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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3 21:28:48 作者: 居尼爾斯
    【看到很多人在問有沒有圖和視頻,是這樣,當時主辦方是XX公司,當時他們嚴令現場不許拍攝,請大家記住他們好嗎,希望他們公司立刻倒閉!】

    《戀愛中的椎香和薛一顏》

    一次電視採訪,記者問椎香的經紀人黃薇,椎香和薛一顏戀愛中是什麼狀態。

    黃薇想了想,說:「椎香談戀愛就是特別粘人、特別會撒嬌的那種。薛一顏……」

    觀眾尖叫,沒等黃薇說完。

    節目播出後,薛一顏粉絲就『為什麼不讓薇姐把話說完』這點和椎香粉絲撕了好久。

    後記

    在找到愛情之前,更重要的是先找到自己。

    香菸這個故事交稿後,我基本沒再翻開過全文。最近上微博,看到有新讀者在催出版進度,掐指一算,距交稿日期已經100天了。加上看到結局部分時,內心有些觸動,於是新加這篇後記。

    我之前大概翻過一些其他類型的娛樂圈文,當中不乏搞笑的、寵溺的、半寫實的、勵志的,包括我自己當時寫這篇文的初衷也是想寫狗血的、不那麼合邏輯的爽文。只是寫著寫著,文的走向就由不得我了。寫這篇文的心境和其他文的不同,人設太自主,作者我在寫作的後半程,有點被帶著走。「帶著走」聽起來很玄乎,實際就是一個內容:人物個性很強烈,未經思考的劇情無法與之匹配,否則會崩。

    薛一顏就是這樣一個人物。我在看結局部分的時候感受特別直觀。她將奶奶的死歸咎於自己,又因為無法面對自己而逃離愛情。尤其到後來,她明明很想念很喜歡椎香,卻仍然要遠離他,也是這個理由。

    文的結局部分,椎香問她:「在我身邊不能找到自我嗎?」薛一顏答:「不能。」交稿100天後的我看到這段對話有點懵,完全沒想到為什麼會寫出這種對白,有點不合情理呀,為什麼相愛的兩個人要因為這種緣由強行分開?

    後來再看了一遍才發現,「分開」這個行為是薛一顏單方面提出的,椎香並不贊同。在這段感情里,椎香比薛一顏更主動。雖然兩人最後還是分開,椎香卻完全尊重她的決定,薛一顏遠走他鄉。我喜歡這樣分開,不因為誤會、不因為第三者、也不因為國讎家恨,只因為女方需要時間找回自我。這種自我意識的覺醒令我覺得彌足珍貴,儘管寫的時候不是奔著這點去,但再次翻閱的時候確實有很明顯的感受,不管是薛一顏還是椎香,他們都在這段感情中擁有獨立的人格和意識,他們在一起的時候不黏膩,不在一起的時候也依舊各自閃閃發光。我欣賞這樣的愛情,並持久嚮往。

    雖然在一篇言情小說里談女權這個議題有點過大,但我淺薄的認為,女性在愛情里都能夠重視自我,何愁在別處迷失呢?

    ——居尼爾斯,寫在2016.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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