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頁

2023-09-12 09:15:49 作者: 醇白
    任瑗緩緩回頭, 對上她的視線。

    又一波冷風呼嘯而過, 颳得胡桃臉蛋生疼。

    偌大的校園, 偌大的天台,除了風和藍天,沒有人知道她們的存在。

    任瑗的眼睛裡黯淡無光,萬念俱灰,仿佛看不到對這個世界的任何希望。這時,她左眼刷地掉下來一串眼淚,仿佛是她內心絕望和悲慟的化身。

    「下來吧, 風, 風大。」胡桃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根本不知道這時候說什麼會讓她放棄輕生的念頭,只會反覆強調讓她下來, 「我帶你去醫務室,把傷處理一下。」

    「嘁。」這時候,任瑗看著她,忽然冷笑一聲,「我已經爛掉了,從裡到外,還處理什麼。」

    胡桃噤聲,闊著眼眸,呆呆地盯著她。Pao pao

    「別管我了,回去吧。」任瑗眼淚一直掉,冷著語氣,毫無生氣地對她說。

    說完,她再次作勢轉身。

    胡桃急得紅了眼,在這個瞬間,她好像聽到了消防車的警鈴聲,好像有一種希望湧進心裡似的,她焦急地再次叫住任瑗:「等等!」

    「你不能,不能就這麼放棄自己。」她又往前挪了一步,聲音有些顫抖:「這個世界上,還有很多值得你活下去,去看的東西。咱們就活這一次,你捨得就這樣離開嗎?」

    「你想想你的家人,你的朋友們,你想想,還有沒有,你值得留下來的事情。」胡桃竭盡全力勸著。

    這時候,任瑗再次回頭,悲憤充滿全臉,她吼道:「你懂什麼!!你憑什麼對我說這樣的話!」

    胡桃被吼傻了,又閉上嘴。

    「像你們這種從小富生富養的,體會過窮人的日子嗎?!你有過渴望不能被滿足的時候嗎?」任瑗哭得抽噎,「你體會過那種因為窮,因為處處比不上別人,被人百般欺辱,死了比活著舒服的感覺嗎!」

    「你活的這麼舒坦,怎麼會想死呢!!」

    片段的回憶隨著這句話突然衝進胡桃腦海里。

    溺在河水裡的窒息,鬆手後逐漸下沉的身體。

    還有視線里那逐漸模糊的藍天......

    那些痛苦難忘的回憶,把胡桃心底封鎖的火山口打開,迸發開來。

    「誰沒想過!你什麼都不知道就給別人下定論?」一直沉默著的胡桃突然爆發,她紅著眼睛對任瑗喊著:「你也該正視自己了吧,人都沒活明白呢,就想去死了?窩不窩囊!」

    這次換任瑗被罵傻了,她看著胡桃,一臉詫異。

    「也許我們是比你家裡條件好,但我因為家境就消極待業了嗎?我因為家境好就比你少努力了嗎?!」胡桃質問她:「你我難道不都是靠著人人平等的高考考進這所學校的嗎?」

    「你都憑自己努力,和那些生來什麼都有的人站在同一平台上了!為什麼還要說出這種話呢?你是不願意去承認別人,還是不能靠自己的努力給自己底氣呢?!」

    「欲望人人都有,但是那些欲望是必須通過努力去掙給自己的!不想付出,想靠別人迅速滿足自己深不見底的私慾。」胡桃說到這,指著任瑗,喊:「任瑗,你跟那些想靠著家裡混吃等死一輩子的人有什麼區別,你有什麼資格去埋怨他們!你書都白讀了!?」

    這句話,精準無誤地打擊到任瑗心底最脆弱的地方。

    任瑗忽然就哭崩了,「啊!!!我知道!我就是知道!!」

    「我知道我做錯了!是我錯了!」

    「可是我已經走遠了,我沒法回頭了!!我什麼都沒了!」

    「我讓他們拍照,我讓他們欺辱我!我把什麼都抵出去了,我還不上錢...我沒臉見我媽嗚嗚嗚...我活不下去了...」

    聽到她哭吼著這些話,胡桃也被惹濕了眼睛,她往前走,走到任瑗的面前,眼淚也隨著流。

    胡桃對她露出一個溫暖的笑容,伸出手,「怎麼會回不了頭呢,只要人活著,就一定能走出一條路的。」

    「嗚嗚嗚.......」任瑗悔恨地哭著,搖頭,似乎依舊絕望。

    「大家都會幫你的,同學們,老師們,警察叔叔,法官們。」胡桃伸出去的手再往前遞了遞,笑容依舊溫柔,仿佛一朵可以治癒百病的陽光向日葵,她說:「任瑗,不要怕,你身後,有整個社會支撐著你。」

    任瑗的心化成一灘,最後哭著握住了她的手,被胡桃一個用力帶下高台。

    胡桃用力擁抱著她,撫慰著她,讓她放肆地嚎啕大哭。

    這時候,快速趕來的消防員叔叔們和醫生也衝破門,抵達天台。樓下的充氣墊和急救車也時刻準備著。

    醫生們把受了傷的任瑗抬走,胡桃跟著這群人下了樓。

    天台經歷一系列風波後,重新歸為空曠和寂靜。

    一直靠在天台矮樓側面牆邊的蘇擇望著藍天,將剛剛的全部過程聽了個全,他仰著頭,喉結滾動了下,被濃密的睫毛些許遮擋住的眼神意味深長,晦澀不明。

    .

    任瑗被消防員從天台救下來以後,直接送到了當地醫院接受治療。

    這件事情在校內外造成的影響比所有人想像中的都要大,校方也已經快速介入,貼吧和學校論壇里所有關於任瑗的負面帖子都被查封處理。

    而且經過後續的了解,任瑗所接觸的放貸團伙已經構成了犯罪行為。

    根據我國刑法,若在討債時非法限制學生的人身自由,可能涉嫌非法拘禁罪(刑法238條),該罪名的刑期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非法拘禁過程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若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