒想到這段往事說到這兒,竟這麼澀嘴巴:「就初中小女生嗎,多少有點別彆扭扭的。可能是不好意思,可能是愛面子,可能是實在不知道初中生之間的戀愛能做點什麼,也可能是因為我媽老給我灌輸『早戀的話學業就完了』這種思想。
結果就是,全班都以為他單戀我三年。但實際上,他喜歡我三年,我喜歡了他十年。
我倒也沒怪過誰,我知道這段緣分是我自己作沒的。
當年我老覺得初中生之間談戀愛什麼也做不了,我媽也根本不可能批准我周末隨便出去玩,所以就當是錯誤的時間遇到了對的人吧。
我想著就這麼暗暗地互相喜歡,就已經很開心了。
我甚至還有一種特別奇葩的想法,覺得等我長大了一定會去喜歡別人,所以沒必要為這種事多糾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