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頁

2023-09-14 00:42:49 作者: 初陌笙
    Alpha低頭,吻在他的鼻尖。後又緩緩地下移,貼上他的唇。

    兩相纏繞。

    繾綣、糾纏。

    蘭花的味道自後頸溢出,又甜又軟,像是沁了蜜一樣的香。

    海洋的氣息,將Alpha的信息素小心翼翼地裹住,輕輕柔柔地安撫。

    外面,湖水一次次地衝上了岸邊,又唰啦啦地回去。

    「聶先生。」

    「嗯。」

    「先生……」

    「……余小軒,你怎麼不再含蓄一點呢?這什麼古早稱呼,哥不認,直白一點,叫老公。」

    「你凶我。」

    「???余小軒,你再說一遍?我這叫凶嗎?」

    「你再凶?」

    「……媳婦,我錯了……我回去跪鍵盤。」

    Alpha的下頜枕在他的肩膀,兩隻胳膊緊緊地抱著。

    過了好一會兒,才貼著他的耳朵,又叫了一聲:「……先生。」

    聶梓航無奈偏頭,吻上他的鬢邊:「嘖,真是……彆扭死你算了。」

    *

    作者有話要說:

    魚魚:Omega都好香……聶先生就比我香……

    聶哥:醒醒寶貝,那是因為你喜歡我。

    第三十五章 別笑了,聶先生!

    十一月份的深秋, H市播報大面積的降溫,一夜之間驟降十度。

    清晨起床,院外的梧桐葉子落了一地。

    聶爸爸提前給余景軒買了一件風衣羽絨服, 說是定製的,充絨量很足, 穿起來又暖又輕,正好降溫的時候穿上。

    聶梓航給Alpha扣好襯衫的扣子,遮住白皙的胸膛上,一片青紫。

    之後拿了羽絨服給他穿上, 又圍上一圈圍巾。余景軒清瘦的身子, 硬生生被他裹成一隻胖乎乎的魚,之後才牽著出了門。

    今天是余景軒和何誠贈予的案子開庭的日子,材料都已經準備好並提交了法院, 聶梓航帶上徒弟親自出庭, 誓要給他的老婆出了這口氣。

    時隔三個月,再次見到何誠。

    當初西裝革履的Alpha,經過一輪輪的訴訟、審訊, 已經被折騰得不成樣子。

    黑白條紋的囚衣, 下巴上都是青色的胡茬,連臉都沒有洗, 半點不見當初的光鮮亮麗。

    余景軒在原告席坐下, 已經摘下厚厚的圍巾,臉蛋紅撲撲的, 手上還拿著聶梓航給他準備的暖手寶。和被告席上戴著腳鐐的Alpha形成鮮明的對比。

    何誠身子佝僂著,神情麻木, 身後還跟著兩個帶著警棍的警員。

    但在看見衣著光鮮, 甚至在桌邊還擺著一杯奶茶的余景軒之後, 忽得目眥欲裂。

    「余景軒!」

    何誠猛地上前,半邊身子都從被告席的圓桌探出來,腳上的鐵鏈一陣叮叮噹噹地響。

    余景軒抱著奶茶的手一顫。

    聶梓航不動聲色地附上他的手背,低聲安撫:「沒事,別怕。等開了庭,看哥弄他。」

    然後,握著他的手,把奶茶的吸管推到他唇邊:「酒釀桂花烏龍,嘗嘗。那狗拴著繩子呢,咬不著你。」

    Alpha輕輕「嗯」了一聲,咬上吸管,吸了一口,說:「很好喝,謝謝聶先生。」

    到了臨近九點,法官及陪審團出席,被告的律師也找到了何誠的旁邊。

    陳鑫把一打厚厚的文檔遞到聶梓航手邊,低聲交流:「師父,師娘的補充材料和各證據的複印本。」

    聶梓航熟稔地開了文檔,唰唰拿出好幾包,每一包都檢查好標籤,之後好整以暇地靠上椅背:「聽說,他上個案子得吃5年牢飯?」

    「嗯對,上個案子判了5年,判決書還沒下來呢。上上個判了3年,疊加起來有8年了。」

    聶梓航雙臂交疊著,抱在胸前,朝被告席上那隻狂吠的狗瞥了一眼:「咱們這十萬塊,就算法院判他還,他也還不上。」

    陳鑫狗腿地湊上來:「他愛還不還,就當給師娘出氣了!」

    聶梓航卻搖搖頭,笑得意味深長:「愛還不還?嘖,這麼走,路可就窄了。以為你爸爸是過來打著玩的?一會兒學著點。」

    「誒!徒兒洗耳恭聽師父教導!」

    余景軒坐在聶梓航身側,感受到他們師徒倆放鬆的氛圍,也放鬆下來。

    他小口地喝著奶茶,安安靜靜地聽著,眼睛也不由得彎起來。

    本以為聶梓航只是隨意開的玩笑,可真正開了庭,證據一輪輪地呈上去,才發現,這個人說的每一句話,都無比認真,並且身體力行。

    這也是他第一次看見這樣的聶梓航。

    男人站在律師的發言席上,面朝法官與陪審團,背後是虎視眈眈的被告律師和窮兇惡極的被告人。他連份手稿都沒有拿,卻說得句句調理,字字鏗鏘。

    「被告人於今年向我的委託人借款共計10萬零4千元整,至今未還。借款證據,聊天記錄、銀行流水,已全部上交法庭裁決。」

    「法官大人,我反對!我方也已遞交聊天記錄,對方明確說是贈予。」

    「被告律師不要擅自發言,反對無效,原告律師繼續。」

    聶梓航不動聲色地揚了揚唇角:「根據abo民法典,第三章 ,第71條。公民大額現金贈予、房產車產贈予,需由律師撰寫協議簽字蓋章,並公證後生效。被告與我的委託人並未有任何書面協議,我認為,我的委託人有權追回所有借出金額。」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