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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4 15:09:06 作者: 續晝尋春
周清宵一開始沒打算買,戀人之間似乎送玫瑰才是多數。
可老婦人似乎看出了他的疑慮,和藹解釋,這是粉薔薇,很多情侶之間也都送這個。
粉薔薇?周清宵倒是覺得挺新奇的,羅馬玫瑰極為出名,別的花難得能不失了顏色被情侶們眷顧,想了想便買了下來,畢竟這花也挺好看,榆木該是會喜歡。
抱著一大束花回到公寓,那時的榆木有些微訝,驚喜地看著他問:「怎麼買花了?今天不是什麼節日啊。」
周清宵笑著遞給她,似笑非笑不算正經地解釋:「怎麼不是?在一起一個月的紀念日。」
榆木愣了愣神,似乎是沒想到答案會是這個,面上覺得有些無奈語氣卻處處透著欣喜:「這都還要過?」
看著懷裡淡粉色的薔薇花,她誇了一句:「這花挺好看的。」
周清宵攬著她淡淡道:「粉薔薇,挺別致的,我喜歡。」
就這麼隨意的一句話,卻是被榆木心念上了。她來了羅馬這麼多年,大街上見得最多的就是玫瑰,這花倒是很少見。
趁著周清宵回屋,她忙拿起手機查了這花的花語。
「美麗的邂逅,永恆的承諾。」
那時的榆木心裡又感動又覺得甜蜜極了,所以在等周清宵出來的時候,向來不算主動的她卻是深情地抱著周清宵的脖頸,在他耳邊黏糊糊道:「我也最喜歡粉薔薇了。」以此來回應他的心意。
周清宵卻不知所然,只覺得她是因為收到花了覺得開心,便從那以為,榆木最喜歡粉薔薇了。
不過是因為你喜歡,所以愛屋及烏,不過是以為寄託著你的心意,所以才喜歡薔薇,可誰知那卻只是你沒放在心上隨意的一個行為。
現在不喜歡你了,連帶著那份對粉薔薇的喜歡也消失殆盡,不過這些周清宵都不再會知道了。
「她早就不喜歡粉薔薇了。」
看著聊天框裡的這句話,無聲的文字卻像是最傷人的諷刺,周清宵看不得也受不了,毫不猶豫地把這句聊天信息刪除了,似乎這樣就不曾覺得自己看過。
可沒過兩秒,備忘錄里一個命名為「關於那個她」的文件被打開,周清宵一字一字地打出來:「榆木啊,她不喜歡粉薔薇。」
像是記錄卻又更像是敲響自己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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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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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意克制:
永安胡同里有家紋身店,老闆娘隨歌風情萬種,暗色旗袍著身,手中持著一把團扇,媚到骨子裡的長相著實勾的人心裡發緊。可偏偏性子卻又溫柔極了,當真是把嬌媚和柔和融合的淋漓盡致,十八歲的覃朝第一次心動便交代在了這裡。
都說京市覃家的小少爺是個瘋子,陰沉可怕,親生父親曾揚言讓他滾遠些,別髒了覃家門楣。如他所願,覃朝浪費了高考的高分來了離京市極遠的雲城上大學,可他從未想過這一趟竟是把心丟在了這裡。
他最喜歡聽隨歌那嬌膩的嗓音喚他阿朝,無數次想溺死在這溫柔鄉。兩人在一起時,覃朝照舊瘋的厲害,隨歌說的最多的一句話就是:「阿朝,你乖點。」
每每這個時候,覃朝都像是被哄好的小狼狗,乖順求愛:「阿隨,我乖。」
情深至極之時,覃朝總愛在隨歌耳邊念叨:「阿隨,四年後我娶你,到那時你便嫁了我吧。」
隨歌要是不吭聲覃朝總是有辦法讓她說出他心儀的答案:「好,我嫁你。」
可沒等到四年後,隨歌不見了,覃朝找遍了能找的地方卻未曾有過一絲她的蹤影。
覃家小少爺似乎更瘋了,大學畢業那年辦了場沒有新娘的婚禮,婚禮上的他滿臉幸福,不知對著哪個方向承諾:「阿隨,我來娶你了。」
幾個月後,聽說京市的南東胡同有家紋身店,老闆娘手藝好人還漂亮,覃朝開車趕來,一進店熟悉的布景讓他鼻間驟然一酸,心心念念的那人站在櫃檯後,一如他初次見她那般。
男人紅著眼眶嗓音暗啞:「阿隨,你該來嫁我了。」
【瘋批VS溫柔】
【閱讀指南】
男主覃朝(zhao)已成年,女主大男主四歲,兩人性格都不完美,姐弟戀!!!
文案要是覺得有雷點可以直接點叉哦。
第18章
海城深夜的街市,華燈通明,此時正是引力酒吧氣氛嗨到頂點之際,戳人耳膜的音樂聲躁的舞池中的年輕男女迫不及待地舞動身姿。
簡少然穿著酒紅色的襯衫外混在一群身材熱辣的美女之間正放肆地忘乎所以,毫不顧忌地散發魅力。
身為酒吧的老闆,他倒是個會來事的,天天和客人鬧成一片,仗著自己長得帥,整天騷斷腿的行為勾的不少美女主動投懷送抱。
音樂拉滿氣氛,簡少然正跳著便覺得自己褲子旁邊的口袋被塞進去了個薄薄的東西,不用多加思考,單憑藉經驗這感覺一猜便知道是房卡。
簡少然似乎沒被這插曲影響到,繼續樂著。裝作無意地朝著周圍的人掃了一圈,就這一眼便接收到了面前那美女暗示的眼光,他心下瞭然,朝著那人微微揚了一下下巴,便轉頭扭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