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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1 17:30:57 作者: 楚寒衣青
    霍染因戴著耳機,他不需要,隨便看看,便能讀出單向可視玻璃後,辛永初的唇語——詢問室內,辛永初正在長段長段地說話。

    「警官,我殺人的情況交代完畢了,你們可以重新調查湯會計的這件案子嗎?」

    辛永初人高馬大,背卻微微馱著,兩腿垂直內縮,規矩得小學生面對老師。

    「湯會計叫湯志學,怡安縣人,22年前,也就是1994年的9月18日,在家中被人用鐵錘錘破後腦勺,當場死亡……」

    紀詢倏然一怔,看向袁越。

    袁越平靜的面色隨著辛永初的描述發生變化,他眉頭微微鎖住,下頷線條向後緊繃,他意識到了——是那個案子。

    紀詢只顧著詢問室內,沒有注意到旁邊的霍染因突然轉了頭,視線掃過袁越,再掃過他,最後,扯扯嘴角:

    屬於這兩人的案子。

    「這個案子我記得。」詢問室內,在辛永初反覆懇求四五遍後,袁越開了腔,他並非拿喬,只是這個陳年舊案讓他心緒混亂,他的眉心攏著,中間一道刀刻似的紋,「09·18碎顱案,懸案。22年前偵查技術不成熟,沒能鎖定抓捕犯罪嫌疑人,但根據同時間的另一位受害者的口供,行兇者是外來人員流竄至怡安縣作案,湯志學當時是怡安縣一高教學樓在建工程的總會計,出事時候正值中秋節前兩天,湯志學剛剛從銀行里取了錢要給工人發工資。當年的偵辦人員綜合考慮各種情況,猜測是湯志學從銀行出來的時候被兇手盯上,尾隨一路至其家中,家被人踩點做了標記,最後遇害身亡。」

    「不是外來人員。」辛永初低聲說話,口氣堅決,「是趙元良和他的同夥,我有證據的。」

    「什麼證據?」袁越旁邊的刑警質問,「有證據你為什麼不交給警察?辛永初,從剛才到現在,我和你說了多少遍,我們在審訊你殺人,不是在接受你信訪,你有冤情,我們也有辦案流程,你在我們審訊過程中打岔不停求我們去調查另一件案子,無濟於事。」

    「我知道你說的說法。」袁越卻道。

    辛永初望著袁越,眼裡突然迸出光來,這光是一座橋,使他的信念飛躍過來,搭在袁越身上:「警官,你知道這個,那您一定明白我!」

    「當時警局有另一種猜測,熟人作案。」袁越說,「但最終這個調查方向一無所獲,不了了之。」

    「就是熟人,就是建築工人殺的!」一貫順從的、老實的辛永初在時候突然激動起來,但就算激動,他的聲音也不高,也顧慮著會不會吵到他人,「這不是猜測,這是真的。我花了近二十年的時間,走訪了全國各地八十多個城市,跟蹤過當時和湯會計有關係的幾乎所有人。直到一年半以前,我一次偶然的機會聽到趙元良酒後說自己有個護身符,裡面是一張大團結,是他發跡時候留下的幸運錢——趙元良,他就是當年湯會計發工資的一位農民工,也是裡頭少數幾個賺了大錢的大老闆。我就對他是怎麼發家的起了疑心,我調查發現,他的啟動資金和他這些年一直所說的在蓉城做小生意後炒股發財的經歷根本對不上。後來我又花了一年的時間,查清了趙元良二十二年前,躲在蓉城八個月的行動軌跡。」

    「趙元良當年在蓉城的八個月里,什麼都沒做,天天就是喝酒打牌,但他的錢好像花不完,八個月後還直接拿出了一筆九萬塊的巨額款項。他家裡就一個老母親,連老婆兄弟都沒有,他有錢他來當什麼農民工?他有錢當年怎麼一直讓老母親住在窩棚?他這筆巨款的唯一的來源,就是他殺湯會計得到的不義之財!」

    袁越沉默不語。

    辛永初所說乍聽有理,細細一想,又根本不能作為依據。

    袁越不說話,他旁邊的刑警就開口。

    這是位國字臉的中年警察,他語氣嚴厲:「你嘴上說的言之鑿鑿,卻無法拿出哪怕一份可以呈上法庭的資金流動證明。『二十二年後查到行動軌跡』,上下嘴皮子一碰就是證據了?你靠這些『證據』就擅自定了趙元良的罪,殺了他,剝奪了他寶貴的生命,辛永初你還沒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嗎!」

    「那張幸運錢。」辛永初緊張起來,他說的是他多年的心血,二十二年來的心血,他舔了舔乾澀的嘴唇,「幸運錢上一定有湯會計的指紋或者dna,警官,你們驗一驗吧,驗一驗就知道我沒在亂說了。我知道的,你們警察現在很厲害,湯會計有個習慣,哪怕錢從銀行出來他也不放心,他一定要當場點鈔,粘口水拿手指點錢,錢上一定有痕跡的,我看過書,教科書上寫的很明白的。我,我放在攝影包里,沒敢用手碰,怕污染了。」

    國字臉警察和袁越面面相覷,袁越向審訊室外做了個手勢,示意鑑證科的前去採樣。

    國字臉警察大約也是惻隱之心湧起,有些恨鐵不成鋼的說:「你既然看過書,都知道這些了,為什麼就犯傻想去殺人呢,你殺了人,哪怕最後真的證明是他殺的,法律都沒辦法替你口中的湯會計還公道。」

    辛永初的頭羞愧地垂下來。他的手臂動了動,想要抬手捂臉,但他兩隻手都被固定在椅子上不能動彈,他只好說:

    「警官,我認罪,我願意接受法律所有的審判,但是湯會計的案子,這隔了22年的懸案,到了該昭雪的時候吧?當時警方對現場勘查得出的結論是,有兩人共同行兇,趙元良是一個人,另外一個人我沒有找到,還有僱傭他們的人,我也沒有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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