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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5 17:43:20 作者: 珊瑚與夏天
桃笙接過奏摺打開來看。
這是石宗年上書狀告季晏明的奏摺原件,皇帝直接將其交給了楚王。
裡面對季晏明「累累罪行」的列數主要劃為了三條內容。
第一條列舉了很多季晏明和附逆官員吃飯和交往的行為。可這次太子謀逆本就牽連極大,若要刨根究底的論起來,半個京城都是附逆官員,季晏明這些都是正常的公務和交往活動,看不出什麼。
就算大理寺也不能以此為證據抓人。
而其中的第二條則是有理有據的狀告,道是季晏明在翰林院供職草擬詔書的時候,曾經多次給太子提前報信,讓太子提早拿著旨意給官員賣好處,以利於太子結黨營私。
在這其中還有石大人附上的一紙秘信,說是查抄東宮時候所獲,其他幾封都已經交由大理寺查證。
這份密信並不是大家尋常寫信用的格式,上面內容用得是館閣體寫成,且就桃笙這樣熟悉季晏明的人看來,並非表哥本人的字跡,只有後面的簽名看起來像是他本人所書。
石大人也在奏摺中提道,上面的字是季晏明指使其他庶吉士所寫,自己最後只簽字蓋章後給太子送了過去。
可這件事情明顯不合邏輯,太子是上位者,手寫密信是對他最基本的尊重,季晏明匯報得又是這麼機密的事情,少一個人知道就會少一分風險,讓人代抄怎麼看都有些怪異。
桃笙說了自己的疑惑,楚王卻道,那石宗年也說了,季晏明一向聰明,也許就是反其道而行之,利用了這點計謀讓事情看起來變得不合理,好到時想法子狡辯一番,將自己摘出來。
洛銘覺得這話簡直就是詭辯:「就算是為著避嫌也要合乎常理,這事實在弄得有些四不像,怕是其中還有文章。」
這第一條算是指控,第二條提供了物證,第三條則是人證,便是當初寫幫著季晏明用館閣體謄抄消息之人,只不過現在人已失蹤,不管是衙門當中還是這人家裡,都已經找不到了此人蹤跡。
若是被對方滅口之後,季晏明想要自證清白怕是更難一些。
楚王本來想找桃笙來商量對策,此時看到洛銘心中一動:「聽說大理寺卿徐大人是洛大人同窗。」
「正是。」
其實洛銘和徐大人不僅是同窗還是同科,只是兩人都是身居要職,為了避嫌,表面上來往並不多,但一直感情很好,是遇事之後會相互照應的朋友。
「有熟人就好辦事了。」楚王看洛銘越發順眼了幾分,「你看能不能走走路子,讓你那個同窗多關照一下我們小季。你知道的,這人一旦進了大理寺,難免會吃一些苦頭,刑訊逼供是一方面,還有一種是細碎的折磨人的法子,尤其是那些睿王之流不上檯面的人,就喜歡在後面使一些小動作,總要提前防範一些。」
楚王心中也有些懊惱。
自己這些年發展實在太慢了,雖然最近也算是皇帝跟前排得上號的皇子了,但距離發展出可以左右大理寺的心腹還有很大一段距離。
況且現如今京中喜歡站隊的官員基本都被太子牽連,停職或者進去了,餘下的那些本來就是不喜歡輕易站隊的,且這會兒經歷了太子的事情,都在繼續觀望,也不敢太挨著楚王。
就算楚王去找大理寺中熟人說了此事,那邊頂多給他幾分顏面,也會多少關照一下季晏明,但肯定不如洛銘跟徐少卿的關係說話好使。
楚王這話說得在理兒,洛銘起身應道:「我這就去,想來那邊也有好些相近案子的卷宗,到時我請徐大人幫著一併查閱一下,若是有手法差不多的案件,可以重點查看其中辦案過程,也能使得此案儘快水落石出。」
現如今的情況是他們都知道季晏明是被冤枉的,只要可以完成自我證明就好。
洛銘從前在大理寺和刑部都曾任職過,後來又入了內閣,在這方面算是行家,由他幫忙辦事,自然效率會更高一些。
楚王對著洛銘點了點頭,也算是承了他的情。
聽到洛銘的承諾之後,桃笙原本懸在半空的心也安定了不少。
在這整個過程當中,謝懷安都沒有說過一句話,桃笙轉過頭來,正好看到對方若有所思的神情,似乎知道些什麼。
桃笙生怕錯過什麼接近真相的細節,便開口對著謝懷安問道:「謝公子還有什麼要說的?」
謝懷安搖了搖頭:「沒什麼,就是這事實在有些出人意料。」
看來謝懷安也沒什麼線索,桃笙輕輕嘆了口氣:「那位石大人如今正是你們翰林院的官員,你對此人有多少了解?」
「是個有才之人,文章寫得不錯,這幾年也很得上峰欣賞。」謝懷安道,「這位石大人……表面上還是仁義正直的,尤其對貧寒的學子很是關照,不會因為家世看輕他們,雖然多少有些鑽營,但是並不算墮了文人風骨。」
「石大人平常在衙門當中也算熱心,尤其自己門生出了問題,一般都會不計成果的幫襯,對於犯錯的下級官員也很是寬容,從不胡亂責罰,在朝中和翰林院風評也還算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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