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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4 04:50:25 作者: 三春景
    一個人可以用理性去約束自己,但這類自然的姿態總是會不由自主地流露出來。而想也知道,那樣趾高氣揚的鄙薄姿態是不會太讓人舒服的…如果沒的選就算了,現在不是有的選嗎?薇薇安還是希望能選兩個沒這毛病的管家的。

    奧斯汀夫人想想也是,她雖然知道自己家是窮人乍富,他們夫婦都沒什麼好出身。在當下,面對達科奇夫人這樣的貴婦人是有些不夠底氣,但也就是這樣了。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本質上奧斯汀夫人也是個頭腦挺清晰的人。

    她知道自己的心虛是不必要的,所以也在調整…至於說未來還要面對一個內心其實看不起自己的管家?那就大可不必了!

    達科奇夫人推薦了2位女管家,3位男管家。據她所說,要推薦女管家是比男管家困難的,她為了讓奧斯汀家有選擇權,是在自己的關係網裡篩了好幾遍才找到了兩位——之所以有這種情況,大概是因為女性總是比男性更在意『穩定』。

    男管家還有可能因為求上進、或者自己的人生安排和僱主的生活安排出現分歧等原因,離開原來的僱主。而女管家呢?女性家內僕人做到女管家這個職位,就算是到達頂點了,她們往往也樂意『安於現狀』。

    如果出現什麼分歧,讓自己適應自己所服務的家庭是比較有動力的。

    比如說女管家的婚姻問題,多的是女管家得到了管家職位,之後就一輩子保持單身的(大多數僱主在女性僕人結婚之後,就會解僱她們)。

    上午九點半時,這兩位達科奇夫人篩過幾遍關係網絡才找到的、正在求職的女管家,都已經達到。事實上,約定的見面時間是九點半沒錯,但她們兩個都在九點一刻左右時前後腳到了。

    倒是這個時候,薇薇安和奧斯汀夫人剛出去了一趟,還好有愛倫在家,讓她們進來了。

    「抱歉,讓你們久等了。」奧斯汀夫人朝兩位女士微微頷首,表達歉意。

    兩位女士也接受了這份歉意,其中一位更年輕一些的還說:「不,請別這樣說,事實上是我們來早了一點兒…夫人非常準時。」

    主要和她們說話面試的當然是奧斯汀夫人這個『女主人』,因此薇薇安也能以旁觀者的角度非常仔細地觀察兩位女管家候選——其中更年長的那位看起來大約是五十出頭,這是個在此時已經算挺老的年紀了。但她看起來依舊精神飽滿,說話時的反應也很快,絲毫不顯老態。

    考慮到女管家這個職位也不需要做什麼體力活,五十歲這個年齡實在說不上什麼大缺點。

    至於另一位年輕一些的,她大概是三十幾歲、接近四十歲的樣子。以一個女管家來說,這算是最好的年齡了,既不至於沒經驗,又精力充沛,堪當輔佐——此時女管家的平均年齡也是40歲。

    在和年長的那位女士交談過後,奧斯汀夫人轉向更年輕的這位:「費舍爾女士對嗎?您可以說說您的上一份工作嗎?」

    雖然在之前的資料里就有他們的簡單履歷,但有些事看文字是看不出來的。比如說這位『費舍爾女士』,文件里只是簡單說明了她年輕時候是格林斯特子爵夫人的貼身女僕,這期間被前任女管家特意培養,等到前任女管家退休,她29歲那年就當上了女管家。

    至於放棄格林斯特子爵家的差事,現在要來奧斯汀家面試,簡歷上並沒有明說。能夠確認的是,勞資雙方應該是『和平分手』,這位費舍爾女士並不存在品行上的瑕疵——上流社會哪有什麼秘密呢?如果真有見不得光的事在裡面,是瞞不過人的。

    達科奇夫人又哪裡會將這樣的人推薦到奧斯汀家!

    「是的,夫人,之前我在格林斯特子爵家做女管家,那幾年我還是女管家這個職位上的新手,有些不足,但幸運的是我始終足夠小心,並沒有犯不可原諒的錯誤。我想您也看過子爵夫人為我寫的推薦書了……」能拿到前僱主寫的推薦書,本身就是『和平分手』的象徵。

    奧斯汀夫人點點頭:「那…您為什麼要離開格林斯特子爵府呢?恕我直言,相比起我們這樣的人家,您這樣的女管家應該是更願意留在子爵家的吧?」

    「事實上,我離開子爵府是因為原本打算結婚了…子爵夫人並不想自己的女管家兼顧家庭,必然會解僱我。所以我先找到了夫人,說明了情況就離職。我原本的計劃是,尋找一戶能接受女管家已婚的家庭。」費舍爾女士猶豫了一下,還是將事情和盤托出。

    僱主不喜歡女□□人結婚,原因有二,一個是她們一旦有了家庭,很大一部分注意力必然會放到自己的家庭上,對工作上的事就可能不那麼上心了。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在結婚之前,一般還有一個『戀愛』的過程,這就讓女僕很可能偷偷帶男人到僱主家。

    真正說起來,這是個不大不小的安全風險…房子裡的值錢物品,還有人,都有可能成為外來男性的下手目標。

    「女士,您很誠實…」奧斯汀夫人倒是不太介意女管家直言打算結婚的事,畢竟她也不是天生就是富貴人家的女人,不會覺得女管家作為僕人的一員,就低人一等,怎麼能結婚呢——決定結婚沒問題,像費舍爾女士這樣,決定結婚就說清楚,奧斯汀夫人還覺得很誠實呢!

    而看她沒有因此和前僱主鬧翻,就知道這個過程中她應該從沒帶自己的『未婚夫』去過自己工作的宅邸…既然是這樣,又有什麼可說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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